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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 - 304 / 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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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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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复字初阳,以廕仕,累为江陵司录参军。卫伯玉才之,表江陵令。迁少尹,厉饶、苏二州刺史。李希烈叛,荆南节度使张伯仪数为贼窘,朝廷以复在江陵得士心,即母丧夺为少尹,充行军司马,佐伯仪。会伯仪罢,改容州刺史,兼本管招讨使。先是,西原乱,吏获反者没为奴婢,长役之。复至,使访亲戚,一皆原纵。在容三年,人以赖安。转岭南节度使,时安南经略使高正平、张应继卒,其佐李元度、胡怀义等因阻兵胁州县,肆为奸赃。复至,诱怀义杖死,流元度,南裔肃然。教民作陶瓦,镌谕蛮獠,收琼州,置都督府,以绥定其人。召拜宗正卿。历华州刺史。贞元十年郑滑节度使李融卒,军乱,以复检校兵部尚书代融节度。复下令垦营田以禀其军,而赋不及民,众悦。加检校尚书右仆射。卒,年五十九,赠司空,谥曰昭。复更方镇,所在称治,然颇嗜财,为世所讥。
  从父若水,为左金吾大将军,兼通事舍人,容貌瑰伟,在朝三十年,多识旧仪,每宣劳揖赞,进止闲华,有可观者。
  襄邑恭王神符字神符,少孤,事兄谨。高祖兵兴,神符留长安,为卫文昇所囚。京师平,封安吉郡公。帝受禅,例王。迁并州总管。


  
  颉利可汗盗边,神符与战汾东,斩级五百,获马二千。又战沙河,获乙利达官,得可汗所乘马及铠。召为太府卿。迁扬州大都督,自丹杨度江,治隋江都故郡,扬人利之。然少威严,不为下所畏。累擢宗正卿,以足不良改光禄大夫,归第,月给羊酒。太宗就第尉问,又令乘小舆入紫微殿,三卫挟舆以升。迁开府仪同三司。永徽二年薨,年七十三,赠司空、荆州都督,陪葬献陵。
  子七人,并爵郡王,例降公。惟德懋、文暕知名。德懋,官少府监、临川郡公。五世孙从晦。文暕,幽州都督、魏国公。垂拱中,坐累贬藤州别驾,诛。子挺、捷,捷袭封。挺曾孙程,捷曾孙石,别传。
  从晦祖模,仕至德中为猗氏令。史思明陷洛阳,贼帅掠诸县,模率众拒平之。稍迁黔中观察使。终太子宾客,赠太子太保,谥曰敬。
  从晦宝历初及进士第,擢累太常博士。甘露之祸,御史中丞李孝本被诛,从晦以族昆弟贬郎州司户参军。改澶王府谘议,分司东都。忌者重发前坐,下迁亳州司马。久乃转吏部朗中,兼侍御史,知杂事。出为常州刺史,镇海军节度使。李琢表其政,赐金紫。历京兆尹、工部侍郎、山南西道节度使。又以最就进银青光禄大夫。卒,年六十三,赠吏部尚书。
  从晦姿质伟岸,所至以风力闻。少与崔龟从、李景让、裴休善。奖目后进,名知人,杨收方布衣,进谒,从晦一见如雅识,即待以公辅,后果宰相。
  世祖四子:长曰澄,次湛,次洪,次高祖神尧皇帝。
  梁王澄,蚤薨,无嗣。武德初,与二王同追封。
  蜀王湛,生子博义、奉慈。
  陇西恭王博义,武德初,与奉慈例王。高宗时,擢累礼部尚书,特进。骄侈不循法度,伎妾数百,曳罗纨,甘粱肉,放於声乐以自娱。其弟奉慈亦荒纵,皆为帝所鄙。尝曰:「吾仇人有善且用之,况亲戚乎?王等昵小人,专为不轨,先王坟典不闻学,何以为善哉?」各赐市书绢二百疋,以愧切之,然不自克也。薨,赠开府仪同三司、荆州都督。
  渤海敬王奉慈,显庆时,为原州都督,薨。
  七世孙戡。
  戡字定臣,幼孤。年十岁所即好学,大寒,掇薪自炙。夜无然膏,默念所记。年三十,明《六经》,举进士,就礼部试,吏唱名乃入,戡耻之。明日,径返江东,隐阳羡里。阳羡民有斗争不决,不之官而诣戡以辨。凡论著数百篇。常恶元和有元、白诗,多纤艳不逞,而世竞重之。乃集诗人之类夫古者,断为唐诗,以讥正其失云。平卢节度使王彦威表为巡官,府迁,还洛阳,卒。


  
  赞曰:景、元子孙,当草昧之初,乘运而奋,方高祖攘除四方,所以宣力,皆显显为世豪英。至河间之功,江夏之略,可谓宗室标的者也。
  始,唐兴,疏属毕王,至太宗,稍稍降封。时天下已定,帝与名臣萧瑀等喟然讲封建事,欲与三代比隆,而魏征、李百药皆谓不然。征意以唐承大乱,民人雕丧,始复生业,遽起而瓜分之,故有五不可之说。百药称帝王自有命,历祚之短长不缘封建。又举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祸,亟於哀、平、桓、灵,而诋曹元首、陆士衡之言以为缪悠。而颜师古独议建诸侯,当少其力,与州县杂治,以相维持。然天子由是罢不复议。
  至名儒刘秩目武氏之祸,则建论以为设爵无土,署官不职,非古之道,故权移外家,宗庙绝而更存。存之之理,在取顺而难逆;绝之之原,在单弱而无所惮。至谓郡县可以小宁,不可以久安。大抵与曹、陆相上下。而杜佑、柳宗元深探其本,据古验今,而反复焉。
  佑之言曰:「夫为人置君,欲其蕃息则在郡县,然而主胙常促;为君置人,不病其寡则在建国,然而主胙常永。故曰,建国利一宗,列郡利百姓。且立法未有不敝者,圣人在度其患之长短而为之。建国之制,初若磐石,然敝则鼎峙力争,陵迟而后已,故为患也长。列郡之制,始天下一轨,敝则世崩俱溃,然而戡定者易为功,故其为患也短。」又谓:「三王以来,未见郡县之利,非不为也,后世诸儒因泥古强为之说,非也。」
  宗元曰:「封建非圣人意,然而历尧、舜、三王莫能去之,非不欲去之,势不可也。秦破六国,列都会,置守宰,据天下之图,摄制四海,此其得也。二世而亡,有由矣。暴威刑,竭人力,天下相合,劫令杀守,圜视而并起,时则有叛民,无叛吏。汉矫秦枉,剖海内,立宗子功臣,数十年间奔命扶伤不给,时则有叛国,无叛郡。唐兴,制州县,而桀黠时起,失不在州而在於兵,时则有叛将,无叛州。」以为「矫而革之,垂二百年,不在诸侯明矣」。又言「汤之兴,诸侯归者三千,资以胜夏;武王之兴,会者八百,资以灭商。徇之为安,故仍以为俗,是汤、武之不得已也。不得已,非公之大也,私其力於己也。秦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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