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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下 - 544 / 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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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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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年,朝鮮民韓得完等二十八人越江采葠,槍傷繪畫輿圖官役。讞上,斬韓得完等為首六人,餘免死,減等發落。焞奉表謝罪,附貢方物。帝以朝鮮王因謝罪進貢,宜不收,準作年貢,嗣後謝罪貢物著停止。三十年七月,禮臣奏朝鮮國貢使違禁私買一統志書,內通官張燦應革職發邊界充軍,正使李沈、副使徐文重等失於覺察,應革職。帝命從寬,免革職。三十二年正月,免朝鮮歲貢內黃金百兩及藍青紅木棉。

三十六年七月,封焞子昀為世子。十一月,焞疏請於中江貿易米糧,允之。三十七年正月,遣侍郎陶岱運米三萬石往朝鮮,以一萬石賑濟,二萬石平糶,有禦製海運賑濟朝鮮記。三十九年,焞表謝發回漂入琉球船隻恩,附貢方物。帝諭軫恤漂人,卻貢物,嗣後有若此例者停其貢。四十年十二月,王妃閔氏故,遣官致祭。先是漁采船並貿易人至朝鮮,往往侵擾地方。至是諭王令查驗船票人數姓名籍貫,開明報部,轉行原籍地方官,從重治罪。並諭各撫嚴飭沿海地方官,有以海上漁采貿易為名,往來外國販買違禁貨物者,嚴行禁止。四十一年,遣員外郎鄧德監收中江稅,以四千兩為額。四十二年二月,遣使封焞繼室金氏為王妃。四十三年十二月,焞遣官資送被風漂失商船,降諭褒之。四十五年十月,諭大學士曰:「朝鮮國王奉事我朝,小心敬慎。其國聞有八道,北道接瓦爾喀地方土門江,東道接倭子國,西道接我鳳凰城,南道接海外,尚有數小島。太宗平定朝鮮,國人樹碑於駐軍之地,頌德至今。當明之末年,彼始終服事,未嘗叛離,實屬重禮義之邦,尤為可取。」四十九年五月,朝鮮商人高道弼等被風壞船,漂至海州獲救,江蘇巡撫張伯行以聞。諭令高道弼等由部給文,馳驛歸國。


  

五十年五月,帝諭大學士曰:「長白山之西,中國與朝鮮既以鴨綠江為界,而土門江自長白山東邊流出東南入海,土門江西南屬朝鮮,東北屬中國,亦以江為界。但鴨綠、土門二江之間地方,知之不悉。」乃派穆克登往查邊界。十月,帝諭免朝鮮國王例貢物內白金一千兩、紅豹皮一百四十二張,治朝鮮國使沿途館舍。是年,禮臣覆準朝鮮國與奉天府金州、復州、海州、蓋州相近地方,令盛京將軍、奉天府尹嚴飭沿海居民,不許往朝鮮近洋漁采,或別地漁采人到朝鮮,並皆捕送。五十一年五月,焞奏謝減例貢恩,附貢方物,帝命謝恩禮物準作冬至、元旦禮物。是年,穆克登至長白,會同朝鮮接伴使樸權、觀察使李善溥立碑小白山上。五十四年,禮臣奏:「琿春之庫爾喀齊等住處,與朝鮮止隔土門江,恐往來生事,將安都立、他木努房屋窩鋪悉行拆毀。嗣後沿邊近處,不得蓋屋種地,軍民違者重罪之。」五十七年三月,焞表謝賜空青恩,附貢方物,帝命留作下次正貢。自是凡朝鮮奏謝附貢方物均留作正貢,迄於光緒朝不改。

五十九年十月,李焞薨,遣散秩大臣查克亶、禮部右侍郎羅瞻往弔祭,賜謚僖順。兼封世子昀為朝鮮國王,繼妻魚氏為王妃。六十一年二月,昀疏言:「臣萎弱無嗣,請以弟李昑為世弟,以續宗祧。」帝俞其請。四月,遣使往封今為朝鮮國王世弟。十二月,山東漁戶楊三等十四人遭風漂入朝鮮,審無信票,送回內地。帝命嗣後漂風船隻人口,驗有票文未滋事者,照舊送回。如無票文,復生事犯法者,令王於審擬後咨部具題,俟命下行文完結,仍報部存案。雍正元年七月,諭禮部減朝鮮貢物內布八百疋、獺皮百張、青黍皮三百張、紙二千卷。朝鮮於九月內進萬壽表文,仍照例於十二月與年貢併進。昀遣陪臣進香,賀登極。二年五月,昀遣陪臣上孝恭仁皇後尊謚。

