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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三傑 - 182 /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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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三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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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2頁

朗讀:

  陳延行百話不說,口口聲聲只說他是為公,區區十萬之數,克復一座府城,真算便宜。而且洋人乃是外人,並無應該要替中國攻打長毛的義務,萬萬不可失信。左宗棠便令兩司核議。蔣益灃、劉典二人,也說陳延壽雖是為公,但是十萬之數,須歸奏案報銷。既無部文,如何可付。惟念陳延壽忠於鄉土之事,不妨保他一個功名,以酬其勞。至於所訂洋人之約,是他私人之事,由他自去料理。當時左宗棠便把陳延壽保上一個同知,就算了結。
豈知陳延壽一見浙江當道都是推出不問,只好回到紹興,去與郡紳商量。豈知一班郡紳,一則個個膽小如鼷,不肯負責。二則確也無款可籌。三則還有人說陳延壽假公濟私的。於是大家只好說聲愛莫能助,也是推出不管。
那時掰克一見他的款項,沒有著落,便與陳延壽個人拚命。陳延壽被迫無法,仍又晉省,再見左宗棠,請求顧全外人信用,望他成全此事。可巧碰見左宗棠為人,平生最惡洋人,當下就駁斥陳延壽道:「你失信用,與我何干?」


  
陳延壽聽說,不禁跳了起來道:「咦,紹興地方,不是我姓陳的土地。大帥身居閩浙總督,眼見洋人替你攻克土地,就是為大帥的面子計,也該籌出這筆款項。」
左宗棠聽說,便冷笑了一聲的罵道:「放屁,姓陳的,可知國法么?」
陳延壽也厲聲的答道:「大帥不必罵人,這場官司,就是打到金鑾殿上,不能說我無理。大帥若不立即撥出款子,我就叫掰克自己來和大帥說話。」
左宗棠不待陳延壽說完,早已氣得鬍子根根的翹了起來,當下也跳了起來道:「反了反了。你竟敢倚恃洋人的勢力,前來欺凌長官不成。」
陳延壽道:「大帥代表閩浙地方,大帥便是洋人的債務人呀。」
左宗棠聽了,便哼了一聲,立將陳延壽發交錢塘縣管押。沒有幾時,陳延壽即瘐斃獄中。
掰克在聞得陳延壽已死,便向浙江當道交涉。蔣益灃因怕此事鬧大,只好私下賠出一半了事。


  
後來會稽舉人,名叫顧家相的,想替陳延壽伸冤,曾與兩江督幕陸某,討論其事。該函曾載《因園函札》書上,茲錄于下,以備讀者諸君參考,不才不下評判。
弟前次發信后,旋即查檢官書,嗣於左文襄奏疏,及本浙記略詳加參考,始知克復寧紹,止有洋將,並非洋兵。
其洋將系外國領事,呈明總理衙門,權授中國武職,募勇代為訓練,奉旨歸督撫節制者。時左文襄遠在上游,故由前任寧紹臺道張公景渠就近調遣。張公前因寧波失陷,退守定海,奉旨追問查抄,其急於立功自贖,已可概見。寧波既復,以次及於紹興,理勢然也。洋將既已投效中國,受職練兵,所練乃系中國之人,食中國之餉,果能克復職地,朝廷自有懋賞,亦何得紳士私許酬勞。然則著之論者,竟謂洋兵由陳眉卿請來,視為申包胥秦庭之哭,誤矣誤矣。來示謂克復由道府主持,其十萬之費,乃專為克城之日,禁勿擄掠,以為抵擋之品。洵為能得其實,蓋弟昔年所聞,雖誤傳十萬為酬之費,然款之所出,全希望于城中賊遺財物,則眾口皆同。紹城素稱繁庶,賊踞以後,又括取鄉間金錢,旁觀揣測,以為何止千萬。而不知兵臨城下,玉石俱焚,覆巢之下,安有完卵。陳氏以此取禍,誠為失算之甚者也。雖然,笑陳氏之迂愚則可,而竟以為圖利則不可。天下原有假公濟私之人,然亦必假公以為名。陳氏本系敦品之人,既倡議與洋人立約,使十萬之款償足洋人,此外尚有盈餘,必以辦地方善後為先,斷不致公然入放己囊。無如書生不諳兵事,部下既無將卒。入城之日,安能儲存遺物。則不達事勢,不揣權力,陳氏誠有不能辭咎者。而以成敗論人者,遂不復原其心跡,亦可悲已。示以陳氏立約,何以不令道府列名為疑,則弟可以意見解之。夫帶兵之官,止能禁止擄掠,斷不能縱容擄掠。咸豐軍興以後,鮑春霆一軍,最稱善戰,而最無紀律。他軍紀律較嚴,然克城之日,賦中遺物,亦任聽取攜,蓋非此不能得將士之死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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