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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儒者之論則不然,以為禮者,聖人之所獨尊,而天下之事最難成者也。牽于繁文,而拘于小說,有毫毛之差,則終身以為不可。論明堂者,惑于《考工》、《呂令》之說;議郊廟者,泥于鄭氏、王肅之學。紛紛交錯者,累歲而不決。或因而遂罷,未嘗有一人果斷而決行之。此皆論之太詳而畏之太甚之過也。
夫禮之大意,存乎明天下之分,嚴君臣、篤父子、形孝弟而顯仁義也。今不幸去聖人遠,有如毫毛不合于三代之法,固未害其為明天下之分也,所以嚴君臣、篤父子、形孝弟而顯仁義者猶在也。今使禮廢而不修,則君臣不嚴,父子不篤,孝弟不形,義不顯,反不足重乎?
昔者西漢之書,始於仲舒,而至于劉向,悼禮樂之不興,故其言曰:「禮以養人為本。如有過差,是過而養人也。刑罰之過,或至殺傷。今吏議法,筆則筆,削則削,而至禮樂則不敢。是敢於殺人,而不敢於養人也。」而范曄以為「樂非夔、襄而新音代作,律謝皋、蘇而法令亟易」。而至于禮,獨何難歟?
夫法者,末也。又加以慘毒繁難,而天下常以為急。禮者,本也。又加以和平簡易,而天下常以為緩。如此而不治,則又從而尤之曰,是法未至也,則因而急之。甚矣,人之惑也。平居治氣養生,宣故而納新,其行之甚易,其過也無大患,然皆難之而不為。悍藥毒石,以搏去其疾,則皆為之。此天下之公患也。嗚呼,王者得斯說而通之,禮樂之興,庶乎有日矣。謹論。
【既醉備五福論】
論曰:君子之所以大過人者,非以其智能知之,強能行之也。以其功興而民勞,與之同勞,功成而民樂,與之同樂,如是而已矣。富貴安逸者,天下之所同好也,然而君子獨享焉。享之而安,天下以為當然者,何也?天下知其所以富貴安逸者,凡以庇覆我也。貧賤勞苦者,天下之所同惡也,而小人獨居焉。居之而安,天下以為當然者,何也?天下知其所以貧賤勞苦者,凡以生全我也。夫然,故獨享天下之大利而不憂,使天下為己勞苦而不怍,耳聽天下之備聲,目視天下之備色,而民猶以為未也,相與禱祠而祈祝曰:使吾君長有吾國也。又相與詠歌而稱頌之,被于金石,溢于竹帛,使其萬世而不忘也。
嗚呼!彼君子者,獨何修而得此於民哉?豈非始之以至誠,中之以不欲速,而終之以不懈歟?視民如視其身,待其至愚者如其至賢者,是謂至誠。至誠無近效,要在於自信而不惑,是謂不欲速。不欲速則能久,久則功成,功成則易懈,君子濟之以恭,是謂不懈。行此三者,所以得之於民也。三代之盛,不能加毫末于此矣。
《既醉》者,成王之詩也。其序曰:《既醉》,太平也,醉酒飽德,人有士君子之行焉。而說者以為是詩也,實具五福。其詩曰「君子萬年」,壽也;「介爾景福」,富也;「室家之」,康寧也;「高明有融」,攸好德也;「高朗令終」,考終命也。凡言此者,非美其有是五福也,美其全享是福,兼有是樂,而天下安之,以為當然也。
夫詩者,不可以言語求而得,必將深觀其意焉。故其譏刺是人也,不言其所為之惡,而言其爵位之尊、車服之美而民疾之,以見其不堪也。「君子偕老,副笄六珈」、「赫赫師尹,民具爾瞻」是也。其頌美是人也,不言其所為之善,而言其冠佩之華、容貌之盛而民安之,以見其無愧也。「緇衣之宜兮,敝,予又改為兮」、「服其命服,朱芾斯皇」是也。故《既醉》者,非徒享是五福而已,必將有以致之。不然,民將ツツ焉疾視而不能平,又安能獨樂乎?是以孟子言王道不言其他,而獨言民之聞其作樂見其田獵而欣欣者,此可謂知本矣。謹論。
●卷四十一
◎論十九首
【易論】
《易》者,卜筮之書也。挾策布卦,以分陰陽而明吉凶,此日者之事,而非聖人之道也。聖人之道,存乎其爻之辭,而不在其數。數非聖人之所盡心也,然《易》始於八卦,至于六十四,此其為書,未離乎用數也。而世之人皆恥其言《易》之數,或者言而不得其要,紛紜迂闊而不可解,此高論之士所以不言歟?夫《易》本於卜筮,而聖人開言于其間,以盡天下之人情。使其為數紛亂而不可考,則聖人豈肯以其有用之言而托之無用之數哉!
今夫《易》之所謂九六者,老陰、老陽之數也。九為老陽而七為少陽,六為老陰而八為少陰。此四數者,天下莫知其所為如此者也。或者以為陽之數極于九,而其次極于七,故七為少而九為老。至于老陰,苟以為以極者而言也,則老陰當十,而少陰當八。今少陰八而老陰反當其下之六,則又為之說曰,陰不可以有加于陽,故抑而處之於下,使陰果不可以有加于陽也,而曷不曰老陰八而少陰六。且夫陰陽之數,此天地之所為也,而聖人豈得與于其間而制其予奪哉。此其尤不可者也。夫陰陽之有老少,此未嘗見於他書也,而見于《易》。易之所以或為老或為少者,為夫揲蓍之故也。
故夫說者宜于其揲蓍焉而求之。揲蓍之法,曰,掛一歸奇。三揲之餘而以四數之,得九而以為老陽,得八而以為少陰,得七而以為少陽,得六而以為老陰。然而陰陽之所以為老少者,不在乎七八九六也,七八九六徒以為識焉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