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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安分營生,未必蒼天虧負。
法律如此森嚴,偷竊何能脫路。
細看不解其意,只得拜別佛祖並智廣禪師等眾僧,出門而去。且說常未法見牛客去了,並未露出痕跡,心下安樂。次日拈出銀子,改了裝束,到酒樓妓館散蕩,乃在留癡院與一妓名喚迎兒,生得有些姿色,是與常未法相熟。今日一見,笑口而迎,二人相攜上樓,吩咐辦了上等酒菜,此妓乃是重富欺貧刁滑婦人,故客人若有錢的,她極意迎承,若遇使用稍減者,她就眉鎖春山詐惱。是日見常師父如此大使用,不知他在何處得了多少銀子,二人在席上說不夠風流笑話,當晚極盡歡娛。次日仍捨不得,又被迎兒纏住,兩人愛悅,把那和尚弄得將心事盡吐出來,把謀竊牛客人銀兩之事,說了一回。那迎兒正好開言道:「真算手段高強,奴有會期,欲借大師數十兩銀子,未知可否?」未法應允,即在袖中取出交與迎兒,迎兒喜不自勝。誰料迎兒口疏,把這話傳出來,一傳十,十傳百,那些鴇兒都是趨炎附勢的人,次日見了常師父,便笑口而迎,說道:「今日有好的東西,與師父一玩。」即把一個五小孩拿出來送與常未法看。大悅道:「世上有此無疵美玉,真是少見,請問從何得來?」答道:「是在玉器店朋友處買的,如法師見愛,便發回價銀。」未法道:「三十金未知可否?」鴇兒道:「足矣!」於是未法即交銀子,又同迎兒排下美宴,快樂起來。正是:
歡娛夜夜嫌更短,快樂時時愿夜長。
卻說人生樂極必生悲,做強盜的人,目前雖然快樂,終要弄出禍來。未法在寺中與一個大和尚不睦,被他看出行為,將此事告知智廣知道,智廣聞言道:「怪不得這數日,少見他出入。」次日遇未法回來,便將此事向他盤問。他初時還不肯認,後來見智廣說出真情,只得認了。智廣先用善言安慰道:「不可再為此等之事,此次放過,若再有這等事情發生,外人知道,連我也有不便之處。」未法聽了唯唯而退。是晚,智廣等未法睡熟,弄開房門,把未法捆起來,送本縣驗過,審查以後,追回用剩之銀,約有百餘兩,且聽失主告發,再行決斷。於是將常未法依國法辦了,續後牛勇將此事告發,官將余銀還他。
且說天子與日清閒遊,時值秋初,爽氣侵人,正是:
春光最易催人老,怎似秋光長更好。
且說松江府西南,有座廣法庵,內有一個女尼姑,年七十餘歲,生得童顏鶴髮,法號慧法,專濟困扶危。手下有個徒弟,名叫妙能,生得十分姿色,有沉魚落雁之容,閉月羞花之貌。本府有一個財主,叫做三百萬,夫人張氏,生下一個孩子,年方十七歲,尚未定親,父母愛如珠寶。生得相貌醜陋且懶於讀書,性好裝飾衣眼,在花柳場中行走,見女人有姿色,千方百計要弄到手上,方能罷休。外面輝煌,裡面一包草,時在廣法庵處行走,把妙能看在眼裡,總是巧言令色,誰知妙能無意於他。
一日,寶珠詐作許願,稟過母親,張氏乃與兒子並數個家人,同到庵來,慧法接著,分賓主坐下,茶罷,慧法道:「不知夫人到此,有失迎候,望勿見怪。」張氏道:「不敢,今因小兒欲保平安,在佛前許下一愿,求老法師代為主辦為幸。」張氏取出一封銀子,約有十數兩,交與師父上佛前的香油。慧法接了,即命人設下了素菜,留夫人、公子用齋,是晚備辦雜物,作起法來。那寶珠在此盤桓數日,俾得與妙能說話,相機下手,不想妙能全不會意,見他便即離去,故寶珠無從下手。一晚,妙能做了三四天法事,十分眼倦,到夜在自己房中睡下,和衣就寢。於是寶珠至三更,入她房去,看見銀燈漸暗,就用手撥開羅帳,見妙能熟睡,好似一朵鮮花,情慾不禁,踏上床來,誰料妙能突然驚醒,看見王寶珠便大叫:「有賊!」即下床欲走。那王寶珠恐怕鬧出事來,未免累事、起了歹心,把妙能一腳踢死,仍放在床上,落了帳子出來。
次日,慧法起來,許久未見妙能出來。初時以為她做了幾晚功課,累得眼倦,及至日已將午,還不見她出來。即命小尼來到房中,叫了三聲,不見答應,把帳子撥起,用手來推,方知已死,大叫一聲道:「不好了!師兄死了。」跑出房來,對師父說知。慧法大驚,大叫一聲,暈倒在地,半晌方醒,乃大哭道:「不知何故死了?」約眾人來至妙能房中,命人抬她出來看過,並無傷痕。無奈既死不能復生,只能從厚收殮。這個沒良心的寶珠,心上不安,無可奈何。數日法事已完,張氏夫人辭了慧法與眾尼姑,回家去了。
且說那妙能陰魂不散,欲向王寶珠索命。奈寶珠旺氣正盛,難以下手,待時而行,常在左右顯靈。慧法因她死了,心中不時吐血,虧那妙能陰靈保護。且說寶珠在家,日日遊蕩,不知法律為何物,常講道父母,出外每惹事招非,不時有人告其父母。一日,在書房中得了一病,父母憂懼,延醫調治,一連延聘十數個先生,皆不見效。一日,寶珠朦朧睡去,見妙能咬牙切齒,向他索命,但未敢近身,一連數夜,皆是如此。父母見病勢沉重,晝夜不敢離左右。一夜睡至三更光景,聞寶珠大叫一聲,不知生死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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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回 王寶珠貪淫損命 錄金言警世除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