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通判。宋時,楊從禮。明正統四年,改授楊瑄鎮遠州土通判。傳至楊龍圖,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土推官。宋時,楊載華。明正統十一年,改授楊忠鎮遠州土推官。傳至楊秀瑋,清順治
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偏橋長官司,在府城西六十里。宋時,安崇誠。明洪武三年,改授安德可為偏橋長官司。傳至安顯祖,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左副長官,楊通聖;右副長官,楊毓秀:均同。
鎮遠縣
工卩水長官司,在縣東八十里。明洪武元年,授楊昌盛為工卩水長官司。傳至楊勝梅,清順治十六年,歸附,仍準世襲。
副長官。袁洪遠,同。
思南府:
隨府辦事長官司。宋時,田二鳳。明洪武五年,改思南宣慰司。永樂十一年,改授隨府辦事長官司。傳至田仁溥,清順治十七年,歸附,仍準世襲。
蠻夷長官司,在府城西。宋時,安仲用。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授蠻夷長官司。傳至安於磐,清順治十七年,歸附,仍準世襲。
副長官。李際明,清順治十七年,歸附,仍準世襲。雍正八年,李慧緣事革職。
沿河祐溪長官司,在府北二百十里。元時,張仲武以功授長官司。傳至張承祿,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副長官。冉鼎臣,同。
朗溪長官司,在府東八十里。元時,田穀。明洪武元年,授朗溪長官司。傳至田養民,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副長官。任進道,同。
安化縣
土縣丞。元時,張坤元。明萬曆三十三年,改授土縣丞。傳至張試,清順治十八年,歸附,仍準世襲。
土巡檢。明洪武七年,以陸公閲為土巡檢。傳至陸陽春,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土百戶。久改流。
印江縣
土縣丞。元時,張恢留此。明嘉靖七年,改授土縣丞。傳至張應璧,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婺川縣
土百戶,改流。
石阡府:
石阡正長官司。清雍正八年,改土歸流。
副長官,在府城西北。元時,楊九龍以功授石阡副長官。明洪武五年,仍之。傳至楊敬勝,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亦準世襲。
苗民長官司,在府城西北。明洪武十年,立。清康熙四十三年,改土歸流。
思州府:
都坪長官司,在府城內。元何清授定雲路總管。明洪武七年,改授都坪長官司。傳至何學政,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副長官。周如,同。
都素長官司,在府西九十里。明永樂十一年,置長官司於馬口寨。傳至何起圖,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副長官。周之龍,同。
黃道長官司,在府東北一百二十里。明洪武五年,以黃文聽為長官司。傳至黃金印,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副長官。黃士元,同。
施溪長官司,在府北一百四十里。明洪武五年,以劉貴為施溪長官司。傳至劉師光,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銅仁府:
省溪長官司,在府西一百里。明洪武五年,以楊政為省溪長官司。傳至楊秀銘,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副長官。戴子美,同。
提溪長官司,在府西一百四十里。明洪武五年,以楊秀纂為提溪長官司。傳至楊通正,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副長官。張體泰,同。
烏蘿長官司,在府西二百里。始自唐時楊通孫。明洪武五年,改授烏蘿長官司。傳至楊洪基,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副長官。冉天奇,同。
平頭長官司,在府北一百二十里。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授楊正德為平頭長官司。傳至楊昌續,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副長官。田茂功,同。
黎平府:
