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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鬼哭實共聞,不得照者,實亦怨公,盍試一給之,姑間執讒慝之口。倘鬼哭如故,則公亦有詞矣。勉從其議。是夜寂然。
又軍吏宋吉祿在印房,忽眩仆,久而蘇雲見其母至。俄台軍以官牒呈,啟視則哈密報吉祿之母來視子,卒於途也。天下事何所不有?儒生論其常耳。余嘗作烏魯木齊雜詩一百六十首,中一首云:白草颼颼接冷雲,關山疆界是誰分,幽魂來往隨官牒,原鬼昌黎竟未聞。
即此二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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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蘅洲言,昔渡錢塘江,有一僧附舟,徑置坐具,倚檣竿,不相問訊。與之語,口漫應,目視他處,神意殊不屬。蘅洲怪其傲,亦不再言。時西風過急,蘅洲偶得二句,曰:白浪簸船頭,行人怯石尤。
下聯未屬,吟哦數四,僧忽閉目微吟曰:如何紅袖女,尚倚最高樓。蘅洲不省所云,再與語,乃不答。比繫纜恰一少女立樓上,正著紅袖,乃大驚,再三致詰。曰:偶望見耳。
然煙水淼茫,廬舍遮映,實無望見理。疑其前知,欲作禮,則已振錫去。蘅洲惘然莫測,曰:此又一駱賓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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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張公鉞,官河南鄭州時,署有老桑樹,合抱不交,雲棲神物,惡而伐之。是夕其女燈下睹一人,面目手足及衣冠,色皆濃綠,厲聲曰:爾父太橫,姑示警于爾。驚呼媼婢至,神已痴矣。後歸戈太仆仙舟,不久下世。
驅厲鬼,毀淫祠,正狄梁公、範文正公輩事,德苟不足以勝之,鮮不致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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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文敏公曰:天之禍福,不猶君之賞罰乎?鬼神之鑒察,不猶官吏之詳議乎?今使有一彈章曰:某立身無玷,居官有績,然門徑向凶方,營建犯凶日,罪當謫罰,所司允乎駁乎?又使有一薦牘曰:某立身多瑕,居官無狀,然門徑得吉方,營建值吉日,功當遷擢,所司又允乎駁乎?官吏所必駁,而謂鬼神允之乎?故陽宅之說,余終不謂然。此譬至明,以詰形象,亦無可置辯。然所見實有凶宅。京師斜對給孤寺道南一宅,余行弔者五;粉坊琉璃街極北道一宅,余行弔者七。
給孤寺宅,曹宗丞學閩嘗居之,甫移入,二仆一夕並暴亡,懼而遷去;粉坊琉璃街宅,邵教授大生嘗居之,白晝往往見變異,毅然不畏,竟歿其中。此又何理歟?劉文正公曰:卜地見書,卜日見禮,苟無吉凶,聖人何卜?但恐非今術士所知耳。斯持平之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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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州潘班,善書畫,自稱黃葉道人。嘗宿友人齋中,聞壁間小語曰:君今夕無留人共寢,當出就君。班大駭移出。友人曰:室舊有此怪,一婉孌女子,不為害也。
後友人私語所親曰:潘君其終困青衿乎?此怪非鬼非狐,不審何物,遇粗俗人不出,遇富貴人亦不出,惟遇才士之淪落者,始一出薦枕耳。後潘果坎壈以終。越十餘年,忽夜聞齋中啜泣聲。次日,大風折一老杏樹,其怪乃絶。
外祖張雪峰先生嘗戲曰:此怪大佳,其意識在綺羅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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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楓崖光祿言,康熙中楓涇一太學生,嘗讀書別業,見草間有片石,已斷裂剝蝕,僅存數十字,偶有一二成句,似是夭逝女子之碣也。生故好事,竟其墓必在左右,每陳茗果于石上,而祝以狎詞。越一載余,見麗女獨步菜畦間,手執野花,顧生一笑。生趨近其側,目挑眉語,方相引入籬後灌莽間,女凝立直視,若有所思,忽自批其頰曰:一百餘年心如古井,一旦乃為蕩子所動乎?頓足數四,奄然而滅。
方知即墓中鬼也。蔡修撰季實曰:古稱蓋棺論定,于此事,知蓋棺猶難論定矣。是本貞魂,猶以一念之差,幾失故步。晦庵先生詩曰:世上無如人欲險,幾人到此誤平生,諒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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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孝廉金英言,江寧一書生,宿故家廢園中,月夜有艷女窺窗,心知非鬼即狐,愛其姣麗,亦不畏怖,招使入室,即宛轉相就。然始終無一語,問亦不答。惟含笑流盼而已。如是月餘,莫喻其故。
一日執而固問之,乃取筆作字曰:妾前明某翰林侍姬,不幸夭逝,因平生巧於讒構,使一門骨肉如水火,冥司見譴,罰為瘖鬼。已沉淪二百餘年,君能為書金剛經十部,得仗佛力,超拔苦海,則世世銜感矣。書生如其所乞,寫竣之日,詣書生再拜,仍取筆作字曰:藉金經懺悔,已脫鬼趣。然前生罪重,僅能帶業往生,尚須三世作啞婦,方能語也。
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
董文恪公為少司空時,雲昔在富陽村居,有村叟坐鄰家,聞讀書聲,曰貴人也,請相見。諦觀再四,又問八字干支,沈思良久,曰:君命相皆一品,當某年得知縣,某年署大縣,某年實授,某年遷通判,某年遷知府,某年由知府遷布政,某年遷巡撫,某年遷總督,善自愛,他日知吾言不謬也。後不再見此叟,其言亦不驗。然細較生平,則所謂知縣,乃由拔貢得戶部七品官也;所謂調署大縣,乃庶吉士也;所謂實授,乃編修也;所謂通判,乃中允也;所謂知府,乃侍讀學士也;所謂布政使,乃內閣學士也;所謂巡撫,乃工部侍郎也。
品秩皆符,其年亦皆符,特內外異途耳。是其言驗而不驗,不驗而驗,惟未知總督如何。後公以其年拜禮部尚書,品秩仍符,按推算干支,或奇驗,或全不驗,或半驗半不驗。余嘗于聞見最確者,反覆深思,八字貴賤貧富,特大略如是,其間乘除盈縮,略有異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