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又很自尊,所有未莊的居民,全不在他眼睛裡,甚而至于對於兩位「文童」也有以為不值一笑的神情。夫文童者,將來恐怕要變秀才者也;趙太爺錢太爺大受居民的尊敬,除有錢之外,就因為都是文童的爹爹,而阿Q在精神上獨不表格外的崇奉,他想:我的兒子會闊得多啦!加以進了幾回城,阿Q自然更自負,然而他又很鄙薄城裡人,譬如用三尺長三寸寬的木板做成的凳子,未莊叫「長凳」,他也叫「長凳」,城裡人卻叫「條凳」,他想:這是錯的,可笑!油煎大頭魚,未莊都加上半寸長的蔥葉,城裡卻加上切細的蔥絲,他想:這也是錯的,可笑!然而未莊人真是不見世面的可笑的鄉下人呵,他們沒有見過城裡的煎魚!
阿Q「先前闊」,見識高,而且「真能做」,本來几乎是一個「完人」了,但可惜他體質上還有一些缺點。最惱人的是在他頭皮上,頗有幾處不知起於何時的癩瘡疤。這雖然也在他身上,而看阿Q的意思,倒也似乎以為不足貴的,因為他諱說「癩」以及一切近於「賴」的音,後來推而廣之,「光」也諱,「亮」也諱,再後來,連「燈」「燭」都諱了。一犯諱,不問有心與無心,阿Q便全疤通紅的發起怒來,估量了對手,口訥的他便罵,氣力小的他便打;然而不知怎麼一回事,總還是阿Q吃虧的時候多。於是他漸漸的變換了方針,大抵改為怒目而視了。
誰知道阿Q採用怒目主義之後,未莊的閒人們便愈喜歡玩笑他。一見面,他們便假作吃驚的說:
「噲,亮起來了。」
阿Q照例的發了怒,他怒目而視了。
「原來有保險燈在這裡!」他們並不怕。
阿Q沒有法,只得另外想出報復的話來:
「你還不配……」這時候,又彷彿在他頭上的是一種高尚的光榮的癩頭瘡,並非平常的癩頭瘡了;但上文說過,阿Q是有見識的,他立刻知道和「犯忌」有點牴觸,便不再往底下說。
閒人還不完,只撩他,於是終而至于打。阿Q在形式上打敗了,被人揪住黃辮子,在壁上碰了四五個響頭,閒人這才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走了,阿Q站了一刻,心裡想,「我總算被兒子打了,現在的世界真不像樣……」於是也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走了。
阿Q想在心裡的,後來每每說出口來,所以凡是和阿Q玩笑的人們,几乎全知道他有這一種精神上的勝利法,此後每逢揪住他黃辮子的時候,人就先一着對他說:
「阿Q,這不是兒子打老子,是人打畜生。自己說:人打畜生!」
阿Q兩隻手都捏住了自己的辮根,歪着頭,說道:
「打蟲豸,好不好?我是蟲豸——還不放麼?」
但雖然是蟲豸,閒人也並不放,仍舊在就近什麼地方給他碰了五六個響頭,這才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走了,他以為阿Q這回可遭了瘟。然而不到十秒鐘,阿Q也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走了,他覺得他是第一個能夠自輕自賤的人,除了「自輕自賤」不算外,餘下的就是「第一個」。狀元不也是「第一個」麼?「你算是什麼東西」呢!?
