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清史稿 上 - 408 / 663
歷史類 / 趙爾巽等 / 本書目錄
  

清史稿 上

第408頁 / 共663頁。

 大小:

 第408頁

朗讀:

倍無射變宮立宮,夷則徵聲主調,為乙字調。

七聲定位旋宮主調律管簫笛起調


  

下羽徵夷則乙工徵調

變宮羽無射上凡不起調

宮變宮倍無射 半黃鍾 尺六變宮宮

商宮黃鍾工五變宮商

角商太簇凡乙變宮角

變徵角姑洗六上不起調

徵變徵蕤賓五尺不起調

羽徵夷則乙工同調首

倍應鍾清變宮立宮,南呂清徵主調,為高乙調。

七聲定位旋宮主調呂管簫笛起調

下羽清徵南呂乙工清徵調

變宮清羽應鍾上凡不起調

宮清變宮倍應鍾 半大呂 尺六清變宮宮

商清宮大呂工五清變宮商

角清商夾鍾凡乙清變宮角

變徵清角仲呂六上不起調

徵清變徵林鍾五尺不起調

羽清徵南呂乙工同調首

弦音合律呂立論者,始自淮南子,淮南本之管子,管子曰:「凡將起五音凡首,先主一而三之,四開以合九九,以是生黃鍾小素之首以成宮。三分而益之以一,為百有八為徵,不無有三分而去其乘適足,以是生商;有三分而復於其所,以是成羽;有三分去其乘適足,以是成角。」夫審弦音,無論某弦之全分,定為首音,因而半之,平分為二。其聲既與首音相合而為第八音矣,次以首音之全分,因而四之,去其一分而用其三分,其聲應於全分首音之第四音。此度乃全分首音與半分八音之間,又平分為二分之度。是即管子所謂「凡將起五音凡首,先主一而三之,四開以合九九」者也。先主一而三之者,以全分首音一分度為主,而以三因之,其數大於全分為三倍也。四開以合九九者,以三倍全分之數,四分而取其一,以合九九八十一之度,為宮聲之分也。小素雲者,素,白練,乃熟絲,即小弦之謂,言此度之聲立為宮位,其小於此弦之他弦,皆以是為主,故曰以是生黃鍾小素之首以成宮也。以八十一三分益一為百有八為徵,乃此弦首音全分之度, 此宮弦上生下徵之數。 於是以百有八,三分去一,為七十二,是為商。商七十二,三分益一,為九十六,是為羽。羽九十六,三分去一,為六十四,是為角。司馬氏律書:徵羽之數小於宮,而管子徵羽之數大於宮者,用徵羽之倍數,所謂下徵、下羽也。首弦起於下徵,即白虎通弦音尚徵之義。今由三分損益之法詳推其數,黃鍾正徵上生皆得七十二,為正商;正商上生得九十六,為下羽;下生得四十八,為正羽;下羽、正羽皆得六十四,為正角;正角上生得八十五, 小餘三三。 為下於宮音之變宮;下生得四十二, 小餘六六。 為高於羽音之變宮;下於宮音之變宮,高於羽音之變宮,皆得五十六, 小餘八八。 為變徵:是為濁均。變徵上生得七十五, 小餘八五。 為清宮;清宮上生得一百有一, 小餘一三。 為清下徵:下生得五十, 小餘五六。 為清徵;清下徵清徵皆得六十七, 小餘四二。 為清商;清商上生得八十九, 小餘八九。 為清下羽;下生得四十四,小餘九四。 為清羽;清下羽、清羽皆得五十九, 小餘九三。 為清角;上生得七十九, 小餘九一。 為下於清宮之清變宮;下生得三十九, 小餘三三。 為高於清羽之清變宮;下於清宮之清變宮、高於清羽之清變宮皆得五十三, 小餘二七。 為清變徵:是為清均。凡宮至商,商至角,角至變徵,徵至羽,羽至變宮,皆得全分,而變徵至徵,變宮至宮,則祗半分。管子起音篇,司馬氏律書皆五聲之正,淮南子始載二變之數,但不當以十二律呂名之。尤足取者,則二變之度分,與二變之比於正音,一為和、一為謬之說也。所謂應鍾,即弦音之變宮度也,所謂蕤賓,即弦音之變徵度也。弦音變宮之在下徵第一弦為第三音,居第三位,即如宮弦之角聲第三位,音雖不同,而分則恰值正聲之度,故曰姑洗生應鍾,比於正音為和也。變徵之在下徵第一弦為第七音,居第七位,即如宮弦之變宮第七位,音亦不同,而分則皆為變聲之度,故曰應鍾生蕤賓,不比正音為繆也。五聲二變之清濁,定弦音各分之等差,今列於表:


