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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 121 / 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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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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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初,上知普安郡王賢,欲建為嗣,顯仁皇后意未欲,遲回久之。顯仁崩,上問燾方今大計,燾曰:「儲貳者,國之本也,天下大計,無逾于此。」上曰:「朕懷此久矣,卿言契朕心,開春當議典禮。」又勸上省賜予,罷土木,減冗吏,止北貨。上嘉獎之。

金使施宜生來,燾奉詔館客。宜生本閩人,素聞燾名,一見顧副使曰:「是南朝不拜詔者。」燾以「首丘桑梓」動之,宜生於是漏敵情,燾密奏早為備。


  

先是,禦前置甲庫,凡乘輿所需圖畫什物,有司不能供者悉聚焉。日費不貲。禁中既有內酒庫,釀殊勝,酤賣其餘,頗侵大農。燾因對,言甲庫萃工巧以蕩上心,酒庫酤良醖以奪官課。且乞罷減教坊樂工人數。上曰:「卿言可謂責難於君。」明日悉詔罷之。

屢以衰疾乞骸。三十年,以資政殿學士致仕,尋遷太中大夫,給真奉。三十一年八月,落致仕,復知建康府。時金人窺江,建業民驚徙過半,聞燾至,人情稍安。尋詔沿江帥臣條上恢復事宜,燾首陳十事,大率欲預備不虞,持重養威,觀釁而動,期于必勝。

孝宗受禪,除同知樞密院,遣子埏入辭。詔肩輿至宮,給扶上殿,首問為治之要,言內治乃可外攘。又乞命百執條弊事,詔從之,令侍從、台諫集都堂給札以聞。隆興元年,遷參知政事,以老病不拜,台諫交章留之,除資政殿大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謁告將理,許之。及家,固求致仕。後二年卒,年七十五,謚忠定。

燾外和內剛,帥蜀有惠政,民祠之不忘。始論和議,歸之於天,士論歉然。洎繳駁施廷臣之奏,朝野復一辭歸重焉。

黃中,字通老,邵武人。幼受書,一再輒成誦。初以族祖蔭補官。紹興五年廷試,言孝弟動上心,擢進士第二人,授保寧軍節度推官。二十餘年,秦檜死,乃召為校書郎,歷遷普安、恩平府教授。中在王府時,龍大淵已親幸,中未嘗與之狎,見則揖而退,後他教授多蒙其力,中獨不徙官。

遷司封員外郎兼國子司業。芝草生武成廟,官吏請以聞,中不答,官吏陰畫圖以獻。宰相謂祭酒周綰與中曰:「治世之瑞,抑而不奏,何耶?」綰未對,中曰:「治世何用此為?」綰退,謂人曰:「黃司業之言精切簡當,惜不為諫官。」

充賀金生辰使,還,為秘書少監,尋除起居郎,累遷權禮部侍郎。中使金回,言其治汴宮,必徙居見迫,宜早為計。上矍然。宰相顧謂中曰:「沈介歸,殊不聞此,何耶?」居數日,中白宰相,請以妄言待罪。湯思退怒,語侵中。已乃除介吏部侍郎,徙中以補其處。中猶以備邊為言,又不聽,遂請補外,上不許,曰:「黃中恬退有守。」除左史,且錫鞍馬。

金使賀天申節,遽以欽宗訃聞,朝論俟使去發喪,中馳白宰相:「此國家大事,臣子至痛,一有失禮,謂天下後世何!」竟得如禮。中自使還,每進;見輒言邊事,又獨陳禦備方略,高宗稱善。不數月,金亮已擁眾渡淮。中因入謝,論淮西將士不用命,請擇大臣督師。既而以殿帥楊存中為禦營使,中率同列力論不可遣。敵既臨江,朝臣爭遣家逃匿,中獨晏然。比敵退,唯中與陳康伯家屬在城中,眾慚服。

天申節上壽,議者以欽宗服除當舉樂。中言:「《春秋》君弒賊不討,雖葬不書,以明臣子之罪,況欽宗實未葬而可遽作樂乎?」事竟寢。兼給事中。內侍遷官不應法,諫官劉度坐論近習龍大淵忤旨補郡,已復罷之,中皆不書讀。群小相與媒櫱,中罷去。尹穡希意詆中為張浚黨。

