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日十二四損七十盈百三十八萬三千五百八十四千三百六十九
十五日十二五益六十七縮四十五萬七千六十九四千三百八十六
十六日十二七益六十二縮二百二十三萬七百五十五四千四百二十
十七日十二十益五十五縮三百八十七萬五十四四千四百七十一
十八日十二十四益四十四縮五百三十一萬九千三百八十五四千五百二十九
十九日十二十九益三十二縮六百四十八萬四百四四千六百二十四
二十日十三益十九縮七百三十一萬六千六百八
二十一日十三七益四縮七百八十一萬七千九百九十六四千八百一十一
二十二日十二十二損十一縮七百九十一萬七千六百七四千九百一十三
二十三日十三十九損三十七縮七百六十一萬五千四百四十五千一十五
二十四日十四一損三十九縮六百九十萬一千四百九十五五千一百
二十五日十四十六損五十二縮五百八十七萬一千七百三十五五千一百八十五
二十六日十四十損六十二縮四百四十九萬九千一百五十九五千二百五十三
二十七日十四十二損六十七縮二百八十五萬七千七百三十二五千二百八十七
二十八日十四十損七十四縮百八萬二千三百七十九五千三百三十一
推入遲疾歷術:
以通法乘朔積日為通實,通周去之,餘滿通法為日,不盡為日餘。命日算外,天正十一月朔夜半入曆日也。
求次月:
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日餘皆萬一千七百四十六。歷滿二十七日,日餘萬四千六百三十一,則去之。
求次日:
加一日。
求日所在定度:
以夜半入曆日餘乘損益率,以損益盈縮積分,如差率而一,所得滿紀法為度,不盡為度餘,以盈加縮減平行度及餘為定度。益之或滿法,損之或不足,以紀法進退。求度行分如上法。求次日,如所入遲疾加之。虛去分,如上法。
陰陽曆:
損益率兼數
一日益十六初
二日益十五十六
三日益十四三十一
四日益十二四十五
五日益九五十七
六日益五六十六
七日益一七十一
八日損二七十二
九日損六七十
十日損十六十四
十一日損十三五十四
十二日損十五四十一
十三日損十六二十六
十四日損十六十
推入陰陽曆術:
置通實以會周去之,不滿交數三十五萬八千八百八十八半為朔入陽曆分,<八>各去之,為朔入陰曆分,各滿通法得一日,不盡為日餘。命日算外,天正十一月朔夜半入曆日也。
求次月:
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日餘皆二萬七百七十九。歷滿十三日,日餘萬五千九百八十七半,則去之。陽竟入陰,陰竟入陽。
求次日:
加一日。
求朔望差:
以二千二十九乘朔小餘,滿三百三為日餘,不盡倍之為小分,則朔差數也。加一十四日,日餘二萬一百八十六,小分百二十五。小分滿六百六從日餘,日餘滿通法為日,即望差數也。又加之,後月朔也。
求合朔月食:
置朔望夜半入陰陽曆及餘,有半者去之,置小分三百三,以差數加之。小分滿六百六從日餘,日餘滿通法從日,日滿一歷去之。命日算外,則朔望加時入歷也。朔望加時入歷一日,日餘四千一百九十八,小分四百二十八以下,十二日,日餘萬一千七百八十八,小分四百八十一以上,朔則交會,望則月食。
求合朔月食定大小餘:
令差數日餘加夜半入遲疾歷餘,<九>日餘滿通法從日,則朔望加時入歷也。以入歷餘乘損益率,以損益盈縮積分,如差法而一,以盈減縮加本朔望小餘為定小餘。益之或滿法,損之或不足,以日法進退日。
求合朔月食加時:
以十二乘定小餘,滿日法得一辰,命以子,算外,加時所在辰也。有餘者四之,滿日法得一為少,二為半,三為太。又有餘者三之,滿日法得一為強,以強並少為少強,並半為半強,並太為太強。得二者為少弱,以並少為半弱,並半為太弱,<一○>並太為一辰弱,以前辰名之。
求月去日道度:
置入陰陽曆餘乘損益率,如通法而一,以損益兼數為定。定數十二而一為度。不盡四而一,為少、半、太。又不盡者三而一,<一一>一為強,二為少弱,則月去日道數也。陽曆在表,陰曆在。
測景漏刻中星數:<一二>
二十四氣日中景晝漏刻夜漏刻昏中星度明中星度
冬至一丈三尺四十五五十五八十二行分二十一二百八十三行分八
小寒一丈二尺四寸三分四十五六五十四四八十四二百八十二六
大寒一丈一尺二寸四十六七五十三二八十六一二百八十六
立春九尺八寸四十八四五十一六八十九三二百七十七三
雨水八尺一寸七分五十五四十九五九十三二百七十三七
驚蟄六尺六寸七分五十二九四十七一九十一二百六十八二十
春分五尺三寸七分五十五五四十四五百二三二百六十四三
清明四尺二寸五分五十八一四十一九百六二十一二百五十九八
穀雨二尺二寸六分六十四三十九六百一十一三二百五十四四
立夏二尺五寸三分六十二四三十七六百一十四十八二百五十一七
小滿一尺九寸九分六十三九二十六一百一十七十二二百四十八十七
芒種一尺六寸九分六十四八二十五二百一十九四二百四十七二
夏至一尺五寸六十五三十五百一十九十二二百四十六十七
小暑一尺六寸九分六十四八分三十五一百一十九四二百四十七一
大暑一尺九寸九分六十三九三十六一百一十七十二二百四十八十七
立秋二尺五寸三分六十二四三十七六百一十四十八二百五十一十一
處暑三尺二寸六分六十四三十九六百一十一二二百五十四四
白露四尺二寸五分五十八一四十一九百六二十一二百五十九八
秋分五尺三寸七分五十五五四十四五百二三二百六十四三
寒露六尺六寸七分五十二九四十七一九十七九二百六十八二十
霜降八尺一寸七分五十五四十九五九十三二百七十三七
立冬九尺八寸四十八四五十一六八十九三二百七十七三
小雪一丈一尺二寸四十六七五十三三八十六一二百八十六
大雪一丈二尺四寸三分四十五六五十四四八十四二百八十二六
求昏明中星:
各以度數如夜半日所在,<一三>則中星度。
推五星術:
木率:千五百七十五萬三千八十二。
火率:三千八十萬四千一百九十六。
土率:千四百九十三萬三百五十四。
金率:二千三百六萬一十四。
水率:四百五十七萬六千二百四。
推五星術:
置度實各以率去之,餘以減率,其餘,如紀法而一,為入歲日,不盡為日餘,命以天正朔,算外,星合日。
求星合度:
以入歲日及餘從天正朔日積度及餘,滿紀法從度,滿三百六十餘度分則去之,命以虛一,算外,星合所在度也。
求星見日:
以術伏日及餘加星合日及餘,餘滿紀法從日,命如前,見日也。
求星見度:
以術伏度及餘加星合度及餘,餘滿紀法從度,入虛去度分,命如前,星見度也。
行五星法:
以小分法除度餘,所得為行分,不盡為小分,及日加所行分,滿法從度,留者因前,逆則減之、伏不盡度。<一四>從行入虛,去行分六,小分百四十七,逆行出虛,則加之。
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