潭溪長官司,在府西南三十里。明洪武四年,以石平禾為潭溪長官司。傳至石玉柱,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副長官。石岩,同。
八舟長官司,在府北八十里。漢吳昌祚以功授八舟長官司。明洪武四年,仍令吳氏世襲。傳至吳遇主,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亦準襲職。
龍里長官司,在府西北九十里。明洪武四年,以楊光福為龍里長官司。傳至楊勝梯,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襲職。
中林長官司,在府西北一百里。明洪武五年,以楊盛賢為中林長官司。傳至楊應詔,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襲職。
古州長官司,在府西北八十里。元置古州八萬洞長官司,屬思州宣撫司。明洪武五年,以楊秀茂為古州長官司。永樂十年,屬府。傳至楊雲龍,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襲職。
新化長官司,在府北六十里。元時,歐陽明萬以功授軍民長官司。明洪武五年,仍襲前職。傳至歐陽瑾,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歐陽長官司,在府北九十里。明洪武四年,以陽都統為歐陽長官司。傳至陽運洪,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副長官。吳登科,同。
亮寨長官司,在府北一百里。元置。明洪武四年,以龍政忠為本司長官司。傳至龍文炳,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襲職。
湖耳長官司,在府東北一百二十里。明洪武四年,以楊再祿為本司長官司。傳至楊通乾,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襲職。
副長官。楊大勛,同。
洪州長官司,在府東一百五十里。元置洪州泊裡等洞軍民長官司。明洪武五年,以李氏為洪州長官司。傳至李煦,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襲職。
副長官。林起鵬,同。
分管三郎司,在府南三十里。楊世勛襲。清康熙二十三年,改土歸流。
赤谿湳洞司,在府東北二百六十里。楊鳴鸞襲。清康熙二十三年,改土歸流。
水西宣慰司:康熙三年,吳三桂滅安坤,改設四府。二十一年十二月,諭大學士曰:「吳三桂未叛時,征討水西,曾滅土司安坤,其妻祿氏奔於烏蒙,後生子安世宗。朕觀平越、黔西、威寧、大定四府原屬苗蠻,以土司專轄,方為至便。大兵進取雲南,祿氏曾前接濟,著有勤勞,仍復設宣慰使,令世宗承襲。」四十年,總督王繼文以土司安世宗為吏民之害,仍請停襲,地方歸流官管轄。 列傳三百三 土司五
○廣西
廣西為西南邊地。秦,桂林郡。漢,始安。唐,桂管。宋,靜江府。元,靜江路。明建廣西省。瑤、僮多於漢人十倍,盤萬山之中,踞三江之險。明時,因元之舊,多設土司,以資鎮壓。叛服不常,韓雍之定藤峽,王守仁之撫田州,沈希儀、俞大猷之戰功,殷正茂、翁萬達之成績,僅得勘定。清朝,廣西莠民四起,土司獨安靖無事。鄂爾泰經略三省,革泗城土府岑映宸職,割江北地隷貴州。雍正六年八月,首討思陵州之八達寨,扼其餉道,屯兵二三里外,量大砲所能及,漸轟進偪。賊窘急,斬土目顏光色兄弟以獻,尚閉寨不出,遂為官兵所毀。八年,復檄討思明土府所屬之鄧橫寨,三路進攻,一鼓而克。於是遠近土目爭繳軍器二萬餘。巡邊所至,迎扈千里,三省邊防皆定。
慶遠府:秦,象郡。漢,交阯、日南二郡界。唐置粵州,天寶初,改龍水郡;乾元中,更宜州。宋升慶遠軍節度,鹹淳初,改慶遠府。元為慶遠路。明仍改慶遠府。清因之。
東蘭土州,在府西南。宋置蘭州,以韋氏世襲。元改東蘭州。明因之。傳至韋光祚,清順治初,歸附,予舊職,雍正七年,改設流官知州。
忻城土縣,在府南。宋慶歷間,隷宜州。元以莫保為八仙屯千戶。明洪武初,設流官。後仍任土官,以莫氏世襲。傳至莫猛,清順治九年,歸附,仍準襲職。
南丹土州,在府西北。宋開寶初,土官莫洪內附;元豐三年,置州,管轄諸蠻。明洪武初,莫金納土。金叛被誅,以金子祿襲。傳至莫自乾,清順治九年,歸附,仍準襲職。
那地土州,在府西。宋熙寧初,土人羅世念來降;崇寧間,遂置地、那二州,以羅氏世知地州。元仍之。明洪武元年,土官羅黃貌附,詔並那、地為一州,予印授,黃貌世襲,以流官吏目佐之。傳至羅德壽,清順治九年,歸附,仍準世襲。
永順正土司,在府西南。明設土司,弘治間,以鄧文茂為之。傳至鄧世廣,清順治九年,歸附,仍準世襲。
副土司。彭希聖,同。
永定土司,在府西南。明成化十二年,設土司,以韋萬秀為之。傳至韋盛春,清順治九年,歸附,仍準世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