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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上 - 506 /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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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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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陵:總管大臣, 泰寧鎮總兵兼內務府大臣簡充。 承辦事務衙門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筆帖式四人。易州衙署工部郎中一人,員外郎三人,主事一人,筆帖式二人。泰陵:內務府總管員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尚茶副, 九品。 尚膳副, 九品。 內管領,副內管領,各一人。筆帖式二人。禮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讀祝官二人。贊禮郎,筆帖式,各四人。工部郎中,主事,各一人。泰東陵:內務府掌關防郎中,員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尚茶副,尚膳副,內管領,各一人。筆帖式二人。禮部員外郎,讀祝官,各二人。贊禮郎,筆帖式,各四人。工部員外郎一人。泰陵皇貴妃園寢:內務府主事,副內管領,各一人。禮部主事一人。讀祝官二人。贊禮郎三人。工部主事一人。昌陵:內務府掌關防郎中,員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茶副,尚膳副,內管領,副內管領,各一人。尚膳正,筆帖式,各二人。禮部郎中一人。員外郎,讀祝官,各二人。贊禮郎,筆帖式,各四人。工部員外郎一人。昌西陵:內務府掌關防郎中,員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尚茶副,尚膳副,內管領,各一人。筆帖式二人。禮部員外郎,讀祝官,各二人。贊禮郎四人。工部員外郎一人。昌陵皇貴妃園寢:內務府主事,副內管領,各一人。禮部讀祝官二人。贊禮郎三人。慕陵:內務府掌關防郎中,員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茶副,尚膳副,內管領,副內管領,各一人。尚膳正,筆帖式,各二人。禮部郎中一人。員外郎,讀祝官,各二人。贊禮郎四人。工部員外郎一人。慕東陵:內務府掌關防郎中,員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內管領,各一人。尚茶副,尚膳副,委署副內管領,筆帖式,各二人。禮部員外郎,讀祝官,各二人。贊禮郎四人。工部主事一人。 後省。 慕東陵皇貴妃園寢:內務府尚茶副,尚膳副,委署副內管領,各一人。禮部讀祝官二人。贊禮郎三人。 東陵宗室主事,昭西陵宗室員外郎,泰陵宗室員外郎、主事,各一人。餘並滿洲員缺。

總管大臣掌督帥官兵巡防遊徼,以翊衛陵寢。內務府官掌奉祭祀奠享之禮,司掃除開闔。禮部官掌判署文案,監視禮儀,歲供品物,以序祀事。工部官掌修葺繕治,凡祭祀供厥楮幣。順治十三年,置福陵、昭陵掌關防等官。康熙二年,復置各陵寢內府、禮部、工部司官。光緒三十一年,改盛京戶、禮、工三部陵寢官隷總理三陵事務衙門。宣統三年,陵寢郎、員、主各缺並改歸內務府,帶禮部、工部銜如故。


  

僧錄司正印,副印,各一人。 □品。 左、右善世, 正六品。 闡教, 從六品。 講經, 正八品。 覺義, 從八品。 俱二人。道錄司一人。 □品。 左、右正一, 正六品。 演法, 從六品。 至靈, 正八品。 至義, 從八品。 俱二人。分設各城僧、道協理各一人。 僧官兼善世等銜,道官兼正一等銜,給予部劄。協理給予司劄。 龍虎山正一真人。 正三品。 提點,提舉,法籙局提舉, 由太清宮法官充補。 各一人。副理二人。贊教四人。知事十有八人。 自提點以下,並由正一真人保舉,報部給劄。

初,天聰六年,定各廟僧、道以僧錄司、道錄司綜之。凡諳經義、守清規者,給予度牒。順治二年,停度牒納銀例。八年,授張應京正一嗣教大真人,掌道教。康熙十三年,定僧錄司、道錄司員缺,及以次遞補法。十六年,詔令僧錄司、道錄司稽察設教聚會,嚴定處分。雍正九年,嘉法官婁近垣忠誠,授四品提點,尋封妙正真人。十年,定提點以次員缺。乾隆元年,酌復度牒,並授正一真人光祿大夫,妙正真人通議大夫。五年,正一真人詣京祝萬壽,鴻臚寺卿梅成疏言:「道流卑賤,不宜濫廁朝班。」於是停朝覲筵宴例。十七年,改正一真人為正五品,不許援例請封。三十一年,以法官品秩較崇,復升正一真人正三品。三十九年,真人府監紀司張克誠留京,置協理提點二人。四十二年,授克誠提點,兼京畿道錄司,省協理。 志九十一

