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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點在更大的程度上損害了他的分析。因此,他把剩餘價值率的各種規律同利潤率的各種規律直接混為一談。上面已經說過,利潤率是剩餘價值同預付總資本的比率,而剩餘價值率則是剩餘價值同這個資本的可變部分的比率。假定資本(C)為
500鎊,分在原料、勞動資料等(c)上共
400鎊,分在工資(v)上為
100鎊;再假定剩餘價值(m)=
100鎊。
這樣,剩餘價值率為m/v=
100鎊/
100鎊=
100%,而利潤率m/C=
100鎊/
500鎊=
20%。此外,很顯然,利潤率還取決於對剩餘價值率不發生任何影響的一些情況。以後在本書第三卷中,我將說明,同一個剩餘價值率可以表現為極不相同的利潤率,而不同的剩餘價值率在一定情況下也可以表現為同一利潤率。
II、工作日和勞動生產力不變,勞動強度可變
勞動強度的提高是以在同一時間內勞動消耗的增加為前提的。因此,一個強度較大的工作日比一個時數相同但強度較小的工作日體現為更多的產品。誠然,在勞動生產力提高時,同一個工作日也會提供較多的產品。但在後一種情況下,由於產品所費勞
572動比以前少,單個產品的價值也就下降;而在前一種情況下,由於產品所費的勞動同以前一樣,單個產品的價值也就保持不變。
勞動強度的提高,與資本強度的提高,對單個產品的價值的影響不一樣,對總產品的價值的影響也不一樣。這是現代庸俗經濟學所看不到的。在這種情況下,產品的數量增加了,但它們的價格沒有下降。隨着產品數量的增加,它們的價格總額也就增大,但在生產力提高的情況下,同一價值總額不過表現在增大的產品總量上。
可見,如果勞動時數不變,強度較大的工作日就體現為較多的價值產品,因而,在貨幣的價值不變的情況下,也就體現為較多的貨幣。強度較大的工作日的價值產品隨着它的強度同社會的正常強度的偏離程度而變化。因此,同一個工作日不再象以前那樣表現為一個不變的價值產品,而是表現為一個可變的價值產品。例如,強度較大的十二小時工作日,就不象普通強度的十二小時工作日那樣,表現為
6先令,而是表現為
7先令、
8先令等等。
顯然,如果一個工作日的價值產品發生變化,例如從
6先令增加到
8先令,那末這個價值產品的兩個部分,即勞動力的價格和剩餘價值可以同時按照相同的或不同的程度增加。如果價值產品由
6先令提高到
8先令,勞動力價格和剩餘價值可以同時由
3先令增加到
4先令。在這種場合,勞動力價格雖然提高,但不一定要超過它的價值。相反地,在勞動力價格提高時,勞動力價格還可能降低到勞動力的價值以下。
當勞動力價格的提高不能補償勞動力的加速的損耗時總是發生這種情況。
我們知道,撇開一時的例外情況不說,只有在有關的產業部門的產品加入工人的日常消費的情況下,勞動生產率的變化才能引起勞動力價值量的變化,從而引起剩餘價值量的變化。這種限制
573在這裡是不適用的。不論勞動量在外延上還是在內含上發生變化,勞動的價值產品量總要相應地隨着變化,不管這個價值藉以體現的物品有怎樣的性質。
如果一切產業部門的勞動強度都同時相等地提高,新的提高了的強度就成為普通的社會的正常強度,因而不再被算作外延量。但是甚至在這種情況下,平均的勞動強度在不同的國家仍然是不同的,因而,會使價值規律在不同國家的工作日的應用上有所變化。一個國家的強度較大的工作日,比另一個國家的強度較小的工作日,表現為更大的貨幣額。
III、勞動生產力和勞動強度不變,工作日可變
工作日可以向兩個方向變化。它可以縮短或延長。
1、在假定的條件下,即在勞動生產力和勞動強度不變時,工作日的縮短不會使勞動力價值,從而不會使必要勞動時間發生變化。但是它會縮小剩餘勞動和剩餘價值。隨着剩餘價值的絶對量的下降,它的相對量,即它同勞動力價值的不變數相比的量也就下降。資本家只有把勞動力價格壓低到它的價值以下,才能避免損失。
一切反對縮短工作日的陳詞濫調,都認定這種現象是在這裡
574所假設的這種條件下發生的。然而實際上正好相反:在工作日縮短以前或緊隨着工作日縮短以後,勞動生產率和勞動強度會發生變化。
2、工作日的延長:假定必要勞動時間是
6小時,或勞動力價值是
3先令,剩餘勞動也是
6小時,剩餘價值是
3先令。那末,整個工作日就是
12小時,並表現為
6先令的價值產品。如果工作日延長
2小時,勞動力價格不變,那末剩餘價值的相對量就隨同它的絶對量一同增加。雖然勞動力價值按其絶對量來說沒有變化,但就其相對量來說卻降低了。
在
第I節 所假設的條件下,勞動力價值的絶對量不發生變化,它的相對量就不可能變化。相反地,在這裡,勞動力價值的相對量的變化,是剩餘價值的絶對量的變化的結果。
因為工作日藉以表現的價值產品隨着工作日的延長而增加,所以勞動力的價格和剩餘價值可以同時等量地或不等量地增長。這種同時增長可以發生在下述兩種場合:工作日絶對延長,或者工作日沒有絶對延長,但是勞動強度增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