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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下 - 541 / 862
中國古代史類 / 司馬光 / 本書目錄
  

資治通鑑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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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戊申,加李德裕太尉、趙國公,德裕固辭。上曰:「恨無官賞卿耳!卿若不應得,朕必不與卿。」初,李德裕以「韓全義以來,將帥出征屢敗,其弊有三:一者,詔令下軍前者,日有三四,宰相多不預聞。二者,監軍各以意見指揮軍事,將帥不得專進退。三者每軍各有宦者為監使,悉選軍中驍勇數百為牙隊,其在陳戰鬥者,皆怯弱之士。每戰,監使自有信旗,乘高立馬,以牙隊自衛,視軍勢小卻,輒引旗先走,陳從而潰。」德裕乃與樞密使楊欽義、劉行深議,約敕監軍不得預軍政,每兵千人聽監使取十人自衛,有功隨例沾賞。二樞密皆以為然,白上行之。自禦回鶻至澤潞罷兵,皆守此制。自非中書進詔意,更無它詔自中出者。號令既簡,將帥得以施其謀略,故所向有功。自用兵以來,河北三鎮每遣使者至京師,李德裕常面諭之曰:「河朔兵力雖強,不能自立,須借朝廷官爵威命以安軍情。歸語汝使:與其使大將邀宣慰敕使以求官爵,何如自奮忠義,立功立事,結知明主,使恩出朝廷,不亦榮乎!且以耳目所及者言之,李載義在幽州,為國家盡忠平滄景,及為軍中所逐,不失作節度使,後鎮太原,位至宰相。楊志誠遣大將遮敕使馬求官,及為軍中所逐,朝廷竟不赦其罪。此二人禍福足以觀矣。」德裕復以其言白上,上曰:「要當如此明告之。」由是三鎮不敢有異志。

九月,詔以澤州隷河陽節度。


  

丁巳,盧鈞入潞州。鈞素寬厚愛人,劉稹未平,鈞已領昭義節度,襄州士卒在行營者,與潞人戰,常對陳揚鈞之美。及赴鎮,入天井關,昭義散卒歸之道,鈞皆厚撫之,人情大洽,昭議遂安。劉稹將郭誼、王協、劉公直、安全慶、李道德、劉佐堯、劉開德、董可武等至京師,皆斬之。

臣光曰:董重質之在淮西,郭誼之在昭義,吳元濟、劉稹,如木偶人在伎兒之手耳。彼二人者,始則勸人為亂,終則賣主規利,其死固有餘罪。然憲宗用之於前,武宗誅之於後,臣愚以為皆失之。何則?賞奸,非義也;殺降,非信也。失義與信,何以為國!昔漢光武待王郎、劉盆子止於不死,知其非力竭則不降故也。樊崇、徐宣、王元、牛邯之徒,豈非助亂之人乎?而光武弗殺。蓋以既受其降,則不可復誅故也。若既赦而復逃亡叛亂,則其死固無辭矣!如誼等,免死流之遠方,沒齒不還,可矣;殺之,非也!

王羽、賈庠等已為誼所殺,李德裕復下詔稱「逆賊王涯、賈餗等已就昭義誅其子孫」,宣告中外,識者非之。劉從諫妻裴氏亦賜死。又令昭義降將李丕、高文端、王釗等疏昭義將士與劉稹同惡者,悉誅之,死者甚眾。盧鈞疑其枉濫,奏請寬之,不從。昭義屬城有嘗無禮于王元逵者,元逵推求得二十餘人,斬之。餘眾懼,復閉城自守。戊辰,李德裕等奏:「寇孽既平,盡為國家城鎮,豈可令元逵窮兵攻討!望遣中使賜城內將士敕,招安之,仍詔元逵引兵歸鎮,並詔盧鈞自遣使安撫。」從之。

乙亥,李德裕等請上尊號,且言:「自古帝王,成大功必告天地。父,宣懿太后祔廟,陛下未嘗親謁。」上瞿然曰:「郊廟之禮,誠宜亟行,至于徽稱,非所敢當!」凡五上表,乃許之。

李德裕奏:「據幽州奏事官言:詗知回鶻上下離心,可汗欲之安西,其部落言親戚皆在唐,不如歸唐。又與室韋已相失,計其不日來降,或自相殘滅。望遣識事中使賜仲武詔,諭以鎮、魏已平昭義,惟回鶻未滅,仲武猶帶北面招討使,宜早思立功。」

李德裕怨太子太傅、東都留守牛僧孺、湖州刺史李宗閔,言于上曰:「劉從諫據上黨十年,太和中入朝,僧孺、宗閔執政,不留之,加宰相縱去,以成今日之患,竭天下力乃能取之,皆二人之罪也。」德裕又使人于潞州求僧孺、宗閔與從諫交通書疏,無所得,乃令孔目官鄭慶言從諫每得僧孺、宗閔書疏,皆自焚燬。詔追慶下御史台近問,中丞李回、知雜鄭亞以為信然。河南少尹呂述與德裕書,言稹破報至,僧孺出聲嘆恨。德裕奏述書,上大怒,以僧孺為太子少保、分司,宗閔為漳州刺史。戊子,再貶僧孺汀州刺史,宗閔漳州長史。

上幸鄠校獵。

十一月,復貶牛僧儒循州長史,李宗閔長流封州。


  

十二月,以忠武節度使王宰為河東節度使,河中節度使石雄為河陽節度使。

上幸雲陽校獵。

武宗至道昭肅孝皇帝下會昌五年(乙丑,公元八四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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