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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下 - 433 / 862
中國古代史類 / 司馬光 / 本書目錄
  

資治通鑑 下

第433頁 / 共8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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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33頁

朗讀:

李泌初視事,壬寅,與李晟、馬燧、柳渾俱入見,上謂泌曰:「卿昔在靈武,已應為此官,卿自退讓。朕今用卿,欲與卿有約,卿慎勿報仇,有恩者朕當為卿報之。」對曰:「臣素奉道,不與人為仇。李輔國、元載皆害臣者,今自斃矣。素所善及有恩者,率已顯達,或多零落,臣無可報也。」上曰:「雖然,有小恩者,亦當報之。」對曰:「臣今日亦願與陛下為約,可乎?」上曰:「何不可!」泌曰:「願陛下勿害功臣。臣受陛下厚恩,固無形跡。李晟、馬燧有大功于國,聞有讒之者,雖陛下必不聽,然臣今日對二人言之,欲其不自疑耳。陛下萬一害之,則宿衛之士,方鎮之臣,無不憤惋而反仄,恐中外之變不日復生也!人臣苛蒙人主愛信則幸矣,官于何有!臣在靈武之日,未嘗有官,而將相皆受臣指畫;陛下以李懷光為太尉而懷光愈懼,遂至于叛。此皆陛下所親見也。今晟、燧富貴已足,苟陛下坦然待之,使其自保無虞,國家有事則出從征伐,無事則入奉朝請,何樂如之!故臣願陛下勿以二臣功大而忌之,二臣勿以位高而自疑,則天下永無事矣。」上曰:「朕始聞卿言,聳然不知所謂。及聽卿剖析,乃知社稷之至計也!朕謹當書紳,二大臣亦當共保之。」晟、燧皆起,泣謝。上因謂泌曰:「自今凡軍旅糧儲事,卿主之。吏、禮委延賞,刑法委渾。」泌曰:「不可。陛下不以臣不才,使待罪宰相。宰相之職,不可分也。非如給事則有吏過、兵過,舍人則有六押,至于宰相,天下之事咸共平章。若各有所主,是乃有司,非宰相也。」上笑曰:「朕適失辭,卿言是也。」泌請復所減州、縣官。上曰:「置吏以為人也,今戶口減于承平之時三分之二,而吏員更增,可乎!」對曰:「戶口雖減,而事多於承平且十倍,吏得無增乎!且所減皆有職事而冗官不減,此所以為未當也。至德以來置額外官,敵正官三分之一,若聽使計日得資然後停,加兩選授同類正員官。如此,則不惟不怨,兼使之喜矣。」又請諸王未出閣者不除府官,上皆從之。乙卯,詔先所減官,並復故。

初,張延賞在西川,與東川節度使李叔明有隙。上入駱谷,值霖雨,道涂隊伍滑,衛士多亡歸朱泚,叔明之子升及郭子儀之子曙,令狐彰之子建等六人,恐有奸人危乘輿,相與嚙臂為盟,着行滕、釘革奚,更鞚上馬以至梁州,他人皆不得近。及還長安,上皆以為禁衛將軍,寵遇甚厚。張延賞知升私出入郜國大長公主第,密以白上。上謂李泌曰:「郜國已老,升年少,何為如是!殆必有故,卿宜察之。」泌曰:「此必有欲動搖東宮者。誰為陛下言之?」上曰:「卿勿問,第為朕察之。」泌曰:「必延賞也。」上曰:「何以知之?」泌具為上言二人之隙,且曰:「升承恩顧,典禁兵,延賞無以中傷,而郜國乃太子蕭妃之母也,故欲以此陷之耳。」上笑曰:「是也。」泌因請除升它官,勿令宿衛以遠嫌。


  

秋,七月,以升為詹事。郜國,肅宗之女也。

甲子,割振武之綏、銀二州,以右羽林將軍韓潭為夏、綏、銀節度使,帥神策之士五千、朔方、河東之士三千鎮夏州。


  
時關東防秋兵大集,國用不充。李泌奏:「自變兩稅法以來,籓鎮、州、縣多違法聚斂。繼以朱泚之亂,爭榷率、征罰以為軍資,點募自防。泚既平,自懼違法,匿不敢言。請遣使以詔旨赦其罪,但令革正,自非于法應留使、留州之外,悉輸京師。其官典逋負,可征者征之,難征者釋之,以示寬大。敢有隱沒者,重設告賞之科而罪之。」上喜曰:「卿策甚長,然立法太寬,恐所得無幾!」對曰:「茲事臣固熟思之,寬則獲多而速,急則獲少而遲。蓋以寬則人喜于免罪而樂輸,急則競為蔽匿,非推鞫不能得其實,財不足濟今日之急而皆入于奸吏矣。」上曰:「善!」以度支員外郎元友直為河南、江、淮南句勘兩稅錢帛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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