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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 519 / 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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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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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王安石、呂惠卿當路,正人多不容。侁曰:「吾有薦舉之權,而所列非賢,恥也。」故凡所薦如劉摯、李常、蘇軾、蘇轍、劉分攵、范祖禹,皆守道背時之士。元豐二年召對,命知揚州。神宗曰:「廣陵重鎮,久不得人,今朕自選卿往,宜善治之。」蘇軾自湖州赴獄,親朋皆絶交。道揚,侁往見,台吏不許通。或曰:「公與軾相知久,其所往來書文,宜焚之勿留,不然,且獲罪。」亻先曰:「欺君負友,吾不忍為,以忠義分譴,則所願也。」為舉吏所累,罷主管西京御史台。

哲宗立,念東國困于役,吳居厚掊斂虐害,竄之,復以侁使京東。司馬光言于朝曰:「以侁之賢,不宜使居外。顧齊魯之區,凋敝已甚,須侁往救之,安得如侁百輩,布列天下乎?」士民聞其重臨,如見慈父母。召為太常少卿。侍從議神宗廟配享,有欲用王安石、吳充者,侁曰:「先朝宰相之賢,誰出富弼右?」乃用弼。拜左諫議大夫。


  

侁見哲宗幼沖,首言君子小人消長之理甚備。又言:「制舉,誠取士之要,國朝尤為得人。王安石用事,諱人詆訾新政,遂廢其科。今方蒐羅俊賢,廓通言路,宜復六科之舊。」又乞罷大理獄,許兩省、諫官相往來,減特奏名舉人,嚴出官之法,京東鹽得通商,復三路義勇以寬保甲,罷戎、瀘保甲以寬民力,事多施行。在職三月,以疾求去。除集賢殿修撰、知陳州。詔滿歲進待制。居無何,卒,年六十九。

侁刻意經術,著《詩傳》、《易斷》,為範鎮、孫甫推許。孫復與論《春秋》,謂今學者不能如之。作詩平澹淵粹,尤長於《楚辭》,蘇軾讀《九誦》,謂近屈原、宋玉,自以為不可及也。

顧臨,字子敦,會稽人。通經學,長於訓詁。皇祐中,舉說書科,為國子監直講,遷館閣校勘、同知禮院。熙寧初,神宗以臨喜論兵,詔編《武經要略》。初命都副承旨提舉,神宗謂臨館職,改提舉曰館干。且召臨問兵,對曰:「兵以仁義為本,動靜之機,安危所繫,不可輕也。」因條十事以獻。出權湖南轉運判官,提舉常平。議事戾執政意,罷歸。改同判武學,進集賢校理、開封府推官,請知潁州。入為吏部郎中、秘書少監,以直龍圖閣為河東轉運使。

元祐二年,擢給事中。朝廷方事回河,拜臨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於是,翰林學士蘇軾與李常、王古、鄧溫伯、孫覺、胡宗愈言:「臨資性方正,學有根本,慷慨中立,無所回撓。自處東省,封駁論議,凜然有古人之風。僥倖之流,側目畏憚。忽去朝廷,眾所嗟惜,宜留置左右,以補闕遺,別選深知河事者往使河北。」諫議大夫梁燾亦言:「都漕之職,在外豈無其人,在朝求如臨者,恐不易得。」皆不報。臨至部,請因河勢回使東流。復以給事中召還。歷刑、兵、吏三部侍郎兼侍讀,為翰林學士。

紹聖初,以龍圖閣學士知定州,徙應天、河南府。中人梁惟簡坐嘗事宣仁太后得罪,過洛,轉運使郭茂恂狥時宰意,劾臨與之宴集,奪職知歙州,又以附會黨人,斥饒州居住。卒,年七十二。徽宗立,追復之。

李之純,字端伯,滄州無棣人。登進士第。熙寧中,為度支判官、江西轉運副使。御史周尹劾廣西提點刑獄許彥先受邕吏金,命之純往究其端,乃起於出婢之口。之純以為蕪俚之言,不治,彥先得免。

