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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總理受了袁總統命令,至此無可奈何,只得央美公使居中和解,遂與英法兩使磋商,阻止與華比銀行聯合,絶其來源,並勒逼華比銀行借款。比公使自知不敵,只得將人情賣在美使身上,並囑比商取消借約。比商怎肯甘心,奈與已合股的英法銀行業已退出,又受公使迫壓,無法,只得取消。此刻只有索還墊款一百萬鎊。唐總理乃與四銀行團會議,請他就六星期內,先貸給三千五百萬兩,餘下付一千萬兩,自民國元年六月起,至十月止,共用七千五百萬兩,俟大款借成,在內扣還。
哪知銀行團狡猾得很,想中國用款如此濫費,究屬因何所用,要問個明白。竟各舉代表來唐總理府中商鑿。唐接見後,各代表即問所借之款何用,唐未便揣摩,便歷指用途,或多或少,口吻不一。各代表見唐言行相違,遂笑問道:「總理前借比款一百萬鎊,又因何用?」唐又言某處用多少,又說明餘下的,皆由北京用去。各代表道:「貴國用款如此,有借期亦要有還期,難道就是有借無還嗎?」唐總理被此一問,也覺難已為情。各代表又道:「無論貴國是否裁兵,必須由敝國監督才可,否則終歸無效。」唐總理道:「若此辦法,那是不行的。」
各代表皆起身說道:「總理既雲不行,只得作罷,吾亦並非定要出借。」各悻悻而行,臨行又說道:「借款之事,再不要向吾說,請向敝公使徑可商量去。」遂各致半禮而散。唐見此事決裂,只得報知袁總統。袁總統見此事不成,再三躊躇,遂多方運動。
有日本正經銀行,俄國道勝銀行仗義出來,說他們銀行不近人情,既承政府認可,幫助中國設旆,為何又有此舉動。英美兩公使被日俄兩下一激,又恐他承認借款,被他占去先着,遂照會臨時政府,願出采調停。袁總統心中快樂不盡,仍委唐總理前去協議。唐因屢次受氣,不欲再任此事,正在徬徨。忽然財政總長熊希齡來到,熊系湖南鳳凰縣人,此次來京供職,正遇借款問題。唐總理為難,湊巧他到,遂與他談了幾句,就把借款事推在他身上,他就應允。唐即函告銀行團,說借款之事,應歸財政總長辦理,銀行團亦覆函應允。次日,熊總長即會銀行團開了談判,前後計劃,說得娓娓動人,銀行團允先墊付若干,至遣散軍隊時所需之款,仍須選外國軍官,公同監督。
熊總長再三折辯,方議定兩造各派核計員查核無誤,雙方籤押,始向銀行團開支。銀行團先允墊三百萬兩,此不過分作南北兩處暫時墊款,如支放軍餉,必得由洋關稅司監視。俟後大借款,須俟倫敦會議後,方可解決。但此三百萬小借款,尚且如此為難,熊總長又至參議院,與議員談論此事,議員紛紛聚議,不能表決。熊總長又至內閣,即受總統、總理密囑,與銀行團草訂墊款合同,共七章。後為參議院聞知,即提出質問。唐總理、熊總長只得據情答覆。參議院接文時,謂此次雖系草章,就是將來正式的根據,若不早為預算,恐貽後患,乃提出請願書,要求總統正式交議。袁總統應允,即交草合同賚交參議院議決。
會議三日,無有實效。唐總理、熊總長一再出席宣言,各議員一律擊掌贊成,但所開草合同七條,內有核計員查對,稅務司監視,實屬有損國權,如政府能與該銀行團磋商,不致有損國權,則幸甚矣。
忽一日,由江南方面飛來兩角公文,一份達總統府,一份達參議院,內開墊款章程,不獨監視財政,直系監督軍隊,斷不可行,請責令熊總長取消草約,一面發行兌換券,並實行國民捐,組織國民銀行,作為後盾等語。末尾署名,乃是黃興。
接連又有江西、四川等省,通電反對。此時袁總統置而不問,參議院也袖手旁觀。單有這熊總長,湊着這個機會,不是被人罵,就也被人評,把個熊盡長弄得一肚悶氣,他遂擬了一個電稿,拍發各省。各省長官接到電文,也摸不到頭緒,個個皆啞口無聲。熊總長遂上書辭職,經袁總統再三慰留,始不克行,即與銀行團商請,取消核計員及稅司監視權。銀行團代表答覆,以期限急迫,俟倫敦會議後,再行酌改可也。
列位,如何為倫敦會議呢?是四銀行團借英國倫敦地方,研究中國大借款,及日俄加入的辦法。原先只有四銀行團,今加入日、俄,算是六銀行,但四銀行團,皆各有所指銀行應付,余外不准他銀行干預。如日、俄刻下尚未有所指銀行應付,未免有些要決裂。經法代表調停慫恿,做五國銀行團代表,磋商月餘,俄國才得在俄、比銀行發付,日本得在日、法銀行發付。
至如英國匯豐、法國匯理、德國德華、美國花旗,此四國仍是原舊。但是此六國中,有一國提出異議,即可止款不借。若中國情形,將來要受六國銀行監督。又過幾日,六銀行團已成立,遂相約至外交部,與外交總長陸征祥晤談。並報告銀行團成立日期,又與熊、陸兩總長談論借款情形。誰知陸總長已悉巴黎會議所訂條件厲害得很,與熊密商,願小借款,不願大借款。
熊甚贊成,遂會銀行團代表,便說道:「蒙貴銀行團盛意,願借巨款,助我建設,但敝國政府,因借款已是不少,但願照現在墊款辦法,每月請墊付六百萬兩,自六月起至十月止,仍照前辦理罷了。」
列位,你看,六銀行因中國借款,費盡多少心思,今聽中國不願借大款,哪肯甘心,把黃眉一豎,碧眼一翻,說道:「既是貴國不願借巨款,索性把墊過的六百萬也退還我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