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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魏主畋于河西;九月,辛巳,還平城。
庚寅,以新安王子鸞兼司徒。
丙申,立皇子子嗣為東平王。
冬,十月,癸亥,以東海王禕為司空。
己巳,上校獵姑孰。
魏員外散騎常侍游明根等來聘。明根奉使三返,上以其長者,禮之有加。
十一月,癸巳,上鰼水軍于梁山。
十二月,丙午,如歷陽。
甲寅,大赦。
己未,太宰義恭加尚書令。
癸亥,上還建康。
世祖孝武皇帝下大明八年(甲辰,公元四六四年)
春,正月,丁亥,魏主立其弟雲為任城王。
戊子,以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鸞領司徒。
夏,閏五月,壬寅,太宰義恭領太尉。
上末年尤貪財利,刺史、二千石罷還,必限使獻奉,又以蒲戲取之,要令罄盡乃止。終日酣飲,少有醒時,常憑幾昏睡,或外有奏事,即肅然整容,無復酒態。由是內外畏之,莫敢弛惰。庚申,上殂于玉燭殿。遺詔:「太宰義恭解尚書令,加中書監;以驃騎將軍、南兗州刺史柳元景領尚書令,入居城內。事無鉅細,悉關二公,大事與始興公沈慶之參決;若有軍旅,悉委慶之;尚書中事,委仆射顏師伯;外臨所統,委領軍將軍王玄謨。」是日,太子即皇帝位,年十六。大赦。吏部尚書蔡興宗親奉璽綬,太子受之,傲惰無戚容。興宗出,告人曰:「昔魯昭不戚,叔孫知其不終。家國之禍,其在此乎!」
甲子,詔復以太宰義恭錄尚書事,柳元景加開府儀同三司,領丹陽尹,解南兗州。
六月,丁亥,魏主如陰山。
秋,七月,己亥,以晉安王子勛為江州刺史。
柔然處羅可汗卒,子予成立,號曰受羅部真可汗,改元永康。部真帥眾侵魏;辛丑,魏北鎮遊軍擊破之。
壬寅,魏主如河西。高車五部相聚祭天,眾至數萬。魏主親往臨視之,高車大喜。
丙午,葬孝武皇帝于景寧陵,廟號世祖。
庚戌,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乙卯,罷南北二馳道,及孝建以來所改制度,還依元嘉。尚書蔡興宗于都座慨然謂顏師伯曰:「先帝雖非盛德之主,要以道始終。三年無改,古典所貴。今殯宮始撤,山陵未遠,而凡諸制度興造,不論是非,一皆刊削,雖復禪代,亦不至爾。天下有識,當以此窺人。」
太宰義恭素畏戴法興、巢尚之等,雖受遺輔政,而此身避事,由師伯不從。是政歸近習。法興等專制朝權,威德近遠,詔敕皆出其手;尚書事無大小,咸取決焉,義恭與顏師伯但守空名而已。
蔡興宗自以職管銓衡,每至上朝,輒為義恭陳登賢進士之意,又箴規得失,博論朝政。義恭性恇撓,阿順法興,恆慮失旨,聞興宗言,輒戰懼無答,興宗每奏選事,法興、尚之等輒點定國回換,僅有在者。興宗于朝堂謂義恭、師伯曰:「主上諒暗,不親萬機;而選舉密事,多被刪改,復非公筆,亦不知是何天子意!」數與義恭等爭選事,往複論執。義恭、法興皆惡之。左遷興宗新昌太守;既而以其人望,復留之建康。
丙辰,追立何妃曰獻皇后。
乙丑,新安王子鸞解領司徒。戴法興等惡王玄謨剛嚴,八月,丁卯,以玄謨為南徐州刺史。
王太后疾篤,使呼廢帝。帝曰:「病人間多鬼,那可往!」太后怒,謂侍者:「取刀來,剖我腹,那得生寧馨兒!」己丑,太后殂。
九月,辛丑,魏主還平城。癸卯,以尚書左仆射劉遵考為特進、右光祿大夫。
乙卯,葬文穆皇后于景寧陵。
冬,十二月,壬辰,以王畿諸郡為揚州,以揚州為東揚州。癸巳,以豫章王子尚為司徒、揚州刺史。
是歲,青州移治東陽。
宋之境內,凡有州二十二,郡二百七十四,縣千二百九十九,戶九十四萬有奇。
東方諸郡連歲旱,饑,米一升錢數百,建康亦至百餘錢,餓死者什六七。
【宋紀十二】旃蒙大荒落,一年。
太宗明皇帝上之上泰始元年(乙巳,公元四六五年)
春,正月,乙未朔,廢帝改元永光,大赦。
丙申,魏大赦。
二月,丁丑,魏主如樓煩宮。
自孝建以來,民間盜鑄濫錢,商貨不行。庚寅,更鑄二銖錢,形式轉細。官錢每出,民間即模效之,而更薄小,無輪郭,不磨鑢,謂之「耒子。」
三月,乙巳,魏主還平城。
夏,五月,癸卯,魏高宗殂。初,魏世祖經營四方,國頗虛耗,重以內難,朝野楚楚。高宗嗣之,與時消息,靜以鎮之,懷集中外,民心復安。甲辰,太子弘即皇帝位,大赦,尊皇后日皇太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