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椿,字壽翁,洺州永年人。父升,進士起家。靖康之難,升翼其父,以背受刃,與長子俱卒。椿年尚幼,藁殯佛寺,深HC而詳識之;奉繼母南走,艱苦備嘗,竭力以養。以父澤,補迪功郎,歷官至寧國軍節度推官。治豪民偽券,還陳氏田,吏才精強,人稱之。
張浚闢為制司準備差遣,常以自隨。椿奔走淮甸,綏流民,布屯戍,察廬、壽軍情,相視山水砦險要,周密精審,所助為多。
隆興元年春,諸將有以北討之議上聞者,事下督府,椿方奉檄至巢,亟奏記浚曰:「復讎伐敵,天下大義,不出督府而出諸將,況藩籬不固,儲備不豐,將多而非才,兵弱而未練,議論不定,縱得其地,未易守也。」既而師出無功。
浚嘗嘆實才之難,椿曰:「豈可厚誣天下無人,唯不惡逆耳而甘遜志,則庶其肯來耳。」浚復除右相,椿知事不可為,勸之去。明年春,浚出視師,椿曰:「小人之黨已勝,公無故去朝廷,蹤跡必危。」復申前說甚苦。浚心是之,而自以宗臣任天下之重,不忍決去,未幾果罷。
監登聞鼓院,有所不樂,請通判廉州以歸。未上,召對,知鄂州。請行墾田,復戶數千,曠士大闢。
移廣西提點刑獄,獄未竟者,一以平決之,釋所疑數十百人。奏罷昭州金坑,禁仕者毋市南物。移湖北漕,適歲大侵,官強民振糶,且下其價,米不至,益艱食。椿損所強糶數而不遏其直,未幾米舟湊集,價減十三。每行部,必前期戒吏具州縣所當問事列為籍,單車以行,所至取吏卒備使令。凡以例致饋,一不受,言事者請下諸道為式。
召為吏部郎官,論廣西鹽法,孝宗是其說,遂改法焉。除樞密院檢詳。小吏持南丹州莫酋表,求自宜州市馬者,因簽書張說以聞。椿謂:「邕遠宜近,故遷之,豈無意?今莫氏方橫,奈何道之以中國地裡之近?小吏妄作,將啟邊釁,請論如法。」說怒,椿因求去,上慰諭令安職。
遷左司,復請外,除直龍圖閣、湖南運副。兼請十三事,同日報可,大者減桂陽軍月樁錢萬二千緡,損民稅折銀之直,民刻石紀之。
除司農卿。椿會大農歲用米百七十萬斛,而省倉見米僅支一二月,嘆曰:「真所謂國非其國矣。」力請歲儲二百萬斛為一年之蓄。
擇臨安守,椿在議中,執政或謂其於人無委曲,上曰:「正欲得如此人。」遂兼臨安府,視事三月,竟以幸不便解去。椿在朝,遇事輒言,執政故不悅。及是轉對,又言:「君以剛健為體而虛中為用,臣以柔順為體而剛中為用。陛下得虛中之道,以行剛健之德矣。在廷之臣,未見其能以剛中守柔順而事陛下者也。」執政滋不悅,出知婺州。
會詔市牛筋,凡五千斤。椿奏:「一牛之筋才四兩,是欲屠二萬牛也。」上悟,為收前詔。
除吏部侍郎,又極言閽寺之盛,曰:「自古宦官之盛衰,系國家興亡。其盛也,始則人畏之,甚則人惡之,極則群起而攻之。漢、唐勿論,靖康、明受之禍未遠,必有以裁製之,不使至極,則國家免于前日之患,宦官亦保其富貴。門禁宮戒之外,勿得預外事,嚴禁士大夫兵將官與之交通。」上聞靖康、明受語,蹙頞久之,曰:「幼亦聞此。」因納疏袖中以入。最後極言:「當預邊備,如欲保淮,則楚州、盱眙、昭信、濠梁、渦口、花靨、正陽、光州皆不可以不守;如欲保江,則高郵、六合、瓦梁、濡須、巢湖、北峽亦要地也。」
以病請祠,不許,面請益力,乃除集英殿修撰、知寧國府,改太平州,賜尚方珍劑以遣。既至,力圖上流之備,請選將練習,緩急列艦,上可以援東關、濡須,下可以應採石。
