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清史稿 上 - 530 / 663
歷史類 / 趙爾巽等 / 本書目錄
  

清史稿 上

第530頁 / 共663頁。

 大小:

 第530頁

朗讀:

敬事房。 兼讀清字書房,漢字、蒙字書房,總管三人。宮殿監督領侍一人。宮殿監正侍二人。宮殿監副侍總管六人。委署總管無定額,執守侍充。專司遵奉諭旨,承應宮內事務與其禮節,收覈外庫錢糧,甄別調補內監,並巡察各門啟閉、火燭關防。執守侍、首領、侍監、 筆帖式各二人,專司掌案辦事,承行內府文移,並司巡防坐更。 乾清宮。 首領四人,執守侍、侍監各二人。專司供奉實錄、聖訓,江山社稷殿香燭,收貯賞用器物,並司陳設氾埽,禦前坐更。後省二人。正首領,執守侍充。副首領,侍監充。 乾清門。 侍監首領二人。專司禦門聽政,寶座黼扆,晨昏啟閉,稽察臣工出入,登載南書房翰林入直、侍衛番宿。 昭仁殿, 兼龍光門。 弘德殿。 兼鳳彩門。侍監首領各二人。專司陳設氾埽,禦前坐更。故事內廷重坐更,禦前更尤重。更頭、更二惟首領及執事內監方充是差。以下同。 端凝殿。 兼自鳴鐘執守侍首領一人。專司近禦隨侍賞用銀兩,並驗鐘鳴時刻。 懋勤殿。 兼本房首領二人,執守侍、侍監各一人。專司承直禦筆,收掌文房書籍,並登載內起居注。 四執事。 執守侍首領一人。專司上用冠袍帶履,隨侍執傘執爐,承應上用武備,收貯備賞衣服。後增置首領一人,以侍監充之。 四執事庫。 侍監首領一人。專司上用冠袍帶履,鋪設寢宮帷幔。 奏事處。 初制隷四執事。後置侍監首領一人,專司傳宣綸綍,引帶召對人員,承接題奏事件。乾隆三十九年,太監高雲從泄漏硃批記載,自後惟軍機奏事由此進呈。各部院奏摺及內府奏家事,並由奏事處官轉上。 日精門。 兼上書房侍監首領一人。專司啟閉關防,及至聖先師位前香燭。 月華門。 兼南書房侍監首領一人。專司啟閉關防,承應內廷翰林出入。 尚乘轎。 侍監首領二人。專司承應請轎隨侍。 禦藥局。 兼太妃、太嬪以次各位下藥房,侍監首領二人。專司帶領禦醫各宮請脈,及煎製藥餌。 交泰殿。 侍監首領二人。專司尊藏禦寶,收貯勛臣黃冊,並驗鐘鳴時刻。 坤寧宮。 兼坤寧門侍監首領二人。專司祭神香燭,啟閉關防,後改置執守侍首領、侍監副首領各一人。 東暖殿。 兼永祥門。 西暖殿。 兼增瑞門。執守侍首領、侍監副首領俱各一人。專司陳設氾埽,關防坐更。後省副首領各一人,首領改侍監為之。 景和門,隆福門,基化門,端則門。 侍監首領各二人。後基化、端則二門各省一人。 內左門,內右門。 侍監首領俱各二人。內右門兼稽膳房眾太監出入,每晚具單報無事送敬事房。 景仁, 兼近光左門及禦書房收貯書畫。禦書房初置侍監首領一人,後始改隷。 永壽, 兼近光右門。 承乾,翊坤,鍾粹,儲秀,延禧,啟祥,永和,長春,景陽, 兼大寶殿。景陽初置侍監首領一人。後省,始來隷。鹹福十二宮。侍監首領俱各二人。專司承應傳取,餘同各處。 養心殿,重華宮,建福宮。 首領四人。執守侍、侍監各二人。專司收貯賞用物品。後省執守侍首領一人。 養心殿內, 兼吉祥門宮殿監副侍副總管一人。執守侍首領、侍監副首領各二人。專司近禦隨侍,收掌內庫錢糧及古玩書畫。 古董房, 侍監首領一人。專司收貯古玩器皿。 禦茶房, 執守侍首領三人。侍監副首領四人。專司上用茗飲果品,及各處供獻,節令宴席。後省總管一人。 禦膳房, 執守侍總管三人。侍監首領十人。專司上用膳羞,各宮饌品,及各處供獻,節令宴席。後省總管一人、首領二人。 鳥槍處, 執守侍首領一人。專司隨侍上用鳥槍。弓箭處、按摩處隷之。後改為侍監。 南果房。 侍監首領一人。專司收貯乾鮮果品。 毓慶宮, 侍監首領二人。嘉慶元年,青宮臨禦始置。 蒼震門,遵義門。 侍監首領、副首領各二人。專司啟閉關防。蒼震門首領兼稽祭神房眾人出入。後省首領,增副首領一人。 齋宮。 侍監首領一人。 禦花園。 侍監首領、副首領各二人。