十二月,李昀薨,遣散秩大臣覺羅舒魯、翰林院學士阿克敦往諭祭,賜謚莊恪。兼封世弟昑為朝鮮國王,妻徐氏為王妃。三年七月,昑疏請封副室所生子李緈為世子,部議與例不符,帝特如所請行。八月,遣官封昑子緈為世子。五年正月,昑疏請更正先世臣倧誣逆事。部議:「昑四代祖倧,故明天啟三年請封。明十六朝紀以篡奪書,實屬冤誣,應予更正。俟明史告成後,以朝鮮列傳頒示其國。」從之。商人胡嘉佩虧帑,以朝鮮國民所負銀六萬兩呈抵,令赴中江質明辦理。部議昑咨文支飾,請按數追償。帝命從寬免追。又諭昑追拏內地盜賊潛逃朝鮮者,倘漏網不獲,王將其國防汛之員參處,王亦一併議處。六年二月。減朝鮮歲貢稻米、江米各三十石,每年止貢江米四十石,以供祭祀,著為例。十月,昑請朝鮮盜賊潛入內地,諭兵部檄盛京、山東邊境官嚴拏究治。七年正月,世子緈卒,遣官諭祭。十月,諭禮臣:「朝鮮國距京三千餘裡,貢使往來勞費,嗣後凡謝恩章疏,與聖壽、冬至、元旦三大節表同時賫奏,不必特遣使臣,著為令。」八月,昑為嫂妃魚氏告哀,遣使諭祭。

九年五月,奉天將軍那蘇圖疏言:「鳳凰城邊外陸路防汛之虎耳山諸處,有草河、靉河二水,發源邊內,至邊外之莽牛哨,匯流入中江。中江之中有洲,名江心沱,沱西屬鳳凰城,東為朝鮮國界,歲有匪徒乘船出入,請於莽牛哨設水師防汛。」帝以詢朝鮮王昑,請仍遵舊例,從之。十年三月,昑以先臣李倧被誣事,蒙令史臣改正,乞早頒發諭,先將明史朝鮮列傳抄錄頒示。十三年九月,高宗即位,頒詔朝鮮。諭禮臣曰:「大臣官員之差往朝鮮者,向有餽食儀物之例,其照舊例減半。著為令。」


  
乾隆元年二月,諭禮臣:「朝鮮國今年所進萬壽表貢,例於十二月偕年貢同進。」由是歲以為常。二年四月,昑奏請仍中江通市舊例,每歲二、八月間,八旗台站官兵賫貨赴中江與朝鮮互市。帝以旗人有巡守責,且不諳貿易,改令內地商民往為市。及昑奏入,從之。十一月,昑請封其副室子愃為世子。時愃甫三歲,部議格於例,特旨允行。三年正月,遣使往封愃為世子。四年五月,昑表謝頒給朝鮮列傳。

四年十一月,盛京侍郎德福等疏言:「朝鮮漁船被風飄至海寧界,資送漁戶金鐵等由陸路歸國。」嗣後凡朝鮮民人被風漂入內地者,俱給貲護送歸國。迄至光緒朝,撫卹如例。八年九月,帝詣盛京,昑遣使表貢,特賜禦書「式表東籓」扁額,令使臣與諸王大臣宴。十一年九月,減中江稅額。十三年五月,盛京刑部侍郎達爾黨阿奏言:「十二年十二月,朝鮮貢使過萬寶橋,奴人士還以馬逸失銀,詭稱迷路,夜入入家,誣執宋二等為盜,訊明,照所誣罪加三等,擬杖徒。」帝諭從寬免罪。又朝鮮國人李雲吉誘脅女口,越疆轉賣,照例擬絞監候。仍照乾隆五年定例,入於秋審冊內,覈擬具奏。又朝鮮國王咨稱,訓戎鎮越江東邊有烏喇民人造屋墾田。禮臣議照康熙五十四年定例行,令寧古塔將軍確察禁止,毀其房屋,其違禁民人,及不行察禁之該管官,照例辦理。又奏:「朝鮮人入山海關,所帶貨物,如系彼國土產,與鳳凰城總管印文相符,及出關所帶貨物與本部劄付相符,免其輸稅。此外如別帶物件,及不繫彼國所產者,即照數按則輸稅。儻有違買禁物,監督查出,報部治罪。」是年,朝鮮國王咨稱,日本關白新立,照例通使,禮臣奏復,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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