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州郡上供或不以時進,立歲終稽考法,及是,主計臣有喜為督促者,乞不待歲終先期行之。畫命已下,師點矍然曰:「此策若行,上下逼迫,民不聊生。」或謂:「令已出矣。」師點曰:「事有為天下病,惟恨更之不速。」即追寢其議。樞密周必大舉手賀師點曰:「使天下赤子不被其毒者,公之賜也。」一日,入對後殿,上曰:「朕前飲冰水過多,忽暴下,幸即平復。」師點曰:「自古人君當無事時,快意所為,忽其所當戒,其後未有不悔者。」上深然之。
十三年,辭兼同知樞密院事。權提舉國史院,權提舉《國朝會要》。十四年,除知樞密院事。師點惓惓搜訪人才,手書置夾袋中,謂蜀去朝廷遠,人才難以自見,蜀士之賢者,俾各疏其所知,差次其才行、文學,每有除授,必列陳之。十五年春,以資政殿大學士知泉州,除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紹熙二年,除知隆興府、江西安撫使。師點嘗謂諸子曰:「吾平生仕宦,皆任其升沉,初未嘗容心其間,不枉道附麗,獨人主知之,遂至顯用。夫人窮達有命,不在巧圖,惟忠孝乃吾事也。」三年,得疾薨,年六十九。贈金紫光祿大夫。有奏議七卷、制槁八卷、《東宮講議》五卷、《易說》四卷、《史識》五卷、文集八卷。
蕭燧,字照鄰,臨江軍人。高祖固,皇祐初為廣西轉運使,知儂智高凶狡,條上覊縻之策于樞府,不果用,智高後果叛。父增,紹興初嘗應制舉。
燧生而穎異,幼能屬文。紹興十八年,擢進士高第。授平江府觀察推官。時秦檜當國,其親黨密告燧,秋試必主文漕台,燧詰其故,曰:「丞相有子就舉,欲以屬公。」燧怒曰:「初仕敢欺心耶!」檜懷之,既而被檄秀州,至則員溢,就院易一員往漕闈,秦熺果中前列。秩滿,當為學官,避檜,調靜江府察推而歸。
燧未第時,夢神人示以文書,記其一聯云:「如火烈烈,玉石俱焚;在冬青青,松柏不改。」已而果符前事。未幾,丁憂。三十二年,授靖州教授。孝宗初,除諸王宮大小學教授。輪對,論「官當擇人,不當為人擇官。」上喜,制《用人論》賜大臣。淳熙二年,累遷至國子司業兼權起居舍人,進起居郎。
先是,察官闕,朝論多屬燧,以未歷縣,遂除左司諫。上諭執政:「昨除蕭燧若何?」龔茂良奏:「燧純實無華,正可任言責,聞除目下,外議甚允。」燧首論辨邪正然後可以治,上以外台耳目多不稱職,時宦官甘昪之客胡與可、都承旨王抃之族叔秬皆持節于外,有所依憑,無善狀,燧皆奏罷之。
時覆議進取,上以問燧,對曰:「今賢否雜揉,風俗澆浮,兵未強,財未裕,宜臥薪嘗膽以圖內治。若恃小康,萌驕心,非臣所知。」上曰:「忠言也。」因勸上正紀綱;容直言;親君子,遠小人;近習有勞可賞以祿,不可假以權。上皆嘉納。擢右諫議大夫,入謝,上曰:「卿議論鯁切,不求名譽,糾正奸邪,不恤仇怨。」
五年,同知貢舉。有旨下江東西、湖南北帥司招軍,燧言:「所募多市井年少,利犒賫,往往捕農民以應數,取細民以充軍。乞嚴戒諸郡,庶得丁壯以為用。」從之。
夔帥李景孠貪虐,參政趙雄庇之,台臣謝廓然不敢論,燧獨奏罷之。雄果營救,覆命還任。燧再論,並及雄。雄密奏燧誤聽景孠仇人之言,遂下臨安府捕恭州士人鐘京等置之獄,坐以罪,景孠復依舊職。燧乃自劾,詔以風聞不許,竟力求去。徙刑部侍郎,不拜,固請補外。出知嚴州,吏部尚書鄭丙、侍郎李椿上疏留之,上亦尋悔。
