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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下 - 245 / 862
中國古代史類 / 司馬光 / 本書目錄
  

資治通鑑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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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5頁

朗讀:

九月,乙丑朔,日有食之,不盡如鈎,神都見其既。

壬申,突厥寇忻州。


  

己卯,吐蕃遣其臣論彌薩來求和。

庚辰,以太子賓客武三思為大穀道大總管,洛州長史敬暉為副;辛巳,又以相王旦為并州道元帥,三思與武攸宜、魏元忠為之副;姚元崇為長史,司禮少卿鄭杲為司馬;然竟不行。

癸未,宴論彌薩于麟德殿。時涼州都督唐體璟入朝,亦預宴。彌薩屢窺之。太后問其故,對曰:「洪源之戰,此將軍猛厲無故,故欲識之。」太后擢休璟為右武威、金吾二衛大將軍。休璟練習邊事,自碣石以西逾四鎮,綿亙萬里,山川要害,皆能記之。

冬,十月,甲辰,天官侍郎、同平章事顧琮薨。

戊申,吐蕃贊普將萬餘人寇茂州,都督陳大慈與之四戰,皆破之,斬首千餘級。

十一月,辛未,監察御史魏靖上疏,以為:「陛下既知來俊臣之奸,處以極法,乞詳覆俊臣等所推十獄,伸其枉濫。」太后乃命監察御史蘇頲按覆俊臣等舊獄,由是雪免者甚眾。頲,夔之曾孫也。

戊子,太后祀南郊,赦天下。

十二月,甲午,以魏元忠為安東道安撫大使,羽林衛大將軍李多祚檢校幽州都督,右羽林衛將軍薛訥、左武衛將軍駱務整為之副。

戊申,置北庭都護府于庭州。侍御史張循憲為河東採訪使,有疑事不能決,病之,問侍吏曰:「此有佳客,可與議事者乎?」吏言前平鄉尉猗氏張嘉貞有異才,循憲召見,詢以事;嘉貞為條析理分,莫不洗然。循憲因請為奏,皆意所未及。循憲還,見太后,太后善其奏,循憲具言嘉貞所為,且請以己之官授之。太后曰:「朕寧無一官自進賢邪!」因召嘉貞,入見內殿,與語,大悅,即拜監察御史;擢循憲司勛郎中,賞其得人也。

則天順聖皇后下長安三年(癸卯,公元七零三年)

春,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

夏,四月,吐蕃遣使獻馬千匹、金二千兩以求昏。

閏月,丁丑,命韋安石留守神都。

己卯,改文昌台為中台。以中台左丞李嶠知納言事。

新羅王金理洪卒,遣使立其弟崇基為王。

六月,辛酉,突厥默啜遣其臣莫賀干來,請以女妻皇太子之子。


  
寧州大水,溺殺二千餘人。

秋,七月,癸卯,以正諫大夫朱敬則同平章事。

戊申,以并州牧相王旦為雍州牧。

庚戌,以夏官尚書、檢校涼州都督唐休璟同鳳閣鸞台三品。時突騎施酋長烏質勒與西突厥諸部相攻,安西道絶。太后命休璟與諸宰相議其事,頃之,奏上,太后即依其議施行。後十餘日,安西諸州請兵應接,程期一如休璟所畫,太后謂休璟曰:「恨用卿晚!」謂諸宰相曰:「休璟練習邊事,卿曹十不當一。」

時西突厥可汗斛瑟羅用刑殘酷,諸部不服。烏質勒本隷斛瑟羅,號莫賀達干,能撫其眾,諸部歸之,斛瑟羅不能制。烏質勒置都督二十員,各將兵七千人,屯碎葉西北;後攻陷碎葉,徙其牙帳居之。斛瑟羅部眾離散,因入朝,不敢復還,烏質勒悉並其地。

九月,庚寅朔,日有食之,既。

初,左台大夫、同鳳閣鸞台三品魏元忠為洛州長史,洛陽令張昌儀恃諸兄之勢,每牙,直上長史聽事;元忠到官,叱下之。張易之奴暴亂都市,元忠杖殺之。及為相,太后召易之弟岐州刺史昌期,欲以為雍州長史,對仗,問宰相曰:「誰堪雍州者?」元忠對曰:「今之朝臣無以易薛季昶。」太后曰:「季昶久任京府,朕欲別除一官;昌期何如?」諸相皆曰:「陛下得人矣。」元忠獨曰:「昌期不堪!」太后問其故,元忠曰:「昌期少年,不閒吏事,向在岐州,戶口逃亡且盡。雍州帝京,事務繁劇,不若季昶強干習事。」太后默然而止。元忠又嘗面奏:「臣自先帝以來,蒙被恩渥,今承乏宰相,不能盡忠死節,使小人在側,臣之罪也!」太后不悅,由是諸張深怨之。

司禮丞高戩,太平公主之所愛也。會太后不豫,張昌宗恐太后一日晏駕,為元忠所誅,乃譖元忠與戩私議雲「太后老矣,不若挾太子為久長。」太后怒,下元忠、戩獄,將使與昌宗廷辨之。昌宗密引鳳閣舍人張說,賂以美官,使證元忠,說許之。明日,太后召太子、相王及諸宰相,使元忠與昌宗參對,往複不決。昌宗曰:「張說聞元忠言,請召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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