徙成都路轉運使。成都歲發官米六千石,損直與民,言者謂惠民損上,詔下其議。之純曰:「蜀郡人恃此為生百年,奈何一旦奪之。」事遂已。秩滿復留,凡數歲,始還朝。神宗勞之曰:「遐方不欲數易大吏,使劍外安靖,年谷屢豐,以彰朝廷綏遠之意,汝知之乎?」以為右司郎中,轉太仆卿。

元祐初,加直龍圖閣、知滄州,召為戶部侍郎。未至,改集賢殿修撰、河北都轉運使,進寶文閣待制、知瀛州。俄以直學士知成都府,還為戶部,三遷御史中丞。建言:「朝廷事下六部,但隨省吏視其前後批,以制緩急之序,是為胥吏顓處命令也。若大臣不暇省,宜令列曹長貳隨其所承,當行即行,當止即止,必稟而後決,毋拘于文,則吏不得舞權,而下情達矣。」又言:「眾賢和于朝,則萬物和于野。燮理陰陽,輔相之職。間者,國論稍虧雍睦,語言播傳,動系觀望,不可以不謹。」

董敦逸、黃慶基論蘇軾託詞命以毀先帝,蘇轍以名器私所親,皆以臨司罷,之純疏其誣罔,乃更黜之。以疾,改工部尚書。紹聖中,劉拯劾其阿附轍,出知單州。卒,年七十五。從弟之儀。

之儀字端叔。登第幾三十年,乃從蘇軾于定州幕府。歷樞密院編修官,通判原州。元符中,監內香藥庫。御史石豫言其嘗從蘇軾闢,不可以任京官,詔勒停。徽宗初,提舉河東常平。坐為範純仁遺表,作行狀,編管太平,遂居姑熟,久之,徙唐州,終朝請大夫。


  

之儀能為文,尤工尺牘,軾謂入刀筆三昧。

王覿,字明叟,泰州如皋人。第進士。熙寧中,為編修三司令式刪定官。不樂久居職,求潤州推官。二浙旱,郡遣吏視苗傷,承監司風旨,不敢多除稅。覿受檄覆按,嘆曰:「旱勢如是,民食已絶,倒廩贍之,猶懼不克濟,尚可責以賦邪?」行數日,盡除之。監司怒,捃摭百出。會朝廷遣使振貸,覿請見,為言民間利病。使者喜,歸薦之,除司農寺主簿,轉為丞。司農時為要官,進用者多由此選。覿拜命一日,即求外,韓絳高其節,留檢詳三司會計。絳出潁昌,闢簽書判官。坐在潤公闕免,屏居累年,起為太仆丞,徙太常。

哲宗立,呂公著、范純仁薦其可大任,擢右正言,進司諫。上疏言:「國家安危治亂,系于大臣。今執政八人,而奸邪居半,使一二元老,何以行其志哉?」因極論蔡確、章惇、韓縝、張璪朋邪害正。章數十上,相繼斥去。又劾竄呂惠卿。朝論以大奸既黜,慮人情不安,將下詔慰釋之,且戒止言者。覿言:「誠出於此,恐海內有識之士,得以輕議朝廷。舜罪四凶而天下服,孔子誅少正卯而魯國治。當是之時,不聞人情不安,亦不聞出命令以悅其黨也。蓋人君之所以禦下者,黜陟二柄而已。陟一善而天下之為善者勸,黜一惡而天下之為惡者懼。豈以為惡者懼而朝廷亦為之懼哉?誠為陛下惜之。」覿言雖切,然不能止也。

夏主新立,有輕中國心。覿曰:「小羌窺我厭兵,故桀驁若是。然所當憂者,不在今秋而在異日,所當謹者,不在邊備而在廟謨。翕張取予之權,必持重而後可。」洮東擒鬼章,檻至闕下,覿曰:「老羌雖就擒,其子統眾如故,疆土種落未減于前,安可遽戮以賈怨。宜處之洮、岷、秦、雍間,以示含容好生之德,離其石交而壞其死黨。」又言:「今民力凋瘵,邊費亡極,不可不深為之計。」於是疏將帥非其人者請易之,茶鹽之害民者請革之,至逋債、振瞻、賦斂、科須,皆指陳其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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