嚴地狹財匱,始至,官鏹不滿三千,燧儉以足用。二年之間,積至十五萬,以其羡補積逋,諸邑皆寬。先是,宣和庚子方臘盜起,甲子一周,人人憂懼,會遂安令朘士兵廩給,群言恟恟。燧急易令,且呼卒長告戒,悉畏服。城中惡少群擾市,燧密籍姓名,涅補軍額,人以按堵。上方靳職名,非功不予,詔燧治郡有勞,除敷文閣待制,移知婺州。父老遮道,幾不得行,送出境者以千數。
婺與嚴鄰,人熟知條教,不勞而治。歲旱,浙西常平司請移粟于嚴,燧謂:「東西異路,不當與,然安忍于舊治坐視?」為請諸朝,發太倉米振之。
八年,召還,言:「江、浙再歲水旱,願下詔求言,仍令諸司通融郡縣財賦,毋但督迫。」除吏部右選侍郎,旋兼國子祭酒。九年,為樞密都承旨。近例,承旨以知閣門官兼,或怙寵招權,上思復用儒臣,故命燧以龍圖閣待製為之。燧言:「債帥之風未殄,群臣多迎合獻諛,強辨干譽,宜察其虛實。」上稱善。除權刑部尚書,充金使館伴。
十年,兼權吏部尚書。上言廣西諸郡民身丁錢之弊。兼侍講,升侍讀。言:「命令不可數易,憲章不可數改。初官不許恩例免試,今或竟令注授。既卻羨餘之數,今反以出剩為名。諸路錄大闢,長吏當親詰,若死囚數多,宜如漢制殿最以聞。」事多施行。慶典霈澤,丁錢減半,亦自燧發之。
高宗山陵,充按行使,除參知政事,尋充永思陵禮儀使,權監修國史日曆。十六年,權知樞密院。以年及自陳,上留之,不可,除資政殿學士,與郡。復請閒,提舉臨安府洞霄宮。紹熙四年卒,年七十七。謚正肅。
孝宗每稱其全護善類,誠實不欺,手書《二十八將傳》以賜。子逵,登淳熙十四年進士第,唱名第四,孝宗曰:「逵才氣甚佳,父子高科,殊可喜。」逵累官至太常。
龔茂良,字實之,興化軍人。紹興八年,進士第。為南安簿、邵武司法。父母喪,哀號擗踴,鄰不忍聞。調泉州察推,以廉勤稱。改宣教郎,以同知樞密院事黃祖舜薦,召試館職,除秘書省正字。累遷吏部郎官。
張浚視師江、淮,茂良言:「本朝禦敵,景德之勝本於能斷,靖康之禍在於致疑,願仰法景德之斷,勿為靖康之疑。」除監察御史。
江、浙大水,詔陳闕失,茂良疏曰:「水至陰也,其占為女寵,為嬖佞,為小人專制。崇、觀、政和,小人道長,內則憸腐竊弄,外則奸回充斥,於是京城大水,以至金人犯闕。今進退一人,施行一事,命由中出,人心嘩然,指為此輩。臣願先去腹心之疾,然後政事闕失可次第言矣。」內侍梁珂、曾覿、龍大淵皆用事,故茂良及之。
遷右正言。會內侍李珂沒,贈節度,謚靖恭,茂良諫曰:「中興名相如趙鼎,勛臣如韓世忠,皆未有謚,如朝廷舉行,亦足少慰忠義之心。今施于珂為可惜。」竟寢其謚。嘗論大淵、覿奸回,至是又極言之,曰:「今積陰弗解,淫雨益甚,熒惑入鬥,正當吳分,天意若有所怒而未釋。二人害政,甚珂百倍。」上諭以「皆潛邸舊,非他近習比,且俱有文學,敢諫爭,未嘗預外事。」
翌日,再疏言:「唐德宗謂李泌:‘人言盧杞奸邪,朕獨不知,何耶?’泌曰:‘此其所以為奸邪也’。今大淵、覿所為,行道之人能言之,而陛下更頌其賢,此臣所以深憂。」疏入,不報,即家居待罪。章再上,除太常少卿,五辭不拜,除直秘閣、知建寧府。自以不為群小所容,請祠,不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