  
首弦首音起於下徵,全度一百八分。二音下羽,得全度一百八分之九十六。三音變宮,得全度一百八分之八十五。 小餘三三。 四音正宮,得全度一百八分之八十一。五音正商,得全度一百八分之七十二。六音正角,得全度一百八分之六十四。七音變徵,得全度一百八分之五十六。 小餘八八。 八音正徵,得全度一百八分之半。 為五十四。

首弦首音起清下徵,全度一百一分。 小餘一三。 二音清下羽,得全度一百一分之八十九。 小餘八九。 三音清變宮,得全度一百一分之七十九。 小餘九一。 四音清宮,得全度一百一分之七十五。 小餘八五。 五音清商,得全度一百一分之六十七。 小餘四二。 六音清角,得全度一百一分之五十九。 小餘九三。 七音清變徵,得全度一百一分之五十三。 小餘二七。 八音清徵,得全度一百一分之半。 為五十,小餘五六。

二弦首音起於下羽,全度九十六分。二音變宮,得全度九十六分之八十五。 小餘三三。 三音正宮,得全度九十六分之八十一。四音正商,得全九十六分之七十二。五音正角,得全度九十六分之六十四。六音變徵,得全度九十六分之五十六。 小餘八八。 七音正徵,得全度九十六分之五十四。八音正羽,得全度九十六分之半。 為四十八。

二弦首音起清下羽,全度八十九分。 小餘八九。 二音清變宮,得全度八十九分之七十九。 小餘九一。 三音清宮,得全度八十九分之七十五。 小餘八五。 四音清商,得全度八十九分之六十七。 小餘四二。 五音清角,得全度八十九分之五十九。 小餘九三。 六音清變徵,得全度八十九分之五十三。 小餘二七。 七音清徵,得全度八十九分之五十。 小餘五六。 八音清羽,得全度八十九分之半。 為四十四,小餘九四。

三弦首音起於變宮,全度八十五分。 小餘三三。 二音正宮,得全度八十五分之八十一。三音正商,得全度八十五分之七十二。四音正角,得全度八十五分之六十四。五音變徵,得全度八十五分之五六。 小餘八八。 六音正徵,得全度八十五分之五十四。七音正羽,得全度八十五分之四十八。八音少變宮,得全度八十五分之半。 為四十二,小餘六六。

三弦首音起清變宮,全度七十九分。 小餘九一。 二音清宮,得全度七十九分之七十五。 小餘八五。 三音清商,得全度七十九分之六十七。 小餘四二。 四音清角,得全度七十九分之五十九。小餘九三。五音清變徵,得全度七十九分之五十三。 小餘二七。 六音清徵,得全度七十九分之五十。 小餘五六。 七音清羽,得全度七十九分之四十四。 小餘九四。 八音清少變宮,得全度七十九分之半。 為三十九,小餘九五。

四弦首音起於正宮,全度八十一分。二音正商,得全度八十一分之七十二。三音正角,得全度八十一分之六十四。四音變徵,得全度八十一分之五十六。 小餘八八。 五音正徵,得全度八十一分之五十四。六音正羽,得全度八十一分之四十八。七音少變宮,得全度八十一分之四十二。 小餘六六。 八音少宮,得全度八十一分之半。 為四十,小餘五。

四弦首音起於清宮,全度七十五分。 小餘八五。 二音清商,得全度七十五分之六十七。 小餘四二。 三音清角,得全度七十五分之五十九。 小餘九三。 四音清變徵,得全度七十五分之五十三。 小餘二七。 五音清徵,得全度七十五分之五十。 小餘五六。 六音清羽,得全度七十五分之四十四。 小餘九四。 七音清少變宮,得全度七十五分之三十九。 小餘九五。 八音清少宮,得全度七十五分之半。 為三十七,小餘九二。

五弦首音起於正商,全度七十二分。二音正角,得全度七十二分之六十四。三音變徵,得全度七十二分之五十六。 小餘八八。 四音正徵,得全度七十二分之五十四。五音正羽,得全度七十二分之四十八。六音少變宮,得全度七十二分之四十二。 小餘六六。 七音少宮,得全度七十二分之四十。 小餘五。 八音少商,得全度七十二分之半。 為三十六。



贊助商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