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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厥沙鉢略既為達頭所困,又畏契丹,遣使告急於隋,請將部落度漠南,寄居白道川。隋主許之,命晉王廣以兵援之,給以衣食,賜之車服鼓吹。沙鉢略因西擊阿波,破之。而阿拔國乘虛掠其妻子;官軍為擊阿拔,敗之,所獲悉與沙鉢略。沙鉢略大喜,乃立約,以磧為界,因上表曰:「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大隋皇帝,真皇帝也!豈敢阻兵恃險,偷竊名號!今感慕淳風,歸心有道,屈膝稽顙,永為籓附。」遣其子庫合真入朝。
八月,丙戌,庫合真至長安。隋主下詔曰:「沙鉢略往雖與和,猶是二國;今作君臣,便成一體。」因命肅告郊廟,普頒遠近;凡賜沙鉢略詔,不稱其名。宴庫合真於內殿,引見皇后,賞勞甚厚。沙鉢略大悅,自是歲時貢獻不絶。
九月,將軍湛文徹侵隋和州,隋儀同三司費寶首擊擒之。
丙子,隋使李若等來聘。
冬,十月,壬辰,隋以上柱國楊素為信州總管。
初,北地傅縡以庶子事上于東宮,及即位,遷秘書監、右衛將軍兼中書通事舍人,負才使氣,人多怨之。施文慶、沈客卿共譖縡受高麗使金,上收縡下獄。
縡于獄中上書曰:「夫君人者,恭事上帝,子愛下民,省嗜欲,遠諂佞,未明求夜,日旰忘食,是以澤被區宇,慶流子孫。陛下頃來酒色過度,不虔郊廟大神,專媚淫昏之鬼,小人在側,宦豎弄權。惡忠直若仇讎,視生民如草芥。後宮曳綺綉,廄馬餘菽粟,百姓流離,殭屍蔽野,貨賄公行,帑藏損耗。神怒民怨,眾叛親離,臣恐東南王氣自斯而盡。」
書奏,上大怒。頃之,意稍解,遣使謂縡曰:「我欲赦卿,卿能改過不?」對曰:「臣心如面,臣面可改,則臣心可改。」上益怒,令宦者李善慶窮治其事,遂賜死獄中。
上每當郊祀,常稱疾不行,故縡言及之。是歲,梁大將軍戚昕以舟師襲公安,不克而還。
隋主征梁主叔父太尉吳王岑入朝,拜大將軍,封懷義公,因留不遣;復置江陵總管以監之。
梁大將軍許世武密以城召荊州刺史宜黃侯慧紀;謀泄,梁主殺之。慧紀,高祖之從孫也。
隋主使司農少卿崔仲方發丁三萬,于朔方、靈武築長城,東距河,西至綏州,綿歷七百里,以遏胡寇。
長城公下至德四年(丙午,公元五八六年)
春,正月,梁改元廣運。
甲子,黨項羌請降于隋。
庚午,隋頒歷于突厥。
二月,隋始令刺史上佐每歲暮更入朝,上考課。
丁亥,隋復令崔仲方發丁十五萬,于朔方以東,緣邊險要,築數十城。
丙申,立皇弟叔謨為巴東王,叔顯為臨江王,叔坦為新會王,叔隆為新寧王。
庚子,隋大赦。
三月,己未,洛陽男子高德上書,請隋主為太上皇,傳位皇太子。帝曰:“朕承天命,撫育蒼生,日旰孜孜,猶恐不逮。豈效近代帝王,傳位於子,自求逸樂者哉!
夏,四月,己亥,遣周磻等聘于隋。
五月,丁巳,立皇子莊為會稽王。
秋,八月,隋遣散騎常侍裴豪等來聘。
戊申,隋申明公李穆卒,葬以殊禮。
閏月,丁卯,隋太子勇鎮洛陽。
隋上柱國郕公梁士彥討尉遲迥,所當必破,代迥為相州刺史。隋主忌之,召還長安。上柱國杞公宇文忻與隋主少相厚,善用兵,有威名。隋主亦忌之,以譴去官。與柱國舒公劉昉皆被疏遠,閒居無事,頗懷怨望,數相往來,陰謀不軌。
忻欲使士彥于蒲州起兵,己為內應,士彥之甥裴通預其謀而告之。帝隱其事,以士彥為晉州刺史,欲觀其意;士彥忻然,謂昉等曰:「天也!」又請儀同三司薛摩兒為長史,帝亦許之。後與公卿朝謁,帝令左右執士彥、忻、昉等於行間。詰之,初猶不伏。捕薛摩兒適至,命之庭對,摩兒具論始末,士彥失色,顧謂摩兒曰:「汝殺我!」丙子,士彥、忻、昉皆伏誅,叔侄、兄弟免死除名。
九月,辛巳,隋主素服臨射殿,命百官射三家資物以為誡。
冬,十月,己酉,隋以兵部尚書楊尚希為禮部尚書。隋主每旦臨朝,日昃不倦,尚希諫曰:「周文王以憂勤損壽,武王以安樂延年。願陛下舉大綱,責成宰輔。繁碎之務,非人主所宜親也。」帝善之而不能從。
癸丑,隋置山南道行台于襄州;以秦王俊為尚書令。俊妃崔氏生男,隋主喜,頒賜群官。
直秘書內省博陵李文博,家素貧,人往賀之,文博曰:「賞罰之設,功過所存。今王妃生男,于群官何事,乃妄受賞也!」聞者愧之。
癸亥,以尚書仆射江總為尚書令,吏部尚書謝伷為仆射。
十一月,己卯,大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