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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論 - 29 / 772
古典經濟學類 / 馬克思 / 本書目錄
  

資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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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G—W,即買,同時就是賣,即W—G;因此,一個商品的後一形態變化,同時就是另一商品的前一形態變化。對我們的織麻布者來說,他的商品的生命旅程是以他把2鎊又轉化為聖經而結束的。賣聖經的人則把從織麻布者那裡得到的2鎊換成燒酒。G—W,即W—G—W(麻布—貨幣—聖經)的終段,同時就是W—G,即W—G—W(聖經—貨幣—燒酒)的始段。

因為商品生產者只提供129單方面的產品,所以他常常是大批地賣;而他的多方面的需要,又迫使他不斷地把已經實現的價格,或得到的全部貨幣額,分散在許多次買上。賣一次就要買許多次各種各樣的商品。這樣,一種商品的最終的形態變化,就是許多其他商品的第一形態變化的總和。


  

如果我們來考察一個商品例如麻布的總形態變化,那末我們首先就會看到,這個形態變化由兩個互相對立、互為補充的運動W—G和G—W組成。商品的這兩個對立的轉化是通過商品所有者的兩個對立的社會過程完成的,並反映在商品所有者充當的兩種對立的經濟角色上。作為賣的當事人,他是賣者,作為買的當事人,他是買者。但是,在商品的每一次轉化中,商品的兩種形式即商品形式和貨幣形式同時存在着,只不過是在對立的兩極上,所以,對同一個商品所有者來說,當他是賣者時,有一個買者和他對立着,當他是買者時,有一個賣者和他對立着。

正象同一個商品要依次經過兩個相反的轉化,由商品轉化為貨幣,由貨幣轉化為商品一樣,同一個商品所有者也要由扮演賣者改為扮演買者。可見,這兩種角色不是固定的,而是在商品流通中經常由人們交替扮演的。

一個商品的總形態變化,在其最簡單的形式上,包含四個極和三個登場人物。最先,與商品對立着的是作為它的價值形態的貨幣,而後者在彼岸,在別人的口袋裏,具有物的堅硬的現實性。因此,與商品所有者對立着的是貨幣所有者。商品一變成貨幣,貨幣就成為商品的轉瞬即逝的等價形式,這個等價形式的使用價值或內容在此岸,在其他的商品體中存在着。

作為商品第一個轉化的終點的貨幣,同時是第二個轉化的起點。可見,在第一幕是賣者,在第二幕就成了買者,這裡又有第三個商品所有者作為賣者同他130對立着。

商品形態變化的兩個相反的運動階段組成一個循環:商品形式,商品形式的拋棄,商品形式的復歸。當然,在這裡,商品本身具有對立的規定。對它的所有者來說,它在起點是非使用價值,在終點是使用價值。同樣,貨幣先表現為商品轉化成的固定的價值結晶,然後又作為商品的單純等價形式而消失。

組成一個商品的循環的兩個形態變化,同時是其他兩個商品的相反的局部形態變化。同一個商品(麻布)開始它自己的形態變化的系列,又結束另一個商品(小麥)的總形態變化。商品在它的第一個轉化中,即在出賣時,一身兼有這兩種作用。而當它作為金蛹結束自己的生涯的時候,它同時又結束第三個商品的第一形態變化。

可見,每個商品的形態變化系列所形成的循環,同其他商品的循環不可分割地交錯在一起。這全部過程就表現為商品流通。

商品流通不僅在形式上,而且在實質上不同於直接的產品交換。讓我們回顧一下上面說過的過程。織麻布者確實拿麻布換了聖經,拿自己的商品換了別人的商品。但這種現象只有對於他才是真實的。

寧願要生暖的飲料而不要冰冷的聖物的聖經出賣者,不會想到麻布換他的聖經,正象織麻布者不會想到小麥換他的麻布一樣,如此等等。B的商品替換了A的商品,但A和B並不是互相交換自己的商品。A同B彼此購買的事,實際上也可能發生,但這種特殊關係決不是由商品流通的一般條件決定的。在這裡,一方面,我們看到,商品交換怎樣打破了直接的產品交換的個人的131和地方的限制,發展了人類勞動的物質變換。


  
另一方面,又有整整一系列不受當事人控制的天然的社會聯繫發展起來。織布者能賣出麻布,只是因為農民已經賣了小麥;嗜酒者能賣出聖經,只是因為織布者已經賣了麻布;釀酒者能賣出釀造之水,只是因為另一個人已經賣了永生之水,如此等等。

因此,與直接的產品交換不同,流通過程在使用價值換位和轉手之後並沒有結束。貨幣並不因為它最終從一個商品的形態變化系列中退出來而消失。它不斷地沉澱在商品空出來的流通位置上。例如,在麻布的總形態變化即麻布—貨幣—聖經中,先是麻布退出流通,貨幣補上它的位置,然後是聖經退出流通,貨幣又補上聖經的位置。

一個商品由另一個商品代替,而貨幣商品留在第三人手中。【第2版註:這個現象雖然很明顯,但是往往為政治經濟學家所忽略,尤其是為庸俗的自由貿易論者所忽略。】流通不斷地把貨幣象汗一樣滲出來。

有一種最愚蠢不過的教條:商品流通必然造成買和賣的平衡,因為每一次賣同時就是買,反過來也是一樣。在計量經濟學有關供給和需求的聯立方程的模型中就有這樣的平衡方程。如果這是指實際完成的賣的次數等於買的次數,那是毫無意義的同義反覆。但這種教條是要證明,賣者會把自己的買者帶到市場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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