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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上 - 52 /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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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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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壬午朔,以那蘇圖為黑龍江將軍。乙酉,命直省學政每六年拔取生員一次。王大臣審擬貝勒延信大罪二十,應斬決。得旨,延信免死,與隆科多一處監禁。辛醜,範時繹奏太倉州屬之七浦士民原自行修濬。上不許,曰:「民間之生計,即國計也。國用不敷之時,不得不藉資民力。方今國用充裕,仍發帑銀給之。」戊戌,左都禦史沈近思卒。壬寅,以唐執玉為左都禦史。庚戌,祫祭太廟。

是歲,免直隷、江蘇、江西、浙江、福建、湖廣、廣東等省三十四州縣災賦有差。朝鮮、鄂羅斯入貢。


  

六年戊申春正月己未,高其倬疏陳閩省械★情形。得旨:「此等處須鼓舞屬員實心儘力,方能有濟。設遇一二有為者,甫欲整理,輒目為多事。屬員窺見其隱,誰肯任怨向前。須知其難而終任之,二三年後始有成效也。」乙醜,晉封貝勒球琳為惠郡王,鎮國公弘春為貝子。己卯,命杭奕祿、任蘭枝使安南。

二月丙戌,晉封果郡王胤禮為親王。癸巳,上禦經筵。庚子,以來文為江寧將軍。壬寅,賜歸流永順土司彭肇槐世職,並白金萬兩。庚戌,以嵇曾筠為兵部尚書,仍辦河工。

三月丁巳,大學士田從典罷,以蔣廷錫為大學士。庚午,以進藏官兵駐劄西寧,命巡撫杭奕祿督之。

夏四月甲申,以陳泰為滿洲都統。予告大學士田從典卒。癸卯,以查郎阿、稽曾筠為吏部尚書。壬寅,詔:「地方官私徵耗羨,難以裁革。惟在督撫審慎用之,不可以歸公。若歸公,則地方官又重衤復取民矣。」

五月癸醜,以郭沭為廣西巡撫。鄂爾泰奏剿辦東川逆苗祿天祐、祿世豪,平之,壬戌,詔:「八法內年老一條,義有未盡。凡年老而能辦事者,勿入八法。」丁卯,削富寧安侯爵,仍為大學士。命馬爾賽在大學士內辦事。乙亥,以田文鏡為河東總督,兼轄山東。以耿化祚為漢軍都統。

六月庚辰,詔六部員外郎、主事作為公缺,勿庸按旗升轉。癸未,置先賢仲弓後裔五經博士。丙戌,以蔡良為廣州將軍,石禮哈為福州將軍,尹繼善協辦江南河工。癸巳,以張廣泗為貴州巡撫,嶽濬署山東巡撫。己亥,誠親王胤祉有罪降郡王,拘其子弘晟於宗人府。封理密親王子弘曣為輔國公。

秋七月辛亥,命李衛兼理江蘇緝捕。戊午,鄂爾泰奏遣兵剿平川境米貼逆苗。命以其事屬四川提督黃廷桂。辛酉,嶽鍾琪奏頗羅鼐兵至西藏,喇嘛擒獻阿爾布巴、隆布奈、紮爾鼐等,西藏平。戊辰,以紀成斌為固原提督。壬申,大學士富寧安卒。賜故大學士寧完我三世孫寧蘭驍騎校,房一所,銀五百,四世孫寧邦璽拜唐阿。

八月甲申,上禦經筵。以尹繼善署江蘇巡撫。乙酉,改湖廣桑植、保靖二土司為流官。以馬爾賽為大學士。甲午,以祖秉衡為京口將軍。丁未,詔復浙江鄉會試。

九月癸醜,命八旗勛舊子孫有犯法虧帑者,察實以聞。漢員中陣亡盡節及居官清正之子孫,同此察報。天津水師營都統公鄂齊以失察兵丁傷官削爵,降三等侍衛。丁卯,查郎阿奏領兵至藏,會同副都統馬喇、學士僧格訊明逆首阿爾布巴等,立時正法,餘眾處置訖。

冬十月丁亥,以鄂爾泰剿平廣西八達寨逆苗,兼督雲、貴、廣西三省,發帑銀十萬犒滇、黔兵。辛卯,發內帑九十四萬代西征軍士賠償追款。以石文焯為禮部尚書,路振揚為兵部尚書。乙未,嶽鍾琪奏建昌喇汝窩番賊作亂,討平之。詔:「湖廣土司甚多,供職輸將,與流官無異,該督撫勿得輕議改流。」以蔡仕舢為浙江觀風整俗使。癸巳,諭停諸王管理旗務。

十一月丙辰,設鹹安宮官學,包衣子弟肄業。庚申,停本年決囚。戊辰,江西巡撫布蘭泰以不職免。添設欽天監西洋人監副一。

十二月甲午,免四川崇慶州七年額賦。丙申,大清律集解附例成。丁酉,以定藏功封頗羅鼐為貝子,理後藏事,揀選噶隆二人理前藏事,賞其兵丁銀三萬兩。庚子,命侍郎王璣、彭維新往江南清查逋賦。甲辰,祫祭太廟。

