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8頁
在商業信用中,利息,作為信用價格和現金價格的差額,只是
586當匯票具有比普通期限長的期限時,才加到商品的價格中去。否則,就不會。這種情況之所以產生,是因為每一個人都是一手接受信用,另一手給予信用。{這和我的經驗是不一致的。
——弗·恩·}但是,只要貼現以這種形式在這裡出現,貼現就不是由這種商業信用調節,而是由貨幣市場調節。
如果決定利息率的貨幣資本的供求,象奧維爾斯頓所斷言的那樣,和現實資本的供求是一回事,那末,利息就必然會因為我們考察的是不同的商品,或者是同一商品的不同階段(原料、半成品、成品),而同時是低的又是高的了。
1844年英格蘭銀行的利息率,是在
4%(
1月到
9月)、
21/
2—
3%(
11月到年終)之間變動的。
1845年利息率為
21/
2%、
23/
4%、
3%(
1月至
10月),最後幾個月是在
3%和
5%之間。優級奧爾良棉的平均價格,在
1844年為
61/
4便士。
在
1845年為
47/
8便士。利物浦的存棉在
1844年
3月
3日為
627042包;在
1845年
3月
3日為
773800包。按照棉花的低廉的價格判斷,
1845年的利息率必然是低的,而在這個時期的絶大部分時間內,它也確實是低的。但是如按照棉紗來判斷,利息率卻必然是高的,因為棉紗的價格是相對高的,棉紗的利潤是絶對高的。
每磅價值
4便士的棉花,
1845年用
4便士的紡紗費就可以紡成棉紗(上等二號
40支細紗),這個棉紗一共只要紡紗者花費
8便士,而在
1845年
9月和
10月,他卻可以按每磅
101/
2便士或
111/
2便士的價格出售(見下述懷利的證詞)。
整個問題可以這樣來解決:
如果借貸資本的供求要和一般資本的供求相一致(雖然一般資本的供求這句話是荒謬的;對產業資本家或商人來說,商品是他的資本的一個形式,但他從來不要求資本本身,他只是不斷要求特
587殊的商品本身,並且把它作為商品——穀物或棉花——來購買和支付,而不管它在他的資本循環中起什麼作用),那就要假定沒有貸款人,代替貸款人的是佔有機器、原料等等的借貸資本家,他們象出租房屋一樣,把這些東西貸給或租給那些自己也有一部分這些物品的產業資本家。在這樣的情況下,借貸資本的供給就會和對產業資本家的生產要素的供給相一致,會和對商人的商品的供給相一致。但是,很明顯,這樣,利潤在貸出者和借入者之間的分配,首先就會完全取決於貸出的資本和使用者所有的資本之間的比例。
按照魏格林先生的說法(銀行法,
1857年),利息率是由「閒置的資本量」決定的(第
252號);「只是尋找投資場所的閒置的資本量的指數」(第
271號);這種閒置的資本後來又叫作「流動性資本」(第
485號),他認為流動性資本包括「英格蘭銀行的銀行券和國內其他的流通手段,例如地方銀行的銀行券和國內現有的鑄幣……我把各銀行的準備金也列入了流動性資本」(第
502、
503號);後來把金條也列入了(第
503號)。所以,同一個魏格林又說,「在我們<英格蘭銀行>手裡實際握有絶大部分閒置的資本時」,英格蘭銀行對利息率會有巨大的影響(第
1198號),而按照奧維爾斯頓先生以上的證詞,英格蘭銀行卻「沒有資本的位置」。魏格林還說:
「照我看來,貼現率是由國內閒置的資本量調節的。閒置的資本量則由英格蘭銀行的準備金所代表,而這種準備金實際上是金屬準備。因此,當金屬貯藏減少時,就會使國內閒置的資本量減少,從而使其餘部分的價值提高。」(第
1258號)
約·斯圖亞特·穆勒說(第
2102號):
「銀行為了要維持它的銀行部的支付能力,必須竭力充實銀行部的準備金;因此,它一旦發覺已有現金流出,它就必須使它的準備金得到保證,或
588者限制它的貼現,或者出售有價證券。」
如果只考察銀行部,準備金就只是存款的準備金。按照奧維爾斯頓的意見,銀行部應該只作為銀行家來經營業務,而不用考慮銀行券的「自動」發行。不過,在真正的貨幣緊迫時期,英格蘭銀行就會不顧單由銀行券構成的銀行部準備金,而緊緊盯住金屬貯藏;如果它不想破產,它就必須這樣做。因為,隨着金屬貯藏消失,銀行券的準備金也相應地消失;關於這一點,利用
1844年銀行法對這個問題作了英明處理的奧維爾斯頓先生,應該比誰都清楚。
589
第三十三章 信用制度下的流通手段
「通貨速度的大調節器是信用。由此可以說明,為什麼貨幣市場上尖鋭的緊迫狀態,通常是和通貨充足的現象同時發生的」(《通貨論》第
65頁)。
這一點應該從兩方面去理解。一方面,一切節省流通手段的方法都以信用為基礎。而另一方面,以一張
500鎊的銀行券為例。A今天在兌付匯票時把這張銀行券交給B;B在同一天把它存到他的銀行家那裡;這個銀行家在同一天用它來為C的匯票貼現;C把它支付給他的銀行,這個銀行再把它貸給匯票經紀人等等。
銀行券在這裡為購買或支付而流通的速度,是由它不斷以存款的形式流回到某人手裡,並以貸款的形式再轉移到別人手裡的速度所決定的。流通手段的單純節約,在票據交換所裡,在到期匯票的單純交換上發展到了極點,這時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主要職能只是結清餘額。但這種匯票的存在本身又是以工商業者互相提供的信用為基礎的。如果這種信用減少了,匯票,特別是長期匯票的數目就會減少,因而這種結算方法的效力也會減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