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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癸酉朔,臧質以雍州兵二萬至新亭。豫州刺史劉遵考遣其將夏侯獻之帥步騎五千軍于瓜步。
先是,世祖遣寧朔將軍顧彬之將兵東入,受隨王誕節度。誕遣參軍劉季之將兵與彬之俱向建康,誕自頓西陵,為之後繼。劭遣殿中將軍燕欽等拒之,相遇于曲阿奔牛塘,欽等大敗。劭於是緣淮樹柵以自守,又決破崗、方山埭以絶東軍。時男丁既盡,召婦女供役。
甲戌,魯秀等募勇士攻大航,克之。王羅漢聞官軍已渡,即放仗降,緣渚幢隊以次奔散,器仗鼓蓋充塞路衢。是夜,劭閉守六門,于門內鑿塹立柵;城中沸亂,丹陽尹尹弘等文武將吏爭逾城出降。劭燒輦及兗冕服于宮庭。蕭斌宣令所統,皆使解甲,自石頭戴白幡來降;詔斬斌于軍門。濬勸劭載寶貨逃入海,劭以人情離散,不果行。
乙亥,輔國將軍朱修之克東府,丙子,諸軍克台城,各由諸門入會于殿庭,獲王正見,斬之。張超之走至合殿禦床之所。為軍士所殺,刳腸割心,諸將臠其肉,生啖之。建平等七王號哭俱出。劭穿西垣,入武庫井中,隊副高禽執之。劭曰:「天子何在?」禽曰:「近在新亭。」至殿前,臧質見之慟哭,劭曰:「天地所不覆載,丈人何為見器?」又謂質曰:「可得為啟乞遠徙不?」質曰:「主上近在航南,自當有處分。」縛劭于馬上,防送軍門。時不見傳國璽,以問劭,劭曰:’在嚴道育處。”就取,得之。斬劭及四子于牙下。濬帥左右數十人挾南平王鑠南走,遇江夏王義恭於越城。濬下馬曰:「南中郎今何所作?」義恭曰:「上已君臨萬國。」又曰:「虎頭來得無晚乎?」義恭曰:「殊當恨晚。」又曰:「故當不死邪?」義恭曰:「可詣行闕請罪。」又曰:「未審猶疑賜一職自效不?」義恭又曰:「此未可量。」勒與俱歸,于道斬之,及其三子。劭、濬父子首並梟于大航,暴屍于市。劭妃殷氏及劭、濬諸女、妾媵,皆賜死於獄。污瀦劭所居齋。殷氏且死,謂獄丞江恪曰:「汝家骨肉相殘,何以枉殺無罪人?」恪曰:’受拜皇后,非罪而何?”殷氏曰:「此權時耳,當以鸚鵡為後。」褚湛之之南奔也,濬即與褚妃離絶,故免于誅。嚴道育、王鸚鵡並都街鞭殺,焚屍,揚灰於江。殷沖、尹弘、王羅漢及淮南太守沈璞皆伏誅。
庚辰,解嚴,辛巳,帝如東府,百官請罪,詔釋之。甲申,尊帝母路淑媛為皇太后。太后,丹陽人也。乙酉,立妃王氏為皇后。後父偃,導之玄孫也。戊子,以柳元景為雍州刺史。辛卯,追贈袁淑為太尉,謚忠憲公;徐湛之為司空,謚忠烈公;江湛為開府儀同三司,謚忠簡公;王僧綽為金紫光祿大夫,謚簡侯。壬辰,以太尉義恭為揚、南徐二州刺史,進位太傅,領大司馬。
初,劭以尚書令何尚之為司空、領尚書令,子征北長史偃為侍中,父子並居權要。及劭敗,尚之左右皆散,自洗黃閣。殷沖等既誅,人為之寒心。帝以尚之、偃素有令譽,且居劭朝用智將迎,時有全脫,故特免之,復以尚之為尚書令,偃為大司馬長史,任遇無改。
甲午,帝謁初寧、長寧陵。追贈卜天與益州刺史,謚壯侯,與袁叔等四家,長給稟祿。張泓之等各贈郡守。戊戌,以南平王鑠為司空,建平王宏為尚書左仆射,蕭思話為中書令、丹陽尹。六月,丙午,帝還宮。
初,帝之討西陽蠻也,臧質使柳元景將兵會之。及質起兵,欲奉南譙王義宣為主,潛使元景帥所領西還,元景即以質書呈帝,語其信曰:「臧冠軍當是未知殿下義舉耳。方應伐逆,不容西還。」質以此恨之。及元景為雍州,質慮其為荊、江後患,建議元景當為爪牙,不宜遠出。帝重違其言,戊申,以元景為護軍將軍,領石頭戍事。
己酉,以司州刺史魯爽為南豫州刺史。庚戌,以衛軍司馬徐遺寶為兗州刺史。
庚申,詔有司論功行賞,封顏竣等為公、侯。
辛未,徙南譙王義宣為南郡王,隨王誕為竟陵王,立義宣次子宜陽侯愷為南譙王。
閏月,壬申,以領軍將軍沈慶之為南兗州刺史,鎮盱眙。癸酉,以柳元景為領軍將軍。
乙亥,魏太皇太后赫連氏殂。
丞相義宣固辭內任及子愷王爵。甲午,更以義宣為荊、湘二州刺史,愷為宜陽縣王,將佐以下並加賞秩。以竟陵王誕為揚州刺史。
秋,七月,辛丑朔,日有食之。甲寅,詔求直言。辛酉,詔省細作並尚方雕文塗飾;貴戚競利,悉皆禁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