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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下 - 422 / 862
中國古代史類 / 司馬光 / 本書目錄
  

資治通鑑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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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上命陸贄草詔賜渾瑊,使訪求奉天所失裹頭內人。贄上奏,以為:「今巨盜始平,疲瘵之民,瘡痍之卒,尚未循拊,而首訪婦人,非所以副惟新之望也。謀始盡善,克終已稀;始而不謀,終則何有!所賜瑊詔,未敢承旨。」上遂不降詔,竟遣中使求之。乙巳,詔吏部侍郎班宏充宣慰使,勞問將士,撫慰蒸黎。兩午,李晟斬文武官受朱泚寵任者崔宣、洪經綸等十餘人,又表守節不屈者劉乃、蔣沇等。己酉,以李晟為司徒、中書令,駱元光、尚可孤各遷官有差,以檢校御史中丞田希鑒為涇原節度使。

詔改梁州為興元府。


  

甲寅,以渾瑊為侍中,韓游瑰、戴休顏各遷官有差。

朱泚之敗也,李忠臣奔樊川,擒獲,丙辰,斬之。

上問陸贄:「今至鳳翔有迎駕諸軍。形勢甚盛,欲因此遣人代李楚琳,何如?」贄上奏,以為:「如此則事同脅執,以言乎除亂則不武,以言乎務理則不誠,用是時巡,後將安入!議者或謂之權,臣竊未諭其理。未權之為義,取類權衡,今輦路所經,首行脅奪,易一帥而虧萬乘之義,得一方而結四海之疑,乃是重其所輕而輕其所重,謂之權也,不亦反乎!以反道為權,以任數為智,君上行之必失眾,臣下用之必陷身,歷代之所以多喪亂而長奸邪,由此誤也。不如俟奠枕京邑,征授一官,彼喜于恩宥,將奔走不暇,安敢輒有旅拒,復勞誅鋤哉!」戊午,車駕發漢中。

李晟綜理長安以備百司,自請至鳳翔迎扈,上不許。內常侍尹元貞奉使同華,輒詣河中招諭李懷光。晟奏:「元貞矯制擅赦元惡,請理其罪!」

秋,七月,丙子,車駕至鳳翔,斬喬琳、蔣鎮、張光晟等。李晟以光晟雖臣賊,而滅賊亦頗有力,欲全之,上不許。

副元帥判官高郢數勸李懷光歸款,懷光遣其子璀詣行在謝罪,請束身歸朝。庚辰,詔遣給事中孔巢父賫先除懷光太子太保敕詣河中宣慰,朔方將士悉復官爵如故。

壬午,車駕至長安,渾瑊、韓游瑰、戴休顏以其眾扈從,李晟、駱元光、尚可孤以其眾奉迎,步騎十餘萬,旌旗數十里,晟謁見上于三橋,先賀平賊,後謝收復之晚,伏路左請罪。上駐馬慰撫,為之掩涕,命左右扶上馬。至宮,每閒日,輒宴勛臣,賞賜豐渥。李晟為之首,渾瑊次之,諸將相又次之。

曹王皋遣其將伊慎、王鍔圍安州,李希烈遣其甥劉戒虛將步騎八千救之。皋遣別將李伯潛逆擊之於應山,斬首千餘級。生擒戒虛,徇于城下,安州遂降。以伊慎為安州刺史,又擊希烈將康叔夜于厲鄉,走之。


  

丁亥,孔巢父至河中,李懷光素服待罪,巢父不之止。懷光左右多胡人,皆嘆曰:「太尉無官矣!」巢父又宣言于眾曰:「軍中誰可代太尉領軍者?」於是懷光左右發怒喧噪。宣詔未畢,眾殺巢父及中使啖守盈,懷光亦不之止,復治兵為拒守之備。辛卯,赦天下。

初,肅宗在靈武,上為奉節王,學文于李泌。代宗之世,泌居蓬萊書院,上為太子,亦與之遊。及上在興元,泌為杭州刺史,上急詔征之,與睦州刺史杜亞俱詣行在。乙未,以泌為左散騎常侍,亞為刑部侍郎,命泌日直西省以候對,朝野皆屬目附之。上問泌:「河中密邇京城,朔方兵素稱精鋭,如達奚小俊等皆萬人敵,朕晝夕憂之,奈何?」對曰:「天下事甚有可憂者,若惟河中,不足憂也。夫料敵者,料將不料兵。今懷光,將也;小俊之徒乃兵耳,何足為意!懷光既解奉天之圍,視朱泚垂亡之虜不能取,乃與之連和,使李晟得取以為功。今陛下已還宮闕,懷光不束身歸罪,乃虐殺使臣,鼠伏河中,如夢魘之人耳!但恐不日為帳下所梟,使諸將無以藉手也。」初,上發吐蕃以討朱泚。許成功以伊西、北庭之地與之。及泚誅,吐蕃來求地,上欲召兩鎮節度使郭昕、李元忠還朝,以其地與之。李泌曰:「安西、北庭,人性驍悍,控制西域五十七國及十姓突厥,又分吐蕃之勢,使不得並兵東侵,奈何拱手與之!且兩鎮之人,勢孤地遠,盡忠竭力,為國家固守近二十年,誠可哀憐。一旦棄之以與戎狄,彼其心必深怨中國,它日從吐蕃入寇,如報私仇矣。況日者吐蕃觀望不進,陰持兩端,大掠武功,受賂而去,何功之有!」眾議亦以為然,上遂不與。

李希烈聞李希倩伏誅,忿怒,八月,壬寅,遣中使至蔡州殺顏真卿。中使曰:「有敕。」真卿再拜。中使曰:「今賜卿死。」真卿曰:「老臣無狀,罪當死,不知使者幾日髮長安?」使者曰:「自大梁來,非長安也。」真卿曰:「然則賊耳,何謂敕邪!」遂縊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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