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龍三年十一月,郊祀,韋后為亞獻,以婦人為齋娘,以祭祀之服執事。近服妖也。
中宗賜宰臣宗楚客等巾子樣,其制高而踣,即帝在籓邸時冠也,故時人號「英王踣」。踣,顛仆也。
開元二十五年正月,道士尹愔為諫議大夫,衣道干服視事,亦服妖也。
天寶初,貴族及士民好為胡服胡帽,婦人則簪步搖釵,衿袖窄小。楊貴妃常以假鬢為首飾,而好服黃裙。近服妖也。時人為之語曰:「義髻拋河裡,黃裙逐水流。」
元和末,婦人為圓鬟椎髻,不設鬢飾,不施硃粉,惟以烏膏注脣,狀似悲啼者。圓鬟者,上不自樹也;悲啼者,憂恤象也。
文宗時,吳、越間織高頭草履,纖如經綾谷,前代所無。履,下物也,織草為之,又非正服,而被以文飾,蓋陰斜闒茸泰侈之象。
乾符五年,雒陽人為帽,皆冠軍士所冠者。又內臣有刻木象頭以裡幞頭,百官效之,工門如市,度木斫之曰:「此斫尚書頭,此斫將軍頭,此斫軍容頭。」近服妖也。
僖宗時,內人束髮極急,及在成都,蜀婦人效之,時謂為「囚髻」。
唐末,京都婦人梳髮,以兩鬢抱面,狀如椎髻,時謂之「拋家髻」。又世俗尚以琉璃為釵釧。近服妖也。拋家、流離,皆播遷之兆雲。
昭宗時,十六宅諸王華侈相尚,巾幘各自為制度,都人效之,則曰:「為我作某王頭。」識者以為不祥。
○龜孽
大足初,虔州獲龜,六眼,一夕而失。
肅宗上元二年,有鼉聚于揚州城門上,節度使鄧景山以問族弟珽,對曰:「鼉,介物,兵象也。」
貞元三年,潤州魚鱉蔽江而下,皆無首。
大和三年,魏博管內有蟲,狀如龜,其鳴晝夜不絶。近龜孽也。
秦宗權在蔡州,州中地忽裂,有石出,高五六尺,廣袤丈餘,正如大龜。
鷄禍。
垂拱三年七月,冀州雌鷄化為雄。
永昌元年正月,明州雌鷄化為雄。八月,松州雌鷄化為雄。
景龍二年春,滑州匡城縣民家鷄有三足。京房《易妖占》曰:「君用婦言,則鷄生妖。」
玄宗好鬥雞,貴臣、外戚皆尚之,貧者或弄木鷄,識者以為:鷄,酉屬,帝生之歲也;鬥者,兵象。近鷄禍也。
大中八年九月,考城縣民家雄鷄化為雌,伏子而雄鳴。化為雌,王室將卑之象,反雌伏也。漢宣帝時,雌鷄化為雄,至元帝而王氏始萌,蓋馴致其禍也。
咸通六年七月,徐州彭城民家鷄生角。角,兵象,鷄,小畜,猶賤類也。
下體生上之痾。
咸通十四年七月,宋州襄邑有獵者得雉,五足,三足出背上。足出於背者,下幹上之象;五足者,眾也。
青眚青祥。
貞觀十七年四月,立晉王為太子,有青氣繞東宮殿。始冊命而有祲,不祥。十八年六月壬戌,有青黑氣廣六尺,貫于辰戌,其長亙天。
大和九年,鄭注篋中藥化為蠅數萬飛去。注始以藥術進,化為蠅者,敗死之象。近青眚也。干元三年六月,昏,西北有青氣三。
○鼠妖
武德元年秋,李密、王世充隔洛水相拒,密營中鼠,一夕渡水盡去。占曰:「鼠無故皆夜去,邑有兵。」
貞觀十三年,建州鼠害稼。二十一年,渝州鼠害稼。
顯慶三年,長孫元忌第有大鼠見于庭,月餘出入無常,後忽然死。
龍朔元年十一月,洛州貓鼠同處。鼠隱伏象盜竊,貓職捕嚙,而反與鼠同,象司盜者廢職容奸。
