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獄決訟,務得其中。明詔憂百姓困于衣食,二千石帥勸農桑,思稱厚恩,有以賑贍之,無煩撓奪民時。今日公卿以下,務飭儉恪,奢侈過制度以益甚,二千石身帥有以化之。民冗食者請謹以法,養視疾病,致醫藥務治之。詔書無飾廚養,至今未變,又更過度,甚不稱。歸告二千石,務省約如法。且案不改者,長吏以*[聞]*。官寺鄉亭漏敗,牆垣阤壞不治,無辦護者,不勝任,先自劾不應法。歸告二千石聽。’十年,更名相國。”案獻帝方,董卓自太尉進為相國,而司徒不省。及建安末,曹公為丞相,郗慮為御史大夫,則罷三公官。荀綽晉百官表注曰:「漢丞相府門無蘭,不設鈴,不警鼓,言其深大闊遠,無節限也。」
長史一人,千石。掾屬三十一人。令史及禦屬三十六人。本注曰: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錄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司空,公一人。本注曰:掌水土事。凡營城起邑、浚溝洫、修墳防之事,則議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課,歲盡則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掃除樂器,大喪則掌將校復土。凡國有大造大疑,諫爭,與太尉同。世祖即位,為大司空,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山陵崩阤,川谷不通,五穀不植,草木不茂,則責之司空。君臣不正,人道不和,國多盜賊,民怨其上,則責之司徒。故三公典其職,憂其分,舉其辨,明其得,此之謂三公之事。”
屬長史一人,千石。掾屬二十九人。令史及禦屬四十二人。
將軍,不常置。本注曰:掌征伐背叛。比公者四:第一大將軍,次驃騎將軍,次車騎將軍,次衛將軍。又有前、後、左、右將軍。
初,武帝以衛青數征伐有功,以為大將軍,欲尊寵之。以古尊官唯有三公,皆將軍始自秦、晉,以為卿號,故置大司馬官號以冠之。其後霍光、王鳳等皆然。
成帝綏和元年,賜大司馬印綬,罷將軍官。世祖中興,吳漢以大將軍為大司馬,景丹為驃騎大將軍,位在公下,及前、後、左、右雜號將軍觽多,皆主征伐,事訖皆罷。明帝初即位,以弟東平王蒼有賢才,以為驃騎將軍;以王故,位在公上,數年後罷。章帝即位,西羌反,故以舅馬防行車騎將軍征之,還後罷。和帝即位,以舅竇憲為車騎將軍,征匈奴,位在公下;還復有功,遷大將軍,位在公上;復征西羌,還免官,罷。安帝即位,西羌寇亂,復以舅鄧騭為車騎將軍征之,還遷大將軍,位如憲,數年復罷。自安帝政治衰缺,始以嫡舅耿寶為大將軍,常在京都。順帝即位,又以皇后父、兄、弟相繼為大將軍,如三公焉。
長史、司馬皆一人,千石。本注曰:司馬主兵,如太尉。從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注曰:職參謀議。掾屬二十九人。令史及禦屬三十一人。
本注曰:此皆府員職也。又賜官騎三十人,及鼓吹。
其領軍皆有部曲。大將軍營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軍司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軍候一人,比六百石。曲下有*(純)**[屯]*,*(純)**[屯]*長一人,比二百石。其不置校尉部,但軍司馬一人。又有軍假司馬、假候,皆為副貳。其別營領屬為別部司馬,其兵多少各隨時宜。門有門候。其餘將軍,置以征伐,無員職,亦有部曲、司馬、軍候以領兵。其職吏部集各一人,總知營事。兵曹掾史主兵事器械。稟假掾史主稟假禁司。又置外刺、刺奸,主罪法。
明帝初置度遼將軍,以衛南單于觽新降有二心者,後數有不安,遂為常守。
後漢書志第二十五 百官二 太常光祿勛韂尉太仆廷尉大鴻臚
太常,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禮儀祭祀,每祭祀,先奏其禮儀;
及行事,常贊天子。每選試博士,奏其能否。大射、養老、大喪,皆奏其禮儀。每月前晦,察行陵廟。丞一人,比千石。本注曰:掌凡行禮及祭祀小事,總署曹事。其署曹掾史,隨事為員,諸卿皆然。
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時、星曆。凡歲將終,奏新年曆。凡國祭祀、喪、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時節禁忌。凡國有瑞應、災異,掌記之。丞一人。明堂及靈台丞一人,二百石。本注曰:二丞,掌守明堂、靈台。靈台掌候日月星氣,皆屬太史。
博士祭酒一人,六百石。本仆射,中興轉為祭酒。博士十四人,比六百石。
本注曰:易四,施、孟、梁丘、京氏。尚書三,歐陽、大小夏侯氏。詩三,魯、齊、韓氏。禮二,大小戴氏。春秋二,公羊嚴、顏氏。掌教弟子。國有疑事,掌承問對。本四百石,宣帝增秩。
太祝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凡國祭祀,掌讀祝,及迎送神。丞一人。
本注曰:掌祝小神事。
太宰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宰工鼎俎饌具之物。凡國祭祀,掌陳饌具。
丞一人。
大*(子)**[予]*樂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伎樂。凡國祭祀,掌請奏樂,及大饗用樂,掌其陳序。丞一人。
高廟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守廟,掌案行掃除。無丞。
世祖廟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如高廟。
先帝陵,每陵園令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守陵園,案行掃除。丞及校長各一人。本注曰:校長,主兵戎盜賊事。
先帝陵,每陵食官令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望晦時節祭祀。
右屬太常。本注曰:有祠祀令一人,後轉屬少府。有太卜令,六百石,後省並太史。
中興以來,省前凡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