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濊北與高句驪、沃沮,南與辰韓接,東窮大海,西至樂浪。濊及沃沮、句驪,本皆朝鮮之地也。昔武王封箕子于朝鮮,箕子教以禮義田蠶,又制八條之教。
其人終不相盜,無門戶之閉。婦人貞信。飲食以籩豆。其後四十餘世,至朝鮮侯準,自稱王。漢初大亂,燕、齊、趙人往避地者數萬口,而燕人韂滿擊破準而自王朝鮮,傳國至孫右渠。元朔元年,濊君南閭等畔右渠,率二十八萬口詣遼東內屬,武帝以其地為蒼海郡,數年乃罷。至元封三年,滅朝鮮,分置樂浪、臨屯、玄菟、真番四*(部)**[郡]*。至昭帝始元五年,罷臨屯、真番,以並樂浪、玄菟。玄菟復徙居句驪。自單單大領已東,沃沮、濊貊悉屬樂浪。後以境土廣遠,復分領東七縣,置樂浪東部都尉。自內屬已後,風俗稍薄,法禁亦浸多,至有六十餘條。建武六年,省都尉官,遂棄領東地,悉封其渠帥為縣侯,皆歲時朝賀。 無大君長,其官有侯、邑君、三老。耆舊自謂與句驪同種,言語法俗大抵相類。
其人性愚箻,少嗜欲,不請□。男女皆衣曲領。其俗重山川,山川各有部界,不得妄相干涉。同姓不昏。多所忌諱,疾病死亡,輒捐棄舊宅,更造新居。知種麻,養蠶,作撓布。曉候星宿,豫知年歲豐約。常用十月祭天,晝夜飲酒歌舞,名之為「舞天」。又祠虎以為神。邑落有相侵犯者,輒相罰,責生口牛馬,名之為「責禍」。殺人者償死。少寇盜。能步戰,作矛長三丈,或數人共持之。
樂浪□弓出其地。又多文豹,有果下馬,海出班魚,使來皆獻之。
韓有三種:一曰馬韓,二曰辰韓,三曰弁辰。馬韓在西,有五十四國,其北與樂浪,南與倭接。辰韓在東,十有二國,其北與濊貊接。弁辰在辰韓之南,亦十有二國,其南亦與倭接。凡七十八國,伯濟是其一國焉。大者萬餘戶,小者數千家,各在山海閒,地合方四千餘里,東西以海為限,皆古之辰國也。馬韓最大,共立其種為辰王,都目支國,盡王三韓之地。其諸國王先皆是馬韓種人焉。
馬韓人知田蠶,作撓布。出大慄如梨。有長尾鷄,尾長五尺。邑落雜居,亦無城郭。作土室,形如頉,開戶在上。不知跪拜。無長幼男女之別。不貴金寶錦罽,不知騎乘牛馬,唯重瓔珠,以綴衣為飾,及縣頸垂耳。大率皆魁頭露紒,
布袍草履。其人壯勇,少年有築室作力者,輒以繩貫脊皮,縋以大木,嚾呼為健。常以五月田竟祭鬼神,晝夜酒會,髃聚歌舞,舞輒數十人相隨蹋地為節。
十月農功畢,亦復如之。諸國邑各以一人主祭天神,號為「天君」。又立蘇涂,建大木以縣鈴鼓,事鬼神。其南界近倭,亦有文身者。
辰韓,耆老自言秦之亡人,避苦役,適韓國,馬韓割東界地與之。其名國為邦,弓為弧,賊為寇,行酒為行觴,相呼為徒,有似秦語,故或名之為秦韓。有城柵屋室。諸小別邑,各有渠帥,大者名臣智,次有儉側,次有樊秖,次有殺奚,次有邑借。土地肥美,宜五穀。知蠶桑,作縑布。乘駕牛馬。嫁娶以禮。
行者讓路。國出鐵,濊、倭、馬韓並從巿之。凡諸*(貨)**[貿]*易,皆以鐵為貨。俗□歌舞飲酒鼓瑟。兒生欲令其頭扁,皆押之以石。
弁辰與辰韓雜居,城郭衣服皆同,言語風俗有異。其人形皆長大,美髮,衣服絜清。而刑法嚴峻。其國近倭,故頗有文身者。
初,朝鮮王準為韂滿所破,乃將其餘觽數千人走入海,攻馬韓,破之,自立為韓王。準後滅絶,馬韓人復自立為辰王。建武二十年,韓人廉斯人蘇馬諟等詣樂浪貢獻。光武封蘇馬諟為漢廉斯邑君,使屬樂浪郡,四時朝謁。靈帝末,韓﹑濊並盛,郡縣不能制,百姓苦亂,多流亡入韓者。
馬韓之西,海□上有州胡國。其人短小,髡頭,衣韋衣,有上無下。好養牛豕。
乘船往來,貨市韓中。
倭在韓東南大海中,依山□為居,凡百餘國。自武帝滅朝鮮,使驛通於漢者三十許國,國皆稱王,世世傳統。其大倭王居邪馬台國。樂浪郡徼,去其國萬二千里,去其西北界拘邪韓國七千餘里。其地大較在會稽東冶之東,與朱崖﹑儋耳相近,故其法俗多同。
土宜禾稻﹑麻紵﹑蠶桑,知織績為縑布。出白珠﹑青玉。其山有丹土。氣溫□,冬夏生菜茹。無牛馬虎豹羊鵲。其兵有矛﹑楯﹑木弓,竹矢或以骨為鏃。男子皆黥面文身,以其文左右大小別尊卑之差。其男衣皆橫幅結束相連。女人被發屈紒,衣如單被,貫頭而着之;並以丹朱坋身,如中國之用粉也。有城柵屋室。父母兄弟異處,唯會同男女無別。飲食以手,而用籩豆。俗皆徒跣,以蹲踞為恭敬。人性嗜酒。多壽考,至百餘歲者甚觽。國多女子,大人皆有四五妻,其餘或兩或三。女人不淫不妒。又俗不盜竊,少爭訟。犯法者沒其妻子,重者滅其門族。其死停喪十餘日,家人哭泣,不進酒食,而等類就歌舞為樂。灼骨以卜,用決吉凶。行來度海,令一人不櫛沐,不食肉,不近婦人,名曰「持衰」。
若在涂吉利,則僱以財物;如病疾遭害,以為持衰不謹,便共殺之。
建武中元二年,倭奴國奉貢朝賀,使人自稱大夫,倭國之極南界也。光武賜以印綬。安帝永初元年,倭國王帥升等獻生口百六十人,願請見。
桓﹑靈閒,倭國大亂,更相攻伐,歷年無主。有一女子名曰卑彌呼,年長不嫁,事鬼神道,能以妖惑觽,於是共立為王。侍婢千人,少有見者,唯有男子一人給飲食,傳辭語。居處宮室樓觀城柵,皆持兵守韂。法俗嚴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