弘道初,梁州倉有大鼠,長二尺餘,為貓所嚙,數百鼠反嚙貓。少選,聚萬餘鼠,州遣人捕擊殺之,余皆去。
景雲中,有蛇鼠鬥于右威衛營東街槐樹,蛇為鼠所傷。鬥者,兵象。
景龍元年,基州鼠害稼。
開元二年,韶州鼠害稼,千萬為群。
天寶元年十月,魏郡貓鼠同乳。同乳者,甚于同處。
大曆十三年六月,隴右節度使硃泚于兵家得貓鼠同乳以獻。
大和三年,成都貓鼠相乳。
開成四年,江西鼠害稼。
咸通十二年正月,汾州孝義縣民家鼠多銜蒿芻巢樹上。鼠穴居,去穴登木,賤人將貴之象。
乾符三年秋,河東諸州多鼠,穴屋、壞衣,三月止。鼠,盜也,天戒若曰:「將有盜矣。」
乾寧末,陝州有蛇鼠鬥于南門之內,蛇死而鼠亡去。
○金沴木
武德元年八月戊戌,突厥始畢可汁衙帳無故自壞。
中宗即位,金鷄竿折。樹鷄竿所以肆赦,始發大號而鷄竿折,不祥。
神龍中,有群狐入御史大夫李承嘉第,其堂無故壞;又秉筆而管直裂,易之又裂。
開元五年正月癸卯,太廟四室壞。
天寶十四載十二月,哥舒翰帥師守潼關,前軍啟行,牙門旗至坊門,觸落槍刃,眾以為不祥。
永秦二年三月辛酉,中書敕庫壞。
貞元四年正月庚戌朔,德宗禦含元殿受朝賀,質明,殿階及欄檻三十餘間自壞,衛士死者十餘人。含元路寢,大朝會之所禦也;正月朔,一歲之元。王者之事,天所以儆者重矣。
大和九年,鄭注為鳳翔節度使,將之鎮,出開遠門,旗竿折。
光啟初,揚州府署門屋自壞,故隋之行台門也,制度甚宏麗雲。
《五行傳》曰:「棄法律,逐功臣,殺太子,以妾為妻,則火不炎上。」謂火失其性而為災也。京房《易傳》曰:「上不儉,下不節,盛火數起,燔宮室。」蓋火主禮雲。又曰:「視之不明,是謂不哲。厥咎舒,厥罰常燠,厥極疾。時則有草妖,時則有羽蟲之孽,時則有羊禍,時則有目痾,時則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
○火不炎上
貞觀四年正月癸巳,武德殿北院火。十三年三月壬寅,雲陽石燃,方丈,晝則如灰,夜則有光,投草木則焚,歷年乃止。火失其性而沴金也。二十三年三月,甲弩庫火。
永徽五年十二月乙巳,尚書司勛庫火。
顯慶元年九月戊辰,恩州、吉州火,焚倉廩、甲仗、民居二百餘家。十一月己巳,饒州火。
證聖元年正月丙申夜,明堂火,武太后欲避正殿,徹樂。宰相姚以為火因人,非天災也,不宜貶損。後乃禦端門觀酺,引建章故事,復作明堂以厭之。是歲,內庫災,燔二百餘區。
萬歲登封元年三月壬寅,撫州火。
久視元年八月壬子,平州火,燔千餘家。
景龍四年二月,東都凌空觀災。
開元五年十一月乙卯,定陵寢殿火。是歲,洪州、潭州災,延燒州署,州人見有物赤而暾暾飛來,旋即火發。十五年七月甲戌,興教門樓柱災。是年,衡州災,延燒三百餘家,州人見有物大如甕,赤如燭籠,所至火即發。十八年二月丙寅,大雨雪,俄而雷震,左飛龍廄災。占曰:「天火燒廄,兵大起。」十月乙丑,東都宮佛光寺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