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新唐書 - 238 / 907
歷史類 / 歐陽修 / 本書目錄
  

新唐書

第238頁 / 共907頁。

 大小:

 第238頁

朗讀:

○京縣

令各一人,正五品上;丞二人,從七品上;主簿二人,從八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下;尉六人,從八品下。


  

○畿縣

令各一人,正六品上;丞一人,正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上;尉二人,正九品下。

○上縣

令一人,從六品上;丞一人,從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尉二人,從九品上。

○中縣

令一人,正七品上;丞一人,從八品下;主簿一人,從九品上;尉一人,從九品下。

○中下縣

令一人,從七品上;丞一人,正九品上;主簿一人,從九品上;尉一人,從九品下。

○下縣

令一人,從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主簿一人,從九品上;尉一人,從九品下。

縣令掌導風化,察冤滯,聽獄訟。凡民田收授,縣令給之。每歲季冬,行鄉飲酒禮。籍帳、傳驛、倉庫、盜賊、堤道,雖有專官,皆通知。縣丞為之貳,縣尉分判眾曹,收率課調。武德元年,改書佐曰縣尉,尋改曰正。諸縣置主簿,以流外為之。京縣、上縣,丞皆一人;畿縣、上縣,正皆四人。七年,改縣正復曰尉。貞觀初,諸縣置錄事。開元,上縣萬戶、中縣四千戶以上,增尉一人。京兆、河南府諸縣,戶三千以上置市令一人,戶一萬以上置義倉督三人。其後畿縣戶不及四千,亦置尉二人,萬戶增一人。凡縣有司功佐、司倉佐、司戶佐、司兵佐、司法佐、司士佐、典獄、門事等,畿縣減司兵,上縣有司戶、司法而已。凡縣皆有經學博士、助教各一人,京縣學生五十人,畿縣四十人,中縣以下各二十五人。

上鎮,將一人,正六品下;鎮副二人,正七品下;倉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中鎮,將一人,正七品上;鎮副一人,從七品上;兵曹參軍事一人,正九品下。下鎮,將一人,正七品下;鎮副一人,從七品下;兵曹參軍事一人,從九品下。每鎮又有使一人、副使一人。凡軍鎮,二萬人以上置司馬一人,正六品上;增倉曹、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從七品下。不及二萬者,司馬從六品上,倉曹、兵曹參軍事正八品上。

上戍,主一人,正八品下;戍副一人,從八品下。中戍,主一人,從八品下。下戍,主一人,正九品下。

鎮將、鎮副,戍主、戍副,掌捍防守禦。凡上鎮二十,中鎮九十,下鎮一百三十五;上戍十一,中戍八十六,下戍二百四十五。倉曹參軍事,掌儀式、倉庫、飲膳、醫藥、付事、句稽、省署鈔目、監印、給紙筆、市易、公廨。中鎮則兵曹兼掌。兵曹參軍事,掌防人名帳、戎器、管鑰、馬驢、土木、謫罰之事。上鎮:有錄事一人,史一人,倉曹佐一人、史二人,兵曹佐、史各二人,倉督一人、史二人;中鎮:錄事一人,兵曹佐一人、史四人,倉督一人、史二人;下鎮:錄事一人,兵曹佐一人、史二人,倉督一人、史一人。凡軍鎮,五百人有押官一人,千人有子總管一人,五千人又有府三人、史四人。上戍:佐一人、史二人;中戍:史二人;下戍:史一人。唐廢戍子,每防人五百人為上鎮,三百人為中鎮,不及者為下鎮;五十人為上戍,三十人為中戍,不及者為下戍。開元十五年,朔方五城各置田曹參軍事一人,品同諸軍判司,專蒞營田。永泰後,諸鎮官頗增減開元之舊。


  
五嶽、四瀆,令各一人,正九品上,掌祭祀。有祝史三人,賫郎各三十人。

上關:令一人,從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中關:令一人,正九品下;丞一人,從九品下。下關:令一人,亦從九品下。掌禁末游,察奸慝。凡行人車馬出入,據過所為往來之節。凡關二十有六,京四面關有驛道者為上關,元驛道者為中關,余為下關。丞掌付事、句稽、監印、省署鈔目,通判關事。上關:錄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六人;中關:錄事一人,府二人,史二人,典事四人;下關:府一人,史、典事各二人。典事掌巡雉及雜當。初,諸關置都尉,亦有它官奉敕監者。上津置尉一人,掌舟梁之事;府一人,史二人,津長四人。下津尉一人,府一人,史二人,津長二人。永徽中,廢津尉,上關置津吏八人。永泰元年,中關置津吏六人,下關四人,無津者不置。

志第四十 兵

古之有天下國家者,其興亡治亂,未始不以德,而自戰國、秦、漢以來,鮮不以兵。夫兵豈非重事哉!然其因時制變 ,以苟利趨便,至於無所不為,而考其法制,雖可用於一時,而不足施于後世者多矣,惟唐立府兵之制,頗有足稱焉。

蓋古者兵法起於井田,自周衰,王制壞而不復;至于府兵,始一寓之於農,其居處、教養、畜材、待事、動作、休息,皆有節目,雖不能盡合古法,蓋得其大意焉,此高祖、太宗之所以盛也。至其後世,子孫驕弱,不能謹守,屢變其制。夫置兵所以止亂,及其弊也,適足為亂;又其甚也,至困天下以養亂,而遂至于亡焉。

蓋唐有天下二百餘年,而兵之大勢三變:其始盛時有府兵,府兵後廢而為廣騎,彍騎又廢,而方鎮之兵盛矣。及其末也,強臣悍將兵布天下,而天子亦自置兵于京師,曰禁軍。其後天子弱,方鎮強,而唐遂以亡滅者,措置之勢使然也。若乃將卒、營陣、車旗、器械、征防、守衛,凡兵之事不可以悉記,記其廢置、得失、終始、治亂、興滅之跡,以為後世戒雲。

府兵之制,起自西魏、後周,而備于隋,唐興因之。隋制十二衛,曰翊衛,曰驍騎衛,曰武衛,曰屯衛,曰禦衛,曰候衛,為左右,皆有將軍以分統諸府之兵。府有郎將、副郎將、坊主、團主,以相統治。又有驃騎、車騎二府,皆有將軍。後更驃騎曰鷹揚郎將,車騎曰副郎將。別置折衝、果毅。



贊助商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