阿Q以如是等等妙法克服怨敵之後,便愉快的跑到酒店裡喝幾碗酒,又和別人調笑一通,口角一通,又得了勝,愉快的回到土谷祠,放倒頭睡着了。假使有錢,他便去押牌寶,一堆人蹲在地面上,阿Q即汗流滿面的夾在這中間,聲音他最響:
「青龍四百!」
「咳~~~~開~~~~啦!」樁家揭開盒子蓋,也是汗流滿面的唱。「天門啦~~~~角回啦~~~~!人和穿堂空在那裡啦~~~~!阿Q的銅錢拿過來~~~~!」
「穿堂一百——一百五十!」
阿Q的錢便在這樣的歌吟之下,漸漸的輸入別個汗流滿面的人物的腰間。他終於只好擠出堆外,站在後面看,替別人着急,一直到散場,然後戀戀的回到土谷祠,第二天,腫着眼睛去工作。
但真所謂「塞翁失馬安知非福」罷,阿Q不幸而贏了一回,他倒几乎失敗了。
這是未莊賽神的晚上。這晚上照例有一台戲,戲台左近,也照例有許多的賭攤。做戲的鑼鼓,在阿Q耳朵裡彷彿在十里之外;他只聽得樁家的歌唱了。他贏而又贏,銅錢變成角洋,角洋變成大洋,大洋又成了疊。他興高采烈得非常:
「天門兩塊!」
他不知道誰和誰為什麼打起架來了。罵聲打聲腳步聲,昏頭昏腦的一大陣,他才爬起來,賭攤不見了,人們也不見了,身上有幾處很似乎有些痛,似乎也挨了幾拳幾腳似的,幾個人詫異的對他看。他如有所失的走進土谷祠,定一定神,知道他的一堆洋錢不見了。趕賽會的賭攤多不是本村人,還到那裡去尋根柢呢?
很白很亮的一堆洋錢!而且是他的——現在不見了!說是算被兒子拿去了罷,總還是忽忽不樂;說自己是蟲豸罷,也還是忽忽不樂:他這回才有些感到失敗的苦痛了。
但他立刻轉敗為勝了。他擎起右手,用力的在自己臉上連打了兩個嘴巴,熱剌剌的有些痛;打完之後,便心平氣和起來,似乎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別一個自己,不久也就彷彿是自己打了別個一般,——雖然還有些熱剌剌,——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躺下了。
他睡着了。
第三部分:阿Q正傳 第三章 續優勝記略
然而阿Q雖然常優勝,卻直待蒙趙太爺打他嘴巴之後,這才出了名。
他付過地保二百文酒錢,憤憤的躺下了,後來想:「現在的世界太不成話,兒子打老子……」於是忽而想到趙太爺的威風,而現在是他的兒子了,便自己也漸漸的得意起來,爬起身,唱着《小孤孀上墳》到酒店去。這時候,他又覺得趙太爺高人一等了。
說也奇怪,從此之後,果然大家也彷彿格外尊敬他。這在阿Q,或者以為因為他是趙太爺的父親,而其實也不然。未莊通例,倘如阿七打阿八,或者李四打張三,向來本不算一件事。必須與一位名人如趙太爺者相關,這才載上他們的口碑。一上口碑,則打的既有名,被打的也就托庇有了名。至于錯在阿Q,那自然是不必說。所以者何?就因為趙太爺是不會錯的。但他既然錯,為什麼大家又彷彿格外尊敬他呢?這可難解,穿鑿起來說,或者因為阿Q說是趙太爺的本家,雖然挨了打,大家也還怕有些真,總不如尊敬一些穩當。否則,也如孔廟裡的太牢一般,雖然與豬羊一樣,同是畜生,但既經聖人下箸,先儒們便不敢妄動了。
阿Q此後倒得意了許多年。
有一年的春天,他醉醺醺的在街上走,在牆根的日光下,看見王胡在那裡赤着膊捉虱子,他忽然覺得身上也癢起來了。這王胡,又癩又胡,別人都叫他王癩胡,阿Q卻刪去了一個癩字,然而非常渺視他。阿Q的意思,以為癩是不足為奇的,只有這一部絡腮鬍子,實在太新奇,令人看不上眼。他於是並排坐下去了。倘是別的閒人們,阿Q本不敢大意坐下去。但這王胡旁邊,他有什麼怕呢?老實說:他肯坐下去,簡直還是抬舉他。
阿Q也脫下破裌襖來,翻檢了一回,不知道因為新洗呢還是因為粗心,許多工夫,只捉到三四個。他看那王胡,卻是一個又一個,兩個又三個,只放在嘴裡畢畢剝剝的響。
阿Q最初是失望,後來卻不平了:看不上眼的王胡尚且那麼多,自己倒反這樣少,這是怎樣的大失體統的事呵!他很想尋一兩個大的,然而竟沒有,好容易才捉到一個中的,恨恨的塞在厚嘴唇裡,狠命一咬,劈的一聲,又不及王胡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