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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上 - 528 /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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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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暢春園總管大臣,無員限。 特簡。 其屬:苑丞三人, 六、七品兼用。 苑副五人, 八品。 委署苑副六人, 九品銜。 筆帖式三人。康熙間,置郎中一人, 道光二年省入綺春園。 八品總領三人, 四十三年增西花園二人。乾隆五年省一人入靜明園。二十四年改苑丞。三十二年改授六品一人,七品三人。嘉慶十六年省七品一人。 無品級總領十人。 四十三年增西花園一人。乾隆五年省一人入靜明園。三十二年改委署苑副,額定十有六人。嘉慶十二年省二人入圓明園。道光二年省四人入綺春園。 二十九年,置總管大臣。乾隆三十二年,置八品苑副六人。 嘉慶十六年省一人入圓明園。

頤和園、靜明園、靜宜園總管大臣,無員限。 特簡。 其屬:郎中一人,員外郎三人,苑丞十有七人, 頤和園十有一人,靜明園、靜宜園各三人,並六、七品兼用。 苑副二十有三人, 頤和園十有三人,靜明園六人,靜宜園四人,並六、七品兼用。 委署苑副七人, 靜明園三人,靜宜園四人,俱九品銜。 筆帖式十有四人。乾隆十五年,甕山命名萬壽山,建行宮, 改金海為昆明湖。明年更名清漪園。光緒十四年更名頤和園。 置八品銜委署總催一人。 四十八年升六品苑丞。 十六年,置總理大臣兼領靜明園、靜宜園事,並六品總領一人, 十九年增六品二人。二十四年改苑丞。嘉慶五年省一人入靜明園。十年增六品二人。光緒十四年後,移靜明園六品四人、七品六人,賡續置為本園員額。三十年省六品、七品二人。 七品、八品副總領各二人, 十八年增七品六人。二十四年改苑副。鹹豐十年省八品一人。光緒十四年後,移靜明園八品八人,賡續置為本園員額。三十年省八品四人。 八品催總一人。 二十四年改催長。四十六年升六品銜苑丞。四十八年定六品秩。 十八年,置委署副總領十有二人。 尋省六人。鹹豐十年省二人。光緒三十年省四人。 二十二年,置員外郎一人,兼司靜明園事。 二十六年增一人。 嘉慶四年,置郎中一人,協理三園事務。 明善堂、觀妙堂、西爽村並隷之。其園外鑒遠堂、藻鑒堂、暢觀堂、景明樓、鳳凰墩、治鏡閣、耕織圖,又功德寺,並由大臣遴本處官承其事。 玉泉山靜明園初為澄心園, 康熙三十一年更名。 置無品級總領一人, 乾隆五年增一人,八年定秩七品。二十四年改苑丞。三十四年增六品一人。嘉慶四年增六品一人,明年又增六品一人。道光二十三年省七品一人。光緒十三年增六品四人,七品六人。後省入頤和園。 副總領二人。 康熙三十年增一人。乾隆五年增一人。九年省入靜宜園一人。十八年定秩八品。二十四年增八品一人,改為苑副。三十四年增八品二人。嘉慶五年增置七品二人。道光二十三年省八品一人。鹹豐十年省八品一人。光緒十三年增八品八人。後省入頤和園。 乾隆二十四年,置委署副總領二人。 三十四年增二人。嘉慶五年增一人。道光二十三年省二人。 靜宜園初為香山行宮。 乾隆十二年更名。 乾隆九年,置員外郎一人, 道光二十三年省。 副總領二人。 二十四年改苑副。 十年,置八品總領一人, 十二年增一人。十六年定秩七品,復增一人。二十四年改苑丞。三十四年增七品一人。四十六年增宗鏡大昭廟六品一人。嘉慶四年增七品二人;尋又增一人。道光二十三年省六品一人,七品二人。 無品級副總領一人。 十二年增一人。十六年定秩八品,復增一人。二十四年改苑副。三十四年增八品一人。四十六年增宗鏡大昭廟七品一人。四十八年增普覺寺七品一人。道光二十三年省八品三人。鹹豐十年省八品一人。 二十六年,置委署苑副六人。 三十四年增二人。四十年增二人。道光二十三年省四人。鹹豐十年省二人。


  

禦船處統領大臣,無員限。兼管司員一人,筆帖式二人,八品司匠一人,八品水手催長四人,八品網戶催長二人。乾隆十六年,改圓明園清漪園禦舟事務設禦舟處,置統領大臣以次各官。明年,置八品水手催總三人, 三十一年增一人。 八品網戶催總一人。 嘉慶四年增一人。 二十四年,改催總為催長。