乾道改元,中年適七十,即告老,以集英殿修撰致仕,進敷文閣待制。居六年,上禦講筵,顧侍臣曰:「黃中老儒,今居何許?年幾許?筋力或未衰耶?」召引對內殿,問勞甚渥,以為兵部尚書兼侍讀。

中前在禮部,嘗諫止作樂事,中去,卒用之。至是又將錫宴,遂奏申前說。詔遣范成大使金以山陵為請。中言:「陛下聖孝及此,天下幸甚,然欽廟梓宮置不問,有所未盡。」上善其言,不能用。

未滿歲,有歸志,乃陳十要道:以為用人而不自用;以公議進退人才;察邪正;廣言路;核事實;節用度;擇監司;懲貪吏;陳方略;考兵籍。上亟稱善。中力求去,除顯謨閣、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賜犀帶、香茗。

除龍圖閣學士,致仕。凡邑裡後生上謁,必訓以孝弟忠信。朱熹裁書以見,有曰:「今日之來,將再拜堂下,惟公坐而受之,俾進于門弟子之列,則某之志也。」其為人敬慕如此。其後,上手書遣使訪朝政闕失,進職端明殿學士。屬疾,手草遺表,猶以山陵、欽宗梓宮為言,深以人主之職不可假之左右為戒。淳熙七年八月庚寅卒,年八十有五。九月,詔贈正議大夫。中有奏議十捲。謚簡肅。

孫道夫,字太沖,眉州丹棱人。年十八貢闢雍。時禁元祐學,坐收蘇氏文除籍。再貢,入優等。張浚薦于高宗,召對,道夫奏:「願修德以回天意,定都以系人心,任賢材、圖興復以雪國恥。」


  
上在越,浚遣道夫奏事,賜出身,改左承奉郎。再詔對,言:「漢中前瞰三秦,後蔽巴蜀,孔明、蔣琬出圖關輔,未有不屯漢中者。今欲進兵陝右,當先經營漢中。荊南東連吳會,北通漢沔,號用武之國,晉、宋以來,嘗倚為重鎮。武帝亦以荊南居上流,故以諸子居之。今守江當先措置荊南,時至則蜀漢師出秦關,荊楚師出宛洛,陛下親禦六軍,由淮甸與諸將會咸陽,孰能禦之?」上嘉納,召試館職。上諭宰相:「自渡江以來,文氣未有如道夫者,涵養一二年,當命為詞臣。」

除秘書正字、權禮部郎官。徽宗凶問禮儀,多所草定。尋權左司員外郎。上問蜀中水運陸運孰便?道夫奏:「水運遲而省費,陸運速而勞民。宣撫司初由水運,率石費錢十千,後以為緩,從陸起丁夫十數萬,率石費五十餘千。」上曰:「水運便,行之。」

遷校書郎。出知懷安軍,乞罷都運司以寬民力,罷戍兵以弭亂階,罷泛使以省浮費。知資州,宣撫鄭剛中薦其治行第一。移知蜀州,盜不敢入境。州產綾,先是,守以軍匠置機買絲虧直,民病之,道夫斷其機。遇事明了,人目為「水晶燈籠。」九年不遷,蓋非秦檜所樂也。

以吏部郎中入對,言蜀民二稅監酒茶額之弊,上納其言。除太常少卿,假禮部侍郎充賀金正旦使。金將敗盟,詰秦檜存亡,及關、陝買馬非約,道夫隨事折之。使還,擢權禮部侍郎。上曰:「卿自小官已為朕知,第趙鼎與張浚相失後,蜀士仕于朝者,皆為沮抑。繼自今有所見,可數求對。」

兼侍講,奏敵有窺江、淮意。上曰:「朝廷待之甚厚,彼以何名為兵端?」道夫曰:「彼金人身弒其父兄而奪其位,興兵豈問有名,臣願預為之圖。」宰相沈該不以為慮,道夫每進對,輒言武事,該疑其引用張浚,忌之。道夫不自安,請出,除知綿州,致仕,卒,年六十六。

道夫居官,一意為民,不可干以私。仕宦三十年,奉給多置書籍。然性剛直,喜面折,不容人之短,或以此少之雲。

曾幾,字吉甫,其先贛州人,徙河南府。幼有識度,事親孝,母死,蔬食十五年。入太學有聲。兄弼,提舉京西南路學事,按部溺死,無後,特命幾將仕郎。試吏部,考官異其文,置優等,賜上捨出身,擢國子正兼欽慈皇后宅教授。遷闢雍博士,除校書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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