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資治通鑑 下 - 314 / 862
中國古代史類 / 司馬光 / 本書目錄
  

資治通鑑 下

第314頁 / 共862頁。

 大小:

 第314頁

朗讀:

冬,十月,壬子,上幸華清宮。

楊國忠使鮮于仲通表請己遙領劍南;十一月,丙午,以國忠領劍南節度使。


  

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下之上天寶十一年(壬辰,公元七五二年)

春,正月,丁亥,上還宮。

二月,庚午,命有司出粟帛及庫錢數十萬緡于兩市易惡錢。先是,江、淮多惡錢,貴戚大商往往以良錢一易惡錢五,載入長安,市井不勝其弊,故李林甫奏請禁之,官為易取,期一月,不輸官者罪之。於是商賈囂然,不以為便。眾共遮楊國忠馬自言,國忠為之言于上,乃更命非鉛錫所鑄及穿穴者,皆聽用之如故。

三月,安祿山發蕃、漢步騎二十萬擊契丹,欲以雪去秋之恥。初,突厥阿布思來降,上厚禮之,賜姓名李獻忠,累遷朔方節度副使,賜爵奉信王。獻忠有才略,不為安祿山下,祿山恨之;至是,奏請獻忠帥同羅數萬騎,與俱擊契丹。獻忠恐為祿山所害,白留後張,請奏留不行,不許。獻忠乃帥所部大掠倉庫,叛歸漠北,祿山遂頓兵不進。

乙巳,改吏部為文部,兵部為武部,刑部為憲部。

戶部侍郎兼御史大夫、京光尹王鉷,權寵日盛,領二十餘使。宅旁為使院,文案盈積,吏求署一字,累日不得前;中使賜賫不絶于門,雖李林甫亦畏避之。林甫子岫為將作監,鉷子淮為衛尉少卿,俱供奉禁中。淮陵侮岫,岫常下之。然鉷事林甫謹,林甫雖忌其寵,不忍害也。

準嘗帥其徒過駙馬都尉王繇,繇望塵拜伏;準挾彈命于繇冠,折其玉簪,以為戲笑。既而繇延準置酒,繇所尚永穆公主,上之愛女也,為準親執刀匕。準去,或謂繇曰:「鼠雖挾其父勢,君乃使公主為之具食,有如上聞,無乃非宜?」繇曰:「上雖怒無害,至于七郎,死生所繫,不敢不爾。」

鉷弟戶部郎中銲,凶險不法,召術士任海川,問:「我有王者之相否?」海川懼,亡匿。鉷恐事泄,捕得,托以他事杖殺之。王府司馬韋會,安定公主之子,王繇之同產也,話之私庭。鉷又使長安尉賈季鄰收會系獄,縊殺之,繇不敢言。

銲所善刑縡,與龍武萬騎謀殺龍武將軍,以其兵作亂,殺李林甫、陳希烈、楊國忠;前期二日,有告之者。夏,四月,乙酉,上臨朝,以告狀面授鉷,使捕之。鉷意銲在縡所,先遣人召之。日晏,乃命賈季鄰等捕縡。縡居金城坊,季鄰等至門,縡帥其黨數十人持弓刀格鬥突出。鉷與楊國忠引兵繼至,縡黨曰:「勿傷大夫人。」國忠之傔密謂國忠曰:「賊有號,不可戰也。」縡鬥且走,至皇城西南隅。會高力士引飛龍禁軍四百至,擊縡,捕其黨,皆擒之。

國忠以狀白上,曰:「鉷必預謀。」上以鉷任遇深,不應同逆;李林甫亦為之辨解。上乃命特原銲不問,然意欲鉷表請罪之;使國忠諷之,鉷不忍,上怒。會陳希烈極言鉷大逆當誅,戊子,敕希烈與國忠鞫之,仍以國忠兼京兆尹。於是任海川、韋會等事皆發,獄具,鉷賜自盡,銲杖死於朝堂。鉷子準、偁流嶺南,尋殺之。有司籍其第舍,數日不能遍。鉷賓佐莫敢窺其門,獨採訪判官裴冕收其屍葬之。

初,李林甫以陳希烈易制,引為相,政事常隨林甫左右,晚節遂與林甫為敵,林甫懼。會李獻忠叛,林甫乃請解朔方節制,且薦河西節度使安思順自代;庚子,以思順為朔方節度使。

五月,戊申,慶王琮薨,贈靖德太子。

丙辰,京兆尹楊國忠加御史大夫、京畿、關內採訪等使,凡王鉷所綰使務,悉歸國忠。


  
初,李林甫以國忠微才,且貴妃之族,故善遇之。國忠與王鉷為中丞,鉷用林甫薦為大夫,故國忠不悅,遂深探刑縡獄,令引林甫交私鉷兄弟及阿布思事狀,陳希烈、哥舒翰從而證之;上由是疏林甫。國忠貴震天下,始與林甫為仇敵矣。

六月,甲子,楊國忠奏吐蕃兵六十萬救南詔,劍南兵擊破之於雲南,克敵隰州等三城,捕虜六千三百,以道遠,簡壯者千餘人及酋長降者獻之。

秋,八月,乙丑,上復幸左藏,賜群臣帛。癸巳,楊國忠奏有鳳皇見左藏庫屋,出納判官魏仲犀言鳳集庫西通訓門。

九月,阿布思入寇,圍永清柵,柵使張元軌拒卻之。

冬,十月,戊寅,上幸華清宮。

己亥,改通訓門曰鳳集門;魏仲犀遷殿中侍御史,楊國忠屬吏率以鳳皇優得調。



贊助商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