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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 119 / 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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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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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初,擬自海州還居鎮江。趙萬叛兵逼郡,守臣趙子崧戰敗,遁去。擬挾母出避,遇賊至,欲兵之,擬曰:「死無所避,願勿驚老母。」賊舍之。他賊又至,臨以刃,擬指其母曰:「此吾母也,幸勿怖之。」賊又捨去。有《淨智先生集》及《注杜甫詩》二十捲。

趙逵,字莊叔,其先秦人,八世祖處榮徙蜀,家于資州。逵讀書數行俱下,尤好聚古書,考歷代興衰治亂之跡,與當代名人鉅公出處大節,根窮底究,尚友其人。紹興二十年,類省奏名,明年對策,論君臣父子之情甚切,擢第一。時秦檜意有所屬,而逵對獨當帝意,檜不悅。即罷知舉王嚴,授逵左承事郎、簽書劍南東川。帝嘗問檜,趙逵安在?檜以實對。久之,帝又問,除校書郎。逵單車赴闕,征稅者希檜意,搜行橐皆書籍,才數金而已。既就職,未嘗私謁,檜意愈恨。


  

逵賡御製《芝草詩》,有「皇心未敢宴安圖」之句,檜見之怒曰:「逵猶以為未太平耶?」又謂逵曰:「館中祿薄,能以家來乎?」逵曰:「親老不能涉險遠。」檜徐曰:「當以百金為助。」逵唯唯而已。又遣所親申前言,諷逵往謝,逵不答,檜滋怒,欲擠之,未及而死。

帝臨哭檜還,即遷逵著作佐郎兼權禮部員外郎。帝如景靈宮,秘省起居惟逵一人。帝屢目逵,即日命引見上殿,帝迎謂曰:「卿知之乎?始終皆朕自擢。自卿登第後,為大臣沮格,久不見卿。秦檜日薦士,未嘗一語及卿,以此知卿不附權貴,真天子門生也。」詔充普安郡王府教授。逵奏:「言路久不通,乞廣賜開納,勿以微賤為間,庶幾養成敢言之氣。」帝嘉納之。普安府勸講至戾太子事,王曰:「于斯時也,斬江充自歸於武帝,何如?」逵曰:「此非臣子所能。」王意蓋有所在也。

二十六年,遷著作郎,尋除起居郎。入謝,帝又曰:「秦檜炎炎,不附者惟卿一人。」逵曰:「臣不能效古人抗折權奸,但不與之同爾,然所以事宰相禮亦不敢闕。」又曰:「受陛下爵祿而奔走權門,臣不惟不敢,亦且不忍。」明年同知貢舉,盡公考閲,以革舊弊,遂得王十朋、閻安中。

始,逵未出貢闈,蔣璨除戶部侍郎,給事中辛次膺以璨交結希進,還之。帝怒,罷次膺,付逵書讀,逵不可,璨以此出知蘇州,次膺仍得次對,逵兼給事中。未幾,除中書舍人,登第六年而當外製,南渡後所未有也。帝語王綸曰:「趙逵純正可用,朕于蜀士未見其比。朕所以甫二歲令至此,報其不附權貴也。」

先是,逵嘗薦杜莘老、唐文若、孫道夫皆蜀名士,至是奉詔舉士,又以馮方、劉儀鳳、李石、郯次雲應詔,宰執以聞。帝曰:「蜀人道遠,其間文學行義有用者,不因論薦無由得知。前此蜀中宦遊者多隔絶,不得一至朝廷,甚可惜也。」自檜顓權,深抑蜀士,故帝語及之。

逵以疾求外,帝命國醫王繼先視疾,不可為矣。卒年四十一。帝為之抆淚嘆息。逵嘗自謂:「司馬溫公不近非色,不取非財,吾雖不肖,庶幾慕之。」

方檜權盛時,忤檜者固非止逵一人,而帝亟稱逵不附麗,又謂逵文章似蘇軾,故稱為「小東坡」,未及用而逵死,惜其論建不傳于世。有《棲雲集》三十捲。

論曰:如圭師于安國,居正師于楊時,敦復師于程頤,表臣交于陳瓘,其師友淵源有自來矣。故其議論讜直,剛嚴鯁峭,不惑異說,不畏強禦,大略相似。若夫居正辨王氏《三經》之繆,龜年首劾秦檜主和之非,程瑀力排蔡京之黨,尤為有功于名教。張闡論事無避,洪擬樸實端亮,趙逵純正善文,皆一時之良,為檜所忌而不撓者。語曰:「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信哉!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張燾黃中孫道夫曾幾兄開勾濤李彌遜弟彌大

張燾,字子公,饒之德興人,秘閣修撰根之子也。政和八年進士第三人,嘗為闢雍錄、秘書省正字。靖康元年,李綱為親征行營使,闢燾入幕。綱貶,親知坐累者十七人,燾亦貶。


  

建炎初,起通判湖州。明受之變,賊矯詔俾燾撫諭江、浙,燾不受。上既復辟,詔求言。燾上書略曰:「人主戡定禍亂,未有不本於至誠而能有濟者。陛下踐祚以來,號令之發未足以感人心,政事之施未足以慰人望,豈非在我之誠有未修乎?天下治亂,在君子小人用舍而已。小人之黨日勝,則君子之類日退,將何以弭亂而圖治?」又言措置江防非計,徒費民財、損官賦,不適于用。又言:「侍從、台諫觀望意指,毛舉細務,至國家大事,坐視不言。」又言:「巡幸所至,營繕困民,越棲會稽,似不如是。」

紹興二年,呂頤浩薦,除司勛員外郎,遷起居舍人。言:「自古未有不知敵人之情而能勝者,願詔大臣、諸將,厚爵賞,募可任用者往伺敵動靜。既審知之,則戰守進退,在我皆備,彼尚安得出不意犯吾行闕。」詔以付都督府及沿邊諸帥。遷中書舍人。

呂祉之撫諭淮西也,燾謂張浚曰:「祉書生,不更軍旅,何可輕付。」浚不從,遂致酈瓊之變。七年,張滉特賜進士出身。滉,浚兄也,將母至行在,上引對而命之。燾言:「宣和以來,奸臣子弟濫得儒科。陛下方與浚圖回大業,當以公道革前弊。今首賜滉第,何以塞公議?」上念浚功,欲慰其母心,乃命起居郎樓炤行下,炤又封還。著作郎兼起居舍人何掄曰:「賢良之子,宰相之兄,賜科第不為過。」乃與書行。燾不自安,與炤皆求去,不許,言者論之,以集英殿修撰提舉江州太平觀。

明年,以兵部侍郎召,詔引對,上曰:「卿去止緣張滉。」燾曰:「臣苟有所見,不敢不言。如內侍王鑒,陛下所親信,臣尚論列,豈有宰相親兄自賜出身,公論不與。臣若不言,豈惟負陛下,亦負張浚。」上因問:「朕圖治一紀,收效蔑然,其弊安在?」燾曰:「自昔有為之君,未有不先定規模而能收效者,臣紹興初首以是為言,今七年。往者進臨大江,退守吳會,未期月而或進或卻,豈不為敵所窺乎?今陛下相與斷國論者,二三大臣而已。一紀之間,十四命相,執政遞遷無慮二十餘。日月逝矣,大計不容復誤,願以先定規模為急。」

尋權吏部尚書。徽猷閣待制黎確卒,詔贈官推恩,燾言:「確素號正人,一旦臨變,失臣節,北面邦昌之庭,且為將命止勤王之師。今曲加贈恤,何以示天下?」詔追奪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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