管理養鷹狗處大臣,無員限。養鷹鷂處統領二人。 侍衛內揀補。 藍翎侍衛頭領、副頭領各五人。 六品冠戴。 養狗處統領二人。藍翎侍衛頭領五人,副頭領十人, 六品冠戴九人。七品一人。 筆帖式六人。初設養狗處及鷹房、鴉鶻房。乾隆十一年改房為處。三十一年裁養鴉鶻處。其員額併入鷹上。

鹹安宮官學管理事務大臣, 本府大臣內特簡。 協理大臣, 各部院滿尚書內特簡。 各一人。總裁,滿洲二人,漢四人。 翰林院讀講學士、詹事府少詹以下兼充。 繙譯教習六人。 八旗滿、蒙、漢軍舉貢生監考充。 清語教習,滿洲三人。弓箭教習,滿洲四人。 本府內挑補。 漢書教習,漢九人。 進士、舉人考補。 筆帖式一人。雍正七年,置蒙古官學管理事務大臣一人。 理籓院尚書簡充。 總裁三人。 理籓院司員充。 教習,蒙古二人,額外一人。乾隆十三年,置景山官學總管四人。 本府司員兼充 。繙譯教習,滿洲九人。 本府內考補。 漢書教習,漢十有二人。 舉貢內考補。 康熙二十四年置以上三學,俱光緒三十年後省。又,初制有回、緬官學總管二人, 本府司員兼充。 教習回子、 回子佐領下派充。 緬子 緬甸人派充。 各二人。長房官學教習,滿洲二人,本府筆帖式內揀補。 蒙古一人。 理籓院筆帖式內咨補。 先後俱省。

武英殿總裁,滿、漢各一人。 尚書侍郎內簡。 提調二人, 纂修內奏充。 纂修十有二人,協修十人, 翰林官充。 筆帖式四人。

上駟院兼管大臣,無員限。卿二人。 正三品。 其屬:堂主事二人,委署主事一人,左、右二司郎中一人, 掌左司印。右司,員外郎管。 員外郎各二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 內張家口值年一人。 筆帖式十有一人。阿敦侍衛十有五人。司鞍長三人, 正六品。 副長二人。 六品銜。 蒙古醫師長三人, 正六品。 副長二人。 八品。 牧長二人, 初無品級。雍正元年定正七品。 副長五人。 八品。 廄長、署主事各一人。 雍正元年各增一人,十二年省,乾隆二十二年復故。光緒三十年省。 雍正六年,卿秩定三品。乾隆十一年,置蒙古醫生頭目二人。 四十三年額定三人。 十四年,定卿額二人,一用侍衛,一用內府官。二十三年,置八品頂戴司鞍長二人。 三十九年定拜唐阿補放者給六品銜,戴藍翎。四十五年額定三人。 嘉慶六年,依左、右司例,堂上令侍衛兼司。


  
武備院兼管大臣,無員限。卿二人。 正三品。 郎中一人,主事二人。南鞍、北鞍、甲、氈四庫員外郎,六品庫掌,各二人;委署六品庫掌各一人。傘房掌蓋、 正六品。乾隆四十四年賞戴藍翎。 副掌蓋, 八品。 帳房處司幄、三等侍衛 銜食六品俸。 副司幄, 六品職銜食七品俸。 各三人。備弓處司弓、 六品職銜食七品俸。乾隆四十四年賞戴藍翎。 副司弓, 八品職銜。 備箭處司矢、副司矢,各二人。職銜同備弓處。箭匠、頭、鞾皮、熟皮、鞍板、染氈、沙河氈作諸司匠,及穿甲官頭目,各一人。■J4作司匠二人。 俱八品。 無品級庫掌六人,庫守三十有二人。筆帖式二十有四人。

卿掌四庫工作,修造器械,陳設兵仗。凡車駕出入,官屬服櫜鞬以從。郎中、主事掌庫帑出納,章奏文移。北鞍庫掌禦用鞍轡、傘蓋、幄幕,傘房、帳房、鞍板作隷之。南鞍庫掌官用鞍轡、皮張、雨纓、縧帶,熟皮作隷之。甲庫掌盔甲、刀仗、旗纛、器械,■J4作隷之。氈庫掌弓箭、鞾鞋、氈片,頭作、鞾皮作、作、沙河氈作、 帽作、雜活作帽作以下置領催各一人。 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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