是歲,免直隷、江南、陝西、四川等省二十六州縣災賦有差。朝鮮入貢。

七年己酉春正月辛亥,鄂爾泰奏萬壽節日,雲南慶雲見。命宣付史館。丁巳,命陳元龍、尹泰為大學士。壬申,復蒙古恩格德爾侯爵為三等公,以其曾孫噶爾薩襲。蒙古二等伯明安晉封一等侯,令其孫馬蘭泰襲。都統伯四格有罪監禁,上念其祖莽固爾岱之功,釋之。癸酉,命侍郎法保等察修直隷至江南大道。

二月丁醜,命出征官兵行糧外仍給坐糧。以尹繼善為河道總督。戊寅,以多索禮為奉天將軍。甲申,上謁陵。庚寅,還京。設直隷巡農禦史。己亥,命怡親王等查八旗世職有以絶嗣除爵者,許以族人紹封。乙未,上禦經筵。以李杕為漢軍都統。蠲浙江本年額賦六十萬兩。

三月乙巳朔,以孔毓珂為江南河道總督,郝玉麟為廣東總督。嶽鍾琪奏剿平雷波叛苗一百餘寨。戊申,鄂爾泰奏剿平丹江、九股等處生苗。蠲河南本年額賦四十萬兩。辛亥,以嵇曾筠為河南山東總督。丙申,上以准噶爾噶爾丹策零稔惡藏奸,終為邊患,命傅爾丹為靖邊大將軍,北路出師,嶽鍾琪為寧遠大將軍,西路出師,征討准噶爾。甲子,以鄂善、莽鵠立俱為蒙古都統。辛酉,詔公巴賽為副將軍,順承郡王錫保為振武將軍,陳泰、袞泰、石禮哈、岱豪、達福、海蘭為參贊,旗兵六千,三省兵八千,蒙古兵八百,歸北路,駐紮阿爾泰;總兵官魏麟、閃文綉領車騎營兵八千,赴西路布爾庫。

夏四月甲午,以查郎阿署川陝總督,史貽直署福建總督。敕建雲、雨、風、雷壇廟。四川天全土司改流設州。高其倬劾海澄公黃應纘行賄承襲,應革職銜。詔寬免之。

五月戊午,湖南保靖、桑植、永順三土司改流設府縣。甲子,令漕船順帶商貨,於舊例六十石外,許至百石。乙醜,先是,嶽鍾琪疏言有湖南人張熙投遞逆書,訊由其師曾靜所使。命提曾靜、張熙至京。九卿會訊,曾靜供因讀已故呂留良所著書,陷溺狂悖。至是,明詔斥責呂留良,並令中外臣工議罪。

六月己卯,以唐執玉署直隷總督。乙酉,以甘肅、四川、雲南、貴州、廣西轉輸勞費,免庚戌全年額賦,陝西免十分之三。


  
秋七月丙午,貴州都勻生苗及儂、仲生苗內附。甲寅,以果親王胤禮管工部,莊親王胤祿管滿洲都統。己巳,減暹羅國貢賦。

閏七月乙酉,以阿里袞為杭州將軍。

八月癸卯,以王釴為京口將軍。己酉,上禦經筵。

九月戊子,改廣西鎮安為流。

冬十月庚戌,賜漢大臣子蔣溥等十三人舉人。甲子,詔曰:「江南清查逋賦一案,歷降諭旨甚明,重在分別官侵民欠。乃派往之員辦理不善,有以紳衿帶徵之項指為官侵者,有吏書侵蝕之項議令富戶攤賠者。又有將帶徵錢糧加增火耗者,甚且以停徵之項概令徵收者。惠民之政,轉而擾民,豈非司其事者之咎乎?其恪遵前旨妥辦。倘再犯諸弊,從重治罪。」戊辰,以內外諸臣勤慎奉職,加怡親王儀仗一倍,張廷玉少保,蔣廷錫太子太傅,勵廷儀太子少傅,傅爾丹、嶽鍾琪、鄂爾泰俱少保,田文鏡太子太保,李衛、查郎阿、席伯俱太子少保。

十一月甲戌,發帑金百萬兩修高家堰石工。以馬會伯為兵部尚書,仍留軍前。戊寅,免功臣子孫施世驊等臓銀五十餘萬,以內庫銀撥補,其應得遣戍、監追、籍沒及妻子入官等罪,鹹赦除之。戊子,停本年決囚。

十二月戊申,設廣東觀風整俗使及肇高學政。戊辰,祫祭太廟。

是歲,免江南、江西、浙江、福建、湖南、雲南、甘肅等省二十四州縣災賦有差。朝鮮、琉球入貢。

八年庚戌春正月丁醜,以總理陵寢事務領侍衛內大臣尚崇廙為盛京五部尚書。以那蘇圖為奉天將軍,常德為寧古塔將軍,卓爾海為黑龍江將軍。以慶復為漢軍都統。甲午,景陵瑞芝生。丁酉,唐執玉奏正月二十日鳳凰見於房山。得旨:「此事已據府尹孫家淦奏報。又據尚崇廙報稱天台山中見一神鳥,高五六尺,毛羽如錦,群鳥環繞,向北飛去。朕躬德薄,未足致此上瑞。」發國子監膏火銀六千兩,歲以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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