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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商業資本獨立地進行活動的利益,就會大部分喪失掉。除了純粹的商業費用,別的流通費用,如分類、運送等等的費用也會增加。這是產業資本的情況。現在我們來考察商人資本。
首先看看純粹的商業勞動。計算大額數字並不比計算小額數字多花費時間。十次
100鎊的購買所花費的時間,等於一次
1000鎊的購買所花費的時間的十倍。和十個小商人通信時信件、紙張和郵費方面的支出,等於和一個大商人通信時的支出的十倍。
商業工場內的嚴格規定的分工,一個人管簿記,另一個人管出納,
第三個人管文書,這個人管買,那個人管賣,另一個人管推銷等等,會節 省大量勞動時間,所以,批發商業所使用的商業工人的人數,和營業的相對量是完全不成比例的。這是因為,在商業中比在產業中會更多地出現這樣的現象:同一職能,不管是大規模地完成還是小規模地完成,都要花費同樣多的勞動時間。因此,從歷史上來看,集中的現象在商人業務中比在產業工場中出現得早。其次,看看不變資本方面的支出。
100個小事務所的費用比一個大事務所的費用多得無法比擬。
100個小貨棧的費用比一個大貨棧的費用也多得無法比擬,等等。那種至少要作為預付費用加入商人業務中去的運輸費用,也會因分散而增加。
這樣,產業資本家就必須在他的業務的商業部分上花費更多的勞動和流通費用。同一商人資本,如果分給許多小商人,由於這種分散就需要多得多的工人來完成它的職能;此外,為了使同一商
329品資本週轉,也需要有更大量的商人資本。
如果我們用B表示直接投在商品買賣上的全部商人資本,用b表示用來支付商業輔助工人的報酬的相應的可變資本,那末,B+b會小於在每個商人都自己經營,沒有助手,因而也沒有任何部分投在b上面時所需要的全部商人資本B。不過,我們還是沒有解決困難。
商品的出售價格必須:
1.足以支付B+b的平均利潤。這一點,已經從下述事實中得到了說明,即B+b一般說來是原來的B的一種減少,它所代表的商人資本小於沒有b的時候所必需的商人資本。但是,這個出售價格還必須:
2.除了補償b的現在追加出現的利潤之外,足以補償所支付的工資,即商人的可變資本b本身。造成困難的就是這後者。
b是價格的一個新的組成部分呢,還是僅僅是用B+b獲得的利潤的一部分,即只對商業工人來說表現為工資,而對商人自己來說表現為他的可變資本的單純補償呢?如果是後一種情形,商人從他預付的資本B+b中獲得的利潤,就會只等於按照一般利潤率應歸B所有的利潤,加上他以工資形式支付的但本身不會提供任何利潤的b。
事實上,問題在於發現b的(數學意義上的)界限。我們首先要把困難準確地確定下來。我們把直接投在商品買賣上的資本叫作B,把在執行這個職能時消耗的不變資本(物質上的經營費用)叫作K,把商人投入的可變資本叫作b。
B的補償不會造成任何困難。對商人說來,它只是已經實現的購買價格,對工廠主說來,它只是生產價格。商人支付這個價格,但在再出售時會把B作為他的出售價格的一部分收回;在這個B之外,正如我們在前面所說的那樣,他還會得到B的利潤。例如,
330商品值
100鎊。
利潤假定是
10%。那末,商品就要賣
110鎊。這個商品原來就已經值
100鎊;商人資本
100只是給它加進了
10。
再說K。它至多和生產者在買進和賣出上所消耗的那部分不變資本一樣大,但事實上總是比後者小;然而這部分不變資本會形成生產者在生產上直接使用的不變資本的一種追加。但無論如何,這個部分總是必須不斷由商品的價格得到補償,或者說,必須有一個相應部分的商品不斷以這個形式支出,就社會總資本來看,也就是必須不斷以這個形式再生產出來。這部分預付不變資本,和直接投在生產上的全部不變資本一樣,會對利潤率發生限製作用。
只要產業資本家把他的業務的商業部分轉交給商人,他就無須預付這部分資本。商人會代替他須付這部分資本。但這只是名義上的預付;商人既不生產也不再生產他所消費的不變資本(物質上的經營費用)。這種不變資本的生產是某些產業資本家的專門業務,或者至少是他們的業務的一部分。
這些產業資本家所起的作用,是和那些為生活資料的生產者提供不變資本的資本家所起的作用一樣的。商人首先要得到這種不變資本的補償;其次要取得這種不變資本的利潤。二者都會使產業資本家的利潤減少。不過,由於與分工相連的集中和節約,利潤的減少,比在資本家必須親自預付這種資本的情況下要小。
利潤率的減少比較小,因為這樣預付的資本比較小。
因此,到現在為止,出售價格是由B+K+(B+K的利潤)構成的。出售價格的這個部分,根據以上所說,不會造成任何困難。但是,現在出現了b,即商人預付的可變資本。
這樣一來,出售價格就變為B+K+b+(B+K的利潤)+(b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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