年六十九,上章請老,以敷文閣待制致仕。越再歲,上念湖南兵役之餘,欲鎮安之,謂椿重厚可倚,命待制顯謨閣、知潭州、湖南安撫使。累辭不獲,乃勉起,至則撫摩凋瘵,氣象一如盛時。復酒稅法,人以為便。歲旱,發廩勸分,蠲租十一萬,糶常平米二萬,活數萬人。
潭新置飛虎軍,或以為非便,椿曰:「長沙一都會,控扼湖、嶺,鎮撫蠻徭,二十年間,大盜三起,何可無一軍?且已費縣官緡錢四十二萬,何可廢耶?亦在馭之而已。」未滿歲,復告歸,進敷文閣直學士致仕,朝拜命,夕登舟,歸老野塘上。
椿年十五歲避地南來,貧無以為養,不得專力於學。年三十始學《易》,其言于朝廷,措諸行事,皆《易》之用。嶷然有守,存心每主于厚,尤惡佛老邪說。
淳熙十年,卒,年七十三。朱熹嘗銘其墓,謂其「逆知得失,不假蓍龜」,「不阿主好,不詭時譽」雲。
劉儀鳳,字韶美,普州人。少以文謁左丞馮澥,澥甚推許,遂知名。紹興二年,登進士第。抱負倜儻,不事生產,于仕進恬如也。擢第十年,始赴調,尉遂寧府之蓬溪,監資州資陽縣酒稅,為果州、榮州掾。
紹興二十七年,有旨令侍從薦士,起居郎趙逵舉儀鳳,稱其「富有詞華,恬于進取。」宰執上其名,上曰:「蜀人道遠,文學行義有可用者,不由論薦,何緣知之?前此蜀仕宦者例多隔絶,不得一至朝廷,殊可惜也。」自秦檜專權,深抑蜀士,故上語及之。尋除諸王宮大小學教授。召試館職,辭以久離場屋,改國子監丞。宰相以其名士,遷秘書丞、禮部員外郎。所草箋奏,以典雅稱。
孝宗受禪,議上「光堯壽聖」尊號冊寶,有欲俟欽宗服除者,太常博士林慄謂:「唐憲宗上順宗冊寶在德宗服中,不必避,備樂而不作可也。」儀鳳獨上議曰:「謹按上尊號事屬嘉禮,累朝必俟郊祀慶成然後舉行。太上皇帝為欽宗備禮終制,見于詔書。議者引憲宗故事,考之唐史,自武德以來,皆用易月之制,與本朝事體大相遠也。乞候欽宗終制,檢舉以行,則國家盛美,主上事親情實稱矣。」議者雖是其言,然謂事親當權宜而從厚,竟用慄議,儀鳳復爭辨不已。尋兼國史院編修官兼權秘書少監。乾道元年,遷兵部侍郎兼侍講。
儀鳳在朝十年,每歸即匿其車騎,扃其門戶,客至,無親疏皆不得見,政府累月始一上謁,人尤其傲,奉入,半以儲書,凡萬餘卷,國史錄無遺者。御史張之綱論儀鳳錄四庫書本以傳私室,遂斥歸蜀。
三年十二月,輔臣進前侍從當復職者,上曰:「劉儀鳳無罪,可與復集英殿修撰。」起知邛州,未上,改漢州、果州,罷歸。淳熙二年十二月丙申,卒,年六十六。
儀鳳苦學,至老不倦,尤工于詩。然頗慕晉人簡傲之風,不樂與庸輩接,故平生多蹭蹬,一跌遂不振雲。
張孝祥,字安國,歷陽烏江人。讀書過一目不忘,下筆頃刻數千言,年十六,領鄉書,再舉冠裡選。紹興二十四年,廷試第一。時策問師友淵源,秦塤與曹冠皆力攻程氏專門之學,孝祥獨不攻。考官已定塤冠多士,孝祥次之,曹冠又次之。高宗讀塤策皆秦檜語,於是擢孝祥第一,而塤第三,授承事郎、簽書鎮東軍節度判官。諭宰相曰:「張栻孝祥詞翰俱美。」
先是,上之抑塤而擢孝祥也,秦檜已怒,既知孝祥乃祁之子,祁與胡寅厚,檜素憾寅,且唱第後,曹泳揖孝祥于殿庭,以請婚為言,孝祥不答,泳憾之。於是風言者誣祁有反謀,系詔獄。會檜死,上郊祀之二日,魏良臣密奏散獄釋罪,遂以孝祥為秘書省正字。故事,殿試第一人,次舉始召,孝祥第甫一年得召由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