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頁
甲戌,以司徒、揚州刺史、豫章王子尚領尚書令。乙亥,以始興公沈慶之為侍中、太尉;慶之固辭。征青、冀二州刺史王玄謨為領軍將軍。
魏葬文成皇帝于金陵,廟號高宗。
九月,癸巳,帝如湖熟,戊戌,還建康。
新安王子鸞有寵于世祖,帝疾之。辛丑,遣使賜子鸞死,又殺其母弟南海王子師及其母妹,發殷貴妃墓;又欲掘景寧陵,太史以為不利於帝,乃止。
初,金紫光祿大夫謝莊為殷貴妃《誄》曰:「贊軌堯門。」帝以莊比貴妃于鈎弋夫人,欲殺之。或說帝曰:「死者人之所同,一往之苦,不足為困。莊生長富貴,今系之尚方,使知天下苦劇,然後殺之,未晚也。」帝從之。
徐州刺史義陽王昶,素為世祖所惡,民間每訛言昶當反;是歲,訛言尤甚。廢帝常謂左右曰:「我即大位以來,遂未嘗戒嚴,使人邑邑!」昶使典簽蘧法生奉表詣建康,求入朝,帝謂法生曰:「義陽與太宰謀反,我正欲討之。今知求還,甚善!」又屢詰問法生:「義陽謀反,何故不啟?」法生懼,逃還彭城;帝因此用兵。己酉,下詔討昶,內外戒嚴。帝自將兵渡江,命沈慶之統諸軍前驅。
法生至彭城,昶即聚兵反;移檄統內諸郡,皆不受命,斬昶使,將佐文武悉懷異心。昶知事不成,棄母、妻,攜愛妾,夜與數十騎開北門奔魏。昶頗涉學,能屬文。魏人重之,使尚公主,拜侍中、征南將軍、駙馬都尉,賜爵丹陽王。
吏部尚書袁覬,始為帝所寵任,俄而失指,待遇頓衰,使有司糾奏其罪,白衣領職。覬懼,詭辭求出。甲寅,以覬為督雍、梁等四州諸軍事、雍州刺史。覬舅蔡興宗謂之曰:「襄陽星惡,何可往?」覬曰:「『白刃交前,不救流矢。』今者之行,唯願生出虎口耳。且天道遼遠,何必皆驗!」
是時,臨海王子頊為都督荊、湘等八州諸軍事、荊州剌史,朝廷以興宗為子頊長史、南郡太守,行府、州事,興宗辭不行。覬說興宗曰:「朝廷形勢,人所共見。在內大臣,朝不保夕,舅今出居陝西,為八州行事,覬在襄、沔,地勝兵強,去江陵咫尺,水陸流通。若朝廷有事,可以共立桓、文之功,豈比受制凶狂、臨不測之禍乎?今得間不去,後復求出,豈可得邪!」興宗曰:「吾素門平進,與主上甚疏,未容有患。宮省內外,人不自保,會應有變。若內難得弭,外釁未必可量。汝欲在外求全,我欲居中免禍,各行其志,不亦善乎!」
覬於是狼狽上路,猶慮見追,行至尋陽,喜曰:「今始免矣。」鄧琬為晉安王子勛鎮軍長史、尋陽內史,行江州事。覬與之款狎過常,每清閒,必盡日窮夜。覬與琬人地本殊,見者知其有異志矣。尋復以興宗為吏部尚書。
戊午,解嚴。帝因自白下濟江至瓜步。
沈慶之復啟聽民私鑄錢,由是錢貨亂敗。千錢長不盈三寸,大小稱此,謂之「鵝眼錢」;劣於此者,謂之「綖環錢」;貫之以縷,入水不沉,隨手破碎。市井不復料數,十萬錢不盈一掬,鬥米一萬,商貨不行。
冬,十月,丙寅,帝還建康。
帝舅東陽太守王藻尚世祖女臨川長公主。公主妒,譖藻于帝。己卯,藻下獄死。
會稽太守孔靈符,所至有政績;以忤犯近臣,近臣譖之,帝遣使鞭殺靈符,並誅其二子。
寧朔將軍何邁,瑀之子也,尚帝姑新蔡長公主。帝納公主于後宮,謂之謝貴嬪;詐言公主薨,殺宮婢,送邁等殯葬,行喪禮。庚辰,拜貴嬪為夫人。加鸞輅龍旂,出警入蹕。邁素豪俠,多養死士。謀因帝出遊,廢之,立晉安王子勛。事泄,十一月,壬辰,帝自將兵誅邁。
初,沈慶之既發顏、柳之謀,遂自昵于帝,數盡言規諫,帝浸不悅。慶之懼禍,杜門不接賓客。嘗遣左右范羡至吏部尚書蔡興宗所,興宗使羡謂慶之曰:「公閉門絶客,以避悠悠請託者耳。如興宗,非有求于公者也,何為見拒!」慶之使羡邀興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