專司園內鬥壇四神祠香燭,培灌花木,飼養仙鶴池魚。後改置執守侍首領、侍監副首領各一人。 祭神房。 侍監首領二人。無品級副首領一人。專司祭神省牲。後省首領一人。 中正殿,英華殿。 無品級首領各一人。專司香燭。 欽安殿。 兼城隍廟侍監首領三人。專司唪誦經懺,焚修香火。後省二人。 壽皇殿。 兼永思殿侍監首領一人。專司禦容前香燭。後增置無品級副首領一人。 雍和宮。 執守侍首領、侍監副首領各一人。後俱省,改置無品級首領一人。 兆祥所。 兼遇喜處無品級首領一人。 打掃處。 侍監首領一人。專司運水添缸,並承應雜務。後省柴炭、燒坑二處侍監各二人隷之。 熟火處。 侍監首領三人。專司各處安設熟火,抬運柴炭,並承應雜務。 造辦處。 侍監首領一人。專司帶領外匠製造物件。 做鐘處。 侍監首領一人。所司同造辦處。 北小花園。 無品級首領一人。專司培灌花木。 皇太後宮。 執守侍副總管二人。侍監首領五人。茶房、膳房、藥房首領各一人。後省宮首領一人,增置茶、膳、藥三房首領一人。 太妃,太嬪, 侍監首領各一人。膳房執守侍首領一人。侍監首領二人。 太妃以次位下膳房。 統設執守侍首領一人,侍監首領二人。 慈寧宮佛堂。 無品級首領十人,內充喇嘛者二人。後改為首領五人,充喇嘛者三人。副首領二人。 壽康宮。 無品級首領四人。後改置執守侍首領、侍監副首領各二人。 皇子, 侍監首領一人。 公主,皇孫,皇曾孫。 無品級首領各一人。 瀛台。 兼武成殿侍監首領、無品級副首領各一人。後增副首領一人。 畫舫齋。 兼蠶壇侍監首領一人,無品級副首領二人。初未置,後增。 永安寺。 兼承先殿侍監首領、無品級副首領各一人。後增置副首領一人。 景山。 執守侍總管一人,侍監首領二人。委署首領無品級,無恆額。 南府。 執守侍總管一人,侍監首領四人。委署首領與景山同。 圓明園。 兼長春園靜寄山莊宮殿監副侍總管一人,執守侍總管二人,執守侍首領十人,無品級首領四十有二人。後增置執守侍總管一人,首領四人,無品級首領九人,內恩賞侍監首領二人。 頤和園,靜明園,靜宜園,盤山,暢春園,泉宗廟,聖化寺。 俱圓明園總管首領等承應差務。 內務府所屬掌禮司, 侍監首領五人,無品級副首領八人。後省首領二人、副首領四人。 司樂, 無品級副首領二人。初未置,後增。 營造司。 侍監首領二人,無品級副首領四人。後省首領一人,副首領三人。 陵寢及妃園寢。 無品級首領二人。後省一人。 南花園。 無品級首領一人。 永安寺、大西天。 無品級首領各一人。兼充喇嘛。 簾子庫。 兼門神庫無品級首領一人。後增一人。 太廟。 無品級首領一人。後改置執守侍首領一人,侍監副首領二人。 鑾輿衛。 無品級首領四人。後省二人。 又傳心殿、萬善殿、番經廠、漢經廠、奉宸苑、武備院、尚衣監、酒醋局各首領太監,後俱省。親王、郡王、固倫公主、和碩公主並有定製。 首領俱各一人。親王七品,郡王、公主俱八品。

順治元年,按十三衙門給太監品級。 十八年省,以內務府大臣總管。 康熙十六年,設敬事房,置總管、副總管。定太和、中和、保和、文華四殿三作首領太監員數,給八品職銜。 乾隆二十六年,省文華殿員額。四十七年,三大殿直殿太監俱省。 六十一年,定五品總管一人,五品太監三人,六品太監二人。太監授職官自此始。雍正元年,定總管秩四品,副總管六品,隨侍首領七品,宮殿首領八品。四年,定敬事房正四品總管為宮殿監督領侍銜,從四品副總管為宮殿監正侍銜, 尋改五品。 六品副總管為宮殿監副侍銜,七品首領為執守侍銜,八品首領為侍監銜。八年,復定四品至八品,不分正、從。乾隆七年,定內監受爵制不使踰越。故事,寺人不過四品,至是纂為令甲。五十一年,定親王、郡王、公主太監首領員數,並給八品銜。 嘉慶間增親王首領秩七品。 嘉慶六年,賞慶郡王七品太監三人,儀親王、成親王、定親王增置八品太監一人,不為恆制。


  


  


贊助商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