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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遐想錄》中的十篇《漫步》沒有預定的次序,並不構成一個有機的整體。《漫步之一》說明作者在寫這部作品時的精神狀態以及這部作品的主旨:現在的問題已不再像《對話錄》那樣想要說服讀者併進行辯解,而是對作者的內心進行分析,進行解剖,以認識自己。《漫步之二》記述一七七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作者在梅尼孟丹山岡附近被一條狂奔的大狗撞倒、暈死過去的那次事故。在這次事故後,作者發現人們在他死後將給他怎樣的對待,從而對爭取世人對他有所瞭解失去最後的希望。在《漫步之三》中,作者講到他怎樣在青年時期就下定決心,一到四十之年就擺脫社交生活,開始隱遁,過自食其力的清貧生活。而正是這個轉變遭到他原來的友人的猛烈攻擊,導致與他們決裂。《漫步之四》嚴格說不是一篇遐想,多少像是對說謊這個問題的論述。《漫步之五》是對聖皮埃爾島小住時的回憶,無疑是十篇《漫步》中最優美的一篇。在這裡,作者指出真正的幸福在於既不回顧過去,又不瞻望將來,心中既無匱乏之感也無享受之感,既不覺苦也不覺樂,既無所求也無所懼,而只感到自己的存在這樣一種境界。《漫步之六》通過作者和一個小瘸子的一段軼事,說明他生來就不能容忍為跟別人生活在一起而必須忍受的束縛,因此從來就不適于生活在這個文明社會之中。《漫步之七》說明植物標本的採集怎樣使盧梭得以跟天地萬物融為一體,跟整個自然打成一片,從而忘記他的迫害者。在《漫步之八》中,盧梭再一次講到他向他的迫害者對他的污衊凌辱進行長期的辯解掙扎之後,發現這種辯解掙扎出於自負之心,而一旦擺脫了這種自負之心,他就能聽命于必然,得到內心的寧靜。在《漫步之九》中,盧梭說明他把他的幾個孩子送進育嬰堂的原因,駁斥他的敵人把他說成是一個不近人情的父親,駁斥他們說他仇視孩子的指責。《漫步之十》是在同華倫夫人相識五十週年時對她的追思,對在她身邊的短暫幸福歲月的回憶。原稿僅寫了兩頁,作者就在一七七八年五月二十日離開巴黎,應吉拉丹侯爵之邀,遷居到他在埃爾姆農維爾的別墅中去。七月二日在那裡猝然離世。這篇《漫步》也就始終沒有完成。
貫串于這十篇《漫步》之中的是盧梭生活在其中的社會中的人對他一致進行迫害的感覺,是他孤立於人類社會之外的感覺。當他走上街頭,他覺得人人都在暗中對他進行監視,人人都對他抱有敵意。甚至有一次當他隻身深入山間幽谷,以為到了自古以來從未有人到過的地方時,出乎意料之外地發現了一座織襪廠,他也深信在這廠子裡,沒有參加過莫蒂埃村以蒙莫朗牧師為首的製造陰謀的人,連兩個也數不出來(《漫步之七》)。在《漫步之八》中,又說「這個聯盟網羅了世間所有的人,無一例外,它也一成不變;我完全相信,我將在這可怕的放逐中了此一生,永遠也窺不透它的秘密」。這種錯覺當然是盧梭得了被迫害狂後精神錯亂的產物。
盧梭受到迫害,這是客觀事實。他的迫害者是誰?法國政府當然是其中之一。《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和《社會契約論》批判社會不平等和奴役,謳歌自由平等,並公開宣稱以暴力推翻暴君為合法。這自然要被法國統治階級所憎恨。《愛彌兒》的查禁是法國當局對他公開迫害的開始,而盧梭在一七六七年五月從英國回到法國後,他還一直處在當局的追捕之中。他想到巴黎來和他的敵人周旋。孔蒂親王卻說服他化名躲在他的特利堡中。當他後來到多菲內省時,也是經過長期的懇求才得到孔蒂親王的許可,讓他逐漸接近首都。而親王聲稱,如果盧梭進入巴黎最高法院的轄區之內,他對他的安全就難以擔保。就在盧梭作了不再發表危險的作品的保證進入巴黎以後,警察當局對他的監視也始終沒有鬆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