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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棲甲蟲的腿的構造,非常適于潛水,使它可以和其他水棲昆蟲相競爭,以捕食食物,並逃避其他動物的捕食。許多植物種籽裡貯藏的養料,最初一看似乎和其他植物沒有任何關係。但是這樣的種籽——例如豌豆和蠶豆的種籽——被播在高大的草類中間時,所產生出來的幼小植株就能健壯生長,由此可以推知,種籽中養料的主要用途是為了有利於幼苗的生長,以便和四周繁茂生長的其他植物相鬥爭。
看一看生長在分佈範圍中央的一種植物吧,為什麼它的數量沒有增加到二倍或四倍呢?我們知道它對於稍熱或稍冷,稍潮濕或稍乾燥,都能完全抵抗,因為它能分佈到稍熱或稍冷的、稍濕或稍乾的其他地方。在這種情形下,我們可以明顯看出,如果我們要幻想使這種植物有能力增加它的數量,我們就必須使它占些優勢,以對付競爭者和吃它的動物。在它的地理分佈範圍內,如果體質由於氣候而發生變化,這顯然有利於我們的植物;但我們有理由相信:所以只有少數的植物或動物能分佈得非常之遠。以致為嚴酷的氣候所消滅。
還沒有到達生活範圍的極限,如北極地方或荒漠的邊緣時,鬥爭是不會停止的。有些地面可能是極冷或極乾的,然而在那裡仍有少數幾個物種或同種的個體為著爭取最暖的或最濕的地點而彼此進行鬥爭。
由此可見,當一種植物或動物若被放置在新的地方而處于新的競爭者之中時,雖然氣候可能和它的原產地完全相同,但它的生活條件一般在本質上已發生了改變。如果要使它在新地方增加它的平均數,我們就不能再用在其原產地使用過的方法,而必須使用不同的方法來改變它;因為我們必須使它對於一系列不同的競爭者和敵害占些優勢。
這樣的幻想,去使任何一個物種比另一個物種佔有優勢,固然是好的,但是在任何一個事例中,我們大概都不知道應該如何去作。這應使我們相信,我們對於一切生物之間的相互關係實在無知;此種信念是必要的,同樣是難以獲得的。我們所能做到的,只是牢牢記住,每一種生物都按照幾何比率努力增加;每一種生物都必須在它的生命的某一時期,一年中的某一季節,每一世代或間隔的時期,進行生存鬥爭,而大量毀滅。當我們想到此種鬥爭的時候,我們可以用如下的堅強信念引以自慰,即自然界的戰爭不是無間斷的,恐懼是感覺不到的,死亡一般是迅速的,而強壯的、健康的和幸運的則可生存並繁殖下去。
第四章 自然選擇;即最適者生存
自然選擇——它的力量和人工選擇力量的比較——它對於不重要性狀的力量——它對於各年齡和雌雄兩性的力量——性選擇——論同種的個體間雜交的普遍性——對自然選擇的結果有利和不利的諸條件,即雜交、隔離、個體數目——緩慢的作用——自然選擇所引起的絶滅——性狀的分歧,與任何小地區生物的分歧的關聯以及與歸化的關聯——自然選擇,通過性狀的分歧和絶滅,對於一個共同祖先的後代的作用——一切生物分類的解釋——生物體制的進步——下等類型的保存——性狀的趨同——物種的無限繁生——提要。
前章簡單討論過的生存鬥爭,對於變異究竟怎樣發生作用呢?在人類手裡發生巨大作用的選擇原理,能夠應用於自然界嗎?我想我們將會看到,它是能夠極其有效地發生作用的。讓我們記住,家養生物有無數輕微變異和個體差異,自然狀況下的生物也有程度較差的無數輕微變異和個體差異;同時也要記住遺傳傾向的力量。在家養狀況下,可以確切他說,生物的整個體制在某種程度上變為可塑性的了。我們几乎普遍遇見的家養生物的變異,正如胡克和阿薩·格雷所說的,不是由人力直接產生出來的;人類不能創造變種,也不能防止它們的發生;他只能把已經發生了的變種加以保存和累積罷了,人類在無意中把生物放在新的和變化中的生活條件下,於是變異發生了;但是生活條件的相似的變化可以而且確實在自然狀況下發生。
我們還應記住,生物的相互關係及其對於生活的物理條件的關係是何等複雜而密切;因而無窮分歧的構造對於生活在變化的條件下的生物總會有些用處。既然對於人類有用的變異肯定發生過,那末在廣大而複雜的生存鬥爭中,對於每一生物在某些方面有用的其他變異,難道在連續的許多世代過程中就不可能發生嗎?如果這樣的變異確能發生(必須記住產生的個體比可能生存的為多),那麼較其他個體更為優越(即使程度是輕微的)的個體具有最好的機會以生存和繁育後代,這還有什麼可以懷疑的呢?另一方面,我們可以確定,任何有害的變異,即使程度極輕微,也會嚴重地遭到毀滅。我把這種有利的個體差異和變異的保存,以及那些有害變異的毀滅,叫作「自然選擇」,或「最適者生存」。無用也無害的變異則不受自然選擇的作用,它或者成為徬徨的性狀,有如我們在某些多形的物種裡所看到的,或者終於成為固定的性狀,這是由生物的本性和外界條件來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