○職官三 外官

順天府奉天府總督巡撫學政布政使按察使鹽運使

道府州縣儒學巡檢驛丞庫倉稅課河泊各大使徬官

醫學陰陽學僧綱司道紀司

順天府兼管府尹事大臣, 漢大學士、尚書、侍郎內特簡。 尹, 正三品。 丞, 正四品。 俱各一人。其屬:治中, 正五品。 通判, 正六品。 經歷司經歷, 從七品。 照磨所照磨,司獄司司獄, 並從九品。 俱各一人,並漢員。儒學教授, 正七品。 訓導, 從八品。 滿、漢各一人。所轄四路, 正五品。 二十州、縣, 正七品。 各一人。在京者大興、宛平二縣知縣各一人, 正六品。 縣丞 正七品。 四人, 大興一人,宛平三人。 巡檢 從九品。 七人, 大興三人,宛平四人。 典史,閘官,崇文門副使, 俱未入流。副使後隷監督。 各一人。

尹掌清肅邦畿,布治四路,帥京縣頒政令條教。歲立春,迎春東郊。天子耕耤,具耒耜絲鞭,奉青箱播種,禮畢,率庶人終畝。田賦出納,以時勾稽,上其要於戶部。治鄉飲典禮。鄉試充監臨官。丞掌學校政令,鄉試充提調官。治中掌貳府事,紀綱眾務,兼鄉會試場務。通判掌主牙稅,平禁爭偽。經歷、照磨掌出納文書。司獄掌罪囚籍錄。儒學掌京畿黌序,文武生月課其藝射,不帥教者戒飭之,三歲報優劣於學政。大興、宛平二縣各掌其縣之政令,與五城兵馬司分壤而治,品秩服章視外縣加一等。


  
初,世祖奠鼎燕京,建順天府,置尹一人,丞一人,兼提督學政銜。 乾隆五十八年停。別置學政。丞止申送童生。 治中三人,通判三人, 順治六年留管糧一人。省馬政、軍匠各一人。 經歷、照磨、司獄,各一人,推官、知事、 並從六品, 檢校、 從九品。以上三員俱康熙六年省。 遞運所大使、 康熙三十八年省。 庫大使、 康熙三十九年省。 張家灣宣課司大使, 康熙四十年省。以上三員俱未入流。 各一人。儒學漢教授一人,訓導六人。 順治二年省四人。康熙四年俱省,五年復置一人。 京衛武學漢教授一人,訓導二人。 順治二年省。康熙十五年復置一人。 轄大興、宛平二縣,知縣各一人,縣丞各一人, 雍正四年增宛平管河一人。嘉慶十三年復增宛平管河一人。 巡檢七人,主簿、 順治三年省。 典史、閘官, 詳內務府。 各一人。順治六年,省治中二人。康熙十五年,始以昌平等十九州、縣來隷。二十七年,置東、西、南、北四路同知。雍正元年,特簡大臣領府事,號兼尹。三年,改京衛武學為府武學。明年,省武學教授、訓導官;增府儒學教授、訓導,滿洲各一人。乾隆八年,定為二十四州、縣隷府。嘉慶十八年,定所屬官吏歸尹考察。光緒元年,省治中。 別設驛巡道。 宣統二年,罷兼尹。

奉天府兼管府事大臣一人。 盛京五部侍郎內特簡,後歸將軍兼管。 尹,滿洲一人;丞,漢一人。其屬:治中,圍場通判,庫大使,經歷,司獄,巡檢兼司獄,府學教授,各一人。所轄海防同知,軍糧同知,各一人。承德縣知縣,典史,各一人。

尹掌留都治化與其禁令,小事決之,大事以聞。丞掌主學校,兼稽宗室、覺羅官學、義學。治中以次各官所掌視順天府。

初建盛京,順治十年,設遼陽府。十四年,更名奉天府,置尹一人,經歷、教授、訓導, 康熙三年省。 各一人。康熙二年,置丞一人;治中、通判、推官, 六年省。 各一人。設承德縣附郭,置知縣、典史,各一人。巨流河巡檢一人。 乾隆四十二年省。 七年,增府司獄一人。二十八年,定府丞主奉天考試事。乾隆二十七年,詔府尹受將軍節度。明年,增興京理事通判一人。 光緒二年省。 三十年,始以侍郎為兼尹,著為令。光緒二年,省治中,別設驛巡道。改命將軍兼管;加兼尹總督銜,府尹二品銜,以兵部侍郎、右副都禦史行巡撫事。三十一年,改行省,罷尹丞,置知府。宣統元年,省教佐各官。越明年,省承德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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