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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下 - 384 / 862
中國古代史類 / 司馬光 / 本書目錄
  

資治通鑑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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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84頁

朗讀:

協律郎沈既濟上選舉議,以為:「選用之法,三科而已:曰德也、才也、勞也。今選曹皆不及焉;考校之法,皆在書判、簿歷、言詞、俯仰而已。夫安行徐言,非德也;麗藻芳翰,非才也;累資積考,非勞也。執此以求天下之士,固未盡矣。今人未土著,不可本於鄉閭;鑒不獨明,不可專于吏部。臣謹詳酌古今,謂五品以上及群司長官,宜令宰臣進敘,吏部、兵部得參議焉。其六品以下或僚佐之屬,許州、府闢用,其牧守、將帥或選用非公,則吏部、兵部得察而舉之,罪其私冒。不慎舉者,小加譴黜,大正刑典。責成授任,誰敢不勉!夫如是,則賢者不獎而自進,不肖者不抑而自退,眾才鹹得而官無不治矣。今選法皆擇才于吏部,試職于州郡。若才職不稱,紊亂無任,責于刺史,則曰命官出於吏曹,不敢廢也;責于侍郎,則曰量書判、資考而授之,不保其往也;責于令史,則曰按由歷、出入而行之,不知其他也。黎庶徒弊,誰任其咎!若牧守自用,則罪將焉逃!必州郡之濫,獨換一刺史則革矣。如吏部之濫,雖更其侍郎無益也。蓋人物浩浩,不可得而知,法使之然,非主司之過。今諸道節度、都團練、觀察、租庸等使,自判官、副將以下,皆使自擇,縱其間或有情故,大舉其例,十猶七全。則闢吏之法,已試于今,但未及于州縣耳。利害之理,較然可觀。曏令諸使僚佐盡受于選曹,則安能鎮方隅之重,理財賦之殷乎!」既濟,吳人也。

初,衡州刺史曹王皋有治行,湖南觀察使辛京杲疾之,陷以法,貶潮州刺史。時楊炎在道州,知其直,及入相,復擢為衡州刺史。始,皋之遭誣在治,念太妃老,將驚而戚,出則囚服就辨,入則擁笏垂魚,即貶于潮,以遷入賀;及是,然後跪謝告實。皋,明之玄孫也。


  

朔方、邠寧節度使李懷光既代郭子儀,邠府宿將史抗、溫儒雅、龐仙鶴、張獻明、李光逸功名素出懷光右,皆怏怏不服。懷光發兵防秋,屯長武城,軍期進退,不時應令。監軍翟文秀勸懷光奏令宿衛,懷光遣之,既離營,使人追捕,誣以它罪,且曰:「黃萯之敗,職爾之由!」盡殺之。

九月,甲戌,改淮西為淮寧。

西川節度使、同平章事崔寧,在蜀十餘年,恃地險兵強,恣為淫侈,朝廷患之而不能易。至是,入朝,加司空,兼山陵使。

南詔王閣羅鳳卒,子鳳迦異前死,孫異牟尋立。冬,十月,丁酉朔,吐蕃與南詔合兵十萬,三道入寇,一出茂州,一出扶、文,一出黎、雅,曰:「吾欲取蜀以為東府。」崔寧在京師,所留諸將不能禦,虜連陷州、縣,刺史棄城走,士民竄匿山谷。上憂之,趣寧歸鎮。寧已辭,楊炎言于上曰:「蜀地富饒,寧據有之,朝廷失其外府,十四年矣。寧雖入朝,全師尚守其後,貢賦不入,與無蜀同。且寧本與諸將等夷,因亂得位,威令不行。今雖遣之,必恐無功;若其有功,則義不可奪。是蜀地敗固失之,勝亦不得也。願陛下熟察。」上曰:「然則奈何?」對曰:「請留寧,發朱泚所領范陽戍兵數千人,雜禁兵往擊之,何憂不克!因而得內親兵于其腹中,蜀將必不敢動,然後更授他帥,使千里沃壤復為國有,是因小害而收大利也。」上曰:「善。」遂留寧。初,馬璘忌涇原都知兵馬使李晟功名,遣入宿衛,為右神策都將。上髮禁兵四千人,使晟將之,發邠、隴、范陽兵五千,使金吾大將軍安邑曲環將之,以救蜀。東川出軍,自江油趣白壩,與山南兵合擊吐蕃、南詔,破之。范陽兵追及于七盤,又破之,遂克維、茂二州。李晟追擊于大度河外,又破之。吐蕃、南詔饑寒隕于崖谷死者八九萬人。吐蕃悔怒,殺誘導使之來者。異牟尋懼,築苴咩城,延袤十五里,徙居之。吐蕃封之為日東王。


  
上用法嚴,百官震悚。以山陵近,禁人屠宰;郭子儀之隷人潛殺羊,載以入城,右金吾將軍裴諝奏之。或謂諝曰:「郭公有社稷大功,君獨不為之地乎?」諝曰:「此乃吾所以為之地也。郭公勛高望重,上新即位,以為群臣附之者眾,吾故發其小過,以明郭公威權不足畏也。如此,上尊天子,下安大臣,不亦可乎!」

己酉,葬睿文孝武皇帝于元陵;廟號代宗。將發引,上送之,見轀輬車不當馳道,稍指丁未之間,問其故,有司對曰:「陛下本命在午,不敢沖也。」上哭曰:「安有枉靈駕而謀身利乎!」命改轅直午而行。肅宗、代宗皆喜陰陽鬼神,事無大小,必謀之卜祝,故王嶼、黎幹以左道得進。上雅不之信,山陵但取七月之期,事集而發,不復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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