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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蘭克林·羅斯福顯然被福特的設想和表現出來的熱情所感動。隨著戰爭的爆發,美國的幾乎所有工廠都被納入了戰爭軌道,福特公司接到了包括數以千計的卡車、救護車等各種軍用汽車、發動機和配件的訂貨,甚至生產彈葯和鋼盔。每接受一筆生意或生產出一批產品,福特就會動員全國的差個不多所有新聞媒介,標榜自己決不會從戰爭中賺一分錢,要把所有軍事訂貨帶來的利潤在戰後還給政府。1918年3月,福特汽車公司與美國政府簽訂了一筆數額巨大的合同,為美國海軍生產一種海軍部工程師設計的最新型的反潛驅逐艦——「鷹」。為建立新的生產綫,美國政府出資3500萬美元資助福特在迪爾本的魯日河邊(也就是福特夢想中的超級工廠所選的地址)建設新的廠房和艦艇生產綫。不久,新的廠房和生產綫建設完成,福特工人高喊著「一天一隻鷹,打敗德皇兵」的口號,投入了緊張的工作。一直到1918年11月11日戰爭宣告結束,海軍部向福特定購的112艘艦艇只有一艘在部隊裡服役。最後,這筆交易以福特向軍方交付60艘艦艇宣告結束,至於聲稱向政府返還接受軍事訂貨的利潤則遲遲不見行動。與此同時,福特公司卻在大造輿論,宣傳福特在戰爭中不發戰爭財、不賺血腥錢的愛國壯舉。個別阿諛奉承之徒甚至在為福特寫的傳記中捏造了2900萬美元的數字,認為這是福特返還給政府的軍用品訂貨的利潤,結果害得美國財政部從部長到普通職員一陣忙亂,到處查這筆巨款的下落,最後當然是一分錢也沒查到。一直到1923年,也就是戰爭結束5年後,迫於輿論界的壓力,福特不得不出面解釋說:「要準確地估算出這筆錢的數額難度太大,正在進行審計,一旦清算完畢,馬上歸還。」到了最後,乾脆沒了下文,至於福特公司從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究竟賺人多少錢,則眾說紛紜。福特公司宣稱純利潤「不到100萬元」,可是沒有幾個人相信這個數字。還有一種說法,認為在美國參加戰爭的18個月中,福特公司的軍用和民用產品所帶來的總利潤為7800萬美元,其中軍用品訂貨所帶來的利潤應該在3000萬美元左右。這一數額到底是多少,恐怕只有福特本人清楚。然而不論這一數額多大,美國政府都沒有收到福特退回來的一分錢,這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