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他很想為孩子親自上文化課,但由於事務繁忙,實在做不到,孩子們對此也頗有埋怨情緒。他所做到的就是叫孩子們參加推磨、掃地一類的勞動,培養他們熱愛勞動的品德;每天帶他們往返四五里地到事務所,鍛鍊他們的體魄;每天與他們一起讀《薄伽梵歌》,以完善他們的信仰;每天用古遮拉特語與他們談話,以培養他們不忘民族文化和民族傳統,長大好為祖國服務。
又過一年,即
1906年
4月,南非發生朱魯人「叛亂」。南非聯邦納塔耳省的朱魯人在英國殖民主義者入侵時,曾組成獨立的政府。後英國人提出最後通牒,叫他們放棄主權,朱魯人英勇地進行抵抗,於是便在
1879年爆發了野蠻的朱魯戰爭,結果是朱魯地區被兼併。這次所謂「叛亂」,實際上只是長期散居在遙遠山嶺和夾谷之間的朱魯人的抗稅行動。
甘地與朱魯人沒有發生矛盾,朱魯人也沒有傷害過印度人。甘地開始對「叛亂」存有懷疑,但是想到不列顛帝國利益的存在,便主動向納塔耳省總督提出申請,準備成立一個印度救護隊。這個建議很快被批准。甘地很快招募到
24人開赴騷動地區。
他們的救護隊被安排照護朱魯人。因為白種人不願意為受傷的朱魯人作救護工作。這些受傷的朱魯人並不是在戰場上掛的彩,而是被英軍抓獲後鞭笞的。他們得到印度救護隊的護理,如天賜福。
印度救護隊把自己對朱魯人的同情全部轉化成為細心的照看。甘地認為,這次救護隊總算沒有白成立,通過救護那些可憐的朱魯人,他的良心得到了安慰,同時也從朱魯人的鬥爭中得到許多新的啟示。
非暴力抵抗運動,是在這個運動名稱誕生之前就存在了。甘地開始曾試圖用「消極抵抗」來概括這一運動,後來感到這樣的表述似乎過于狹窄,不能充分表達其中豐富而真正性質的內涵,而且在古遮拉特文中,它還被當作弱者的武器,其特點是仇恨,最後還可能成為暴力。甘地苦思多日不得其恰當的名稱,只得在《印度輿論》刊物上發了一個征名啟示。結果甘地的侄兒摩干拉爾·甘地提供的「薩達格拉哈」得了獎。
「薩達」意為真理,「格拉哈」意為實力。後來甘地根據這個意思將其改為「薩提亞格拉哈」。「薩提亞格拉哈」在古遮拉特文中意思是堅持真理,具體地說,也就是「由真理與愛及非暴力所產生的力量」。甘地認為「堅持真理是強者的靈魂力量,弱者是不能使用的,既然如此,不論有無武器,都將遵循這種原則」。
為堅持真理而採取特別方式進行鬥爭,這便是甘地所說的非暴力抵抗運動的要素。這一運動實際是甘地在南非生活的歷史,也是他體驗真理的歷史。後來他經過深思熟慮,撰寫了《南非非暴力抵抗運動史》一書,充分闡明了他的觀點,產生了廣泛而深遠的社會影響。
1906年
8月
22日,德蘭士瓦官方制定了一項亞細亞法案草案。法案規定凡年滿八歲的印度人必須在警察局戶籍簿上註冊登記,領取帶有個人手印的特別身份證。如不登記,將處以
10O英鎊罰款或三個月拘役甚至驅逐出境。
甘地一看到這個草案,即感到問題的嚴重。這分明是要徹底毀掉印僑的利益,把印僑逼到絶路,以至將印僑伺機趕出南非。甘地當即召集了印僑首領會議,商量對策,會議決定向當地政府請願。
9月
11日甘地等又在約翰內斯堡猶太帝國劇院召集印僑大會,與會人數達三千多。
甘地在大會上慷慨陳詞,號召大家為保護自己的權益反抗到底,絶不能容忍這種「套狗的項圈」,更不能屈從于這一歧視性行為。大會通過一系列重要檔案,表明印僑寧可犧牲,也不屈服的決心。但是印僑的反對仍然無濟於事,這個法案當然還是通過了。
針對這一情況,甘地建議應立即組織代表團到倫敦去向英國政府請願,通過英國政府向當地政府施加壓力,以取消這一法案。
11月
20日,甘地一行到達倫敦。在倫敦活動了六個星期。他們的努力得到英國輿論界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當時住在倫敦的國大黨元老、
82歲高齡的達達拜·瑙羅吉等的支持和同情。在他返回南非途中,英國殖民大臣即已宣佈,法規暫緩執行,附屬法規也暫緩實施。
可是到了
1907年
3月,德蘭士瓦國會又通過了另一項法案,其內容與亞細亞法案大同小異。而且法案要求印僑應于當年
7月
31日前往警察局登記。
鬥爭越來越複雜,越來越艱巨。為了適應新的形勢和新的鬥爭,甘地主持成立了「非暴力抵抗協會」,領導這場鬥爭。協會在甘地的率領下,多次舉行集會,挨戶遊說,號召大家不要前往登記。當時南非華僑也與印僑一起參加了這場鬥爭。
根據甘地的非暴力抵抗原則,甘地希望不參加登記的僑民不要與警察發生正面衝突,如遇逮捕則欣然就範。
離登記期限只有最後一天。政府在比勒托利亞舉行印僑群眾大會。與會人員達一萬三千多人。政府官員在會上講話動員大家儘快登記,甘地作為翻譯一邊翻譯官員講話,一邊又發表自己的觀點,意思是如果此法一旦實行,我們的利益將無保障。
結果,同意登記的印僑仍然寥寥無幾。不久甘地等
24名印僑領導人被傳訊。甘地要求法庭對自己予以重判,法庭果然判他二個月徒刑。
1908年
1月
10日執行這一天,許多印僑舉行抗議遊行,被警察驅趕,多人受傷。
接着又有非暴力抵抗運動領導及成員入獄,入獄人數達
1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