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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散文 - 42 /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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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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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2頁

朗讀:

我剛死了母親和哥哥,心中淒切,女兒才十三歲,兒子才八歲,尚未成人,又體弱多病,想到這一些,真不知該說什麼。現在我只想住在簡陋的舊屋裡教養孩子,常與親友們敘敘離情、說說往事,濁酒一杯,彈琴一曲,也就夠了。不是我故作清高,而是實在沒有能力當官,就像我們不能把貞潔的美名加在閹人身上一樣。您如果想與我共登仕途,一起歡樂,其實是在逼我發瘋,我想您對我沒有深仇大恨,不會這麼做吧?

我說這些,是使您瞭解我,也與您訣別。


  

這封信很快在朝野傳開,朝廷知道了嵇康的不合作態度,而山濤,滿腔好意卻換來一個斷然絶交,當然也不好受。但他知道,一般的絶交信用不着寫那麼長,寫那麼長,是嵇康對自己的一場坦誠傾訴。如果友誼真正死亡了,完全可以冷冰冰地三言兩語,甚至不置一詞,了斷一切。總之,這兩位昔日好友,訣別得斷絲飄飄,不可名狀。

嵇康還寫過另外一封絶交書,絶交對象是呂巽,即上文提到過的向秀前去幫助種菜灌園的那位朋友呂安的哥哥。本來呂巽、呂安兩兄弟都是嵇康的朋友,但這兩兄弟突然間閙出了一場震驚遠近的大官司。原來呂巽看上了弟弟呂安的妻子,偷偷地佔有了她,為了掩飾,竟給弟弟安了一個「不孝」的罪名上訴朝廷。

呂巽這麼做,無異是衣冠禽獸,但他卻是原告!「不孝」在當時是一個很重的罪名,哥哥控告弟弟「不孝」,很能顯示自己的道德形象,朝廷也樂於藉以重申孝道;相反,作為被告的呂安雖被冤枉卻難以自辯,一個文人怎麼能把哥哥霸佔自己妻子的醜事公諸士林呢?而且這樣的事,證據何在?妻子何以自處?家族門庭何以避羞?

面對最大的無恥和無賴,受害者往往一籌莫展。因為製造無恥和無賴的人早已把受害者不願啟齒的羞恥心、社會公眾容易理解和激憤的罪名全都考慮到了,受害者除了淚汪汪地引頸就刎,別無辦法。如果說還有最後一個辦法,最後一道生機,那就是尋找最知心的朋友傾訴一番。在這種情況下,許多平日引為知己的朋友早已一一躲開,朋友之道的脆弱性和珍罕性同時顯現。

有口難辯的呂安想到了他心目中最尊貴的朋友嵇康。嵇康果然是嵇康,立即拍案而起。呂安已因「不孝」而獲罪,嵇康不知官場門路,唯一能做的是痛罵呂巽一頓,宣佈絶交。

這次的絶交信寫得極其悲憤,怒斥呂巽誣陷無辜、包藏禍心;後悔自己以前無原則地勸呂安忍讓,覺得自己對不起呂安;對於呂巽,除了決裂,無話可說。我們一眼就可看出,這與他寫給山濤的絶交信,完全是兩回事了。

「朋友」,這是一個多麼怪異的稱呼,嵇康實在被它搞暈了。他太看重朋友,因此不得不一次次絶交。他一生選擇朋友如此嚴謹,沒想到一切大事都發生在他僅有的幾個朋友之間。他想通過絶交來表白自身的好惡,他也想通過絶交來論定朋友的含義。

他太珍惜了,但越珍惜,能留住的也就越稀少。

儘管他非常憤怒,他所做的事情卻很小:在一封私信裡為一個蒙冤的朋友說兩句話,同時識破一個假朋友,如此而已。但僅僅為此,他被捕了。

理由很簡單:他是不孝者的同黨。

從這個無可理喻的案件,我明白了在中國一個冤案的構建為什麼那麼容易,而構建起來的冤案又為什麼會那麼快速地擴大株連面。上上下下並不太關心事件的真相,而熱衷于一個最通俗、最便于傳播、又最能激起社會公憤的罪名;這個罪名一旦建立,事實的真相更變得無足輕重,誰還想提起事實來掃大家的興,立即淪為同案犯一起掃除。成了同案犯,發言權也就被徹底剝奪。因此,請原諒古往今來所有深知冤情而閉口的朋友吧,他們敵不過那種並不需要事實的世俗激憤,也擔不起同黨、同案犯等等隨時可以套在頭上的惡名。

現在,輪到為嵇康判罪了。

統治者司馬昭在宮廷中猶豫。我們記得,阮籍在母喪期間喝酒吃肉也曾被人控告為不孝,司馬昭當場保護了阮籍,可見司馬昭內心對於孝不孝的罪名並不太在意。他比較在意的倒是嵇康寫給山濤的那封絶交書,把官場仕途說得如此厭人,總要給他一點顏色看看。

就在這時,司馬昭所寵信的一個年輕人求見,他就是鐘會。不知讀者是不是還記得他,把自己的首篇論文誠惶誠恐地塞在嵇康的窗戶裡,發跡後帶著一幫子人去拜訪正在鄉間打鐵的嵇康,被嵇康冷落得十分無趣的鐘會?他深知司馬昭的心思,便悄聲進言:

嵇康,臥龍也,千萬不能讓他起來。陛下統治天下已經沒有什麼可以擔


  
憂的了,我只想提醒您稍稍提防嵇康這樣傲世的名士。您知道他為什麼給他的好朋友山濤寫那樣一封絶交信嗎?據我所知,他是想幫助別人謀反,山濤反對,因此沒有成功,他惱羞成怒而與山濤絶交。陛下,過去姜太公、孔夫子都誅殺過那些危害時尚、擾亂禮教的所謂名人,現在嵇康、呂安這些人言論放蕩,譭謗聖人經典,任何統治天下的君主都是容不了的。陛下如果太仁慈,不除掉嵇康,可能無以淳正風俗、清潔王道。



我特地把鐘會的這番話大段地譯述出來,望讀者能仔細一讀。他避開了孝不孝的具體問題,几乎每一句話都打在司馬昭的心坎上。在道義人格上,他是小人;在誹謗技巧上,他是大師。

鐘會一走,司馬昭便下令:判處嵇康、呂安死刑,立即執行。



這是中國文化史上最黑暗的日子之一,居然還有太陽。

嵇康身戴木枷,被一群兵丁,從大獄押到刑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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