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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這裡這位對手的禮貌把我驅使到一個相當困難的地步,並且可能給我引起許多人對我的忌妒之心;因為他把我的論據跟聖多瑪和亞里士多德的論據相比較,好象他想要用這種辦法迫使我說出既然和他們進入同一的道路為什麼我卻沒有在一切事物上走這條道路的理由。可是我請求他容許我不提到別人而只解釋我說過的一些東西。那麼首先,我的論據並不是從我看見在可感覺的東西里有一種秩序或者動力原因的某一種連續而提出來的;這部分是因為我想到上帝的存在性是遠比任何一種可感覺的東西的存在性更為明顯,部分也是因為我沒有看到這種因果連續能夠把我引到別處去,而只是使我認識我的精神的不完滿,因為我不能懂得這麼無限多的原因怎麼如此永恆地彼此相續以致沒有第一原因。因為當然,由於我不能懂得它,這並不等於說不應該有一個第一原因;同樣由於我不能懂得一個有限的量可以無限分割,也不等於說人們可以達到一個最後分割,在這之後,這個量再不能分割了;而只等於說我的理智是有限的,不能懂得無限,這就是為什麼我更喜歡把我的推理依靠在我自己的存在性上的原故,這個存在性不取決於任何原因連續,而且沒有什麼別的東西比我認識它認識得更多;關於這一點我問自己,我並沒有怎麼追尋從前是由什麼原因被產生的,現在保存我的是什麼原因,以便我用這個方法使我從原因的全部連續中擺脫出來。除此而外,我沒有就我作為肉體和靈魂的組合,而僅僅是並且恰恰是就我作為一個在思維着的東西,來追尋我的存在的原因。我相信這對這個問題用處不少,因為這樣,對於我擺脫成見,考慮自然的光明告訴我的東西,問我自己並且堅信任何我對之沒有什麼認識的東西都不能存在我心裡來說,就好得多了。事實上這和下面的事完全不同,即:我考慮我父親也是來自我的祖先;而且,如果看到也在追尋我的父親的父親上我不能把這種進程繼續到無限,為了結束這種追尋,我斷言有一個第一原因。再說,我沒有僅僅追尋我的存在的原因是什麼,就我是一個在思維着的東西而言,而是我主要地、恰恰是就我是一個在思維着東西而追尋這種原因,這個在思維着的東西,在許多別的思想之間,認出了在我心裡存着一個至上完滿的存在體的觀念;因為,我的論證的全部力量就是取決於這裡的。首先,因為這個觀念使我認識上帝是什麼,至少是按照我所能認識他的那種程度;而且,按照真正的邏輯的規律,決不要問什麼東西是否存在,如果首先不知道它是什麼的話。其次,因為就是這個觀唸給了我機會去檢查我是由我自己還是由別人而存在的,也給了我機會認出我的缺點。最後,就是這個觀念,他教導我不僅我的存在有一個原因,而更多的是這個原因含有各種各樣的完滿性,從而這個原因就是上帝。最後,我沒有說過一個東西不可能是它自己的動力因;因為,雖然人們把動力的意義限制在與其結果不相同或者在時間上在其結果之先的那些原因上這一點顯然是正確的,可是在這個問題上它好象不應該這樣限制它,一方面因為那會是一個毫無意義的問題,因為誰不知道同一的東西不斷與其自身不同、也不能在時間上先在於它自身?另一方面也因為自然的光明並沒有告訴我們動力因的本性是時間上在它的結果之先。因為,相反,真正說來,它既沒有動力因的名稱,也沒有動力因的性質,除非是它產生它的結果,從而它並不是在結果之先。不過,自然的光明當然告訴我們沒有任何東西是不許問它為什麼存在,或者不能追尋它的動力因的,或者,假如它沒有動力因,那麼問它為什麼不需要動力因。因此,如果我想任何東西以某種方式對它自己的關係就是動力因對它的結果的關係,遠不是從這裡我就想要得出結論說有一個第一原因,相反,從人們稱之為第一的這個原因本身,我再繼續追尋原因,這樣我就永遠不會達到一個第一的原因。可是當然,我坦率地承認能夠有個什麼東西,在這個東西里邊有一種能力,這種能力是如此地強大、如此地不能窮竭,以致它決不需要任何幫助而存在,並且它現在也不需要任何幫助而被保存,這樣它在某種方式上就是它自己的原因;我領會上帝就是這樣的。因為,即使我過去是永恆存在的,因為在我之先什麼都沒有,可是我看到時間的各個部分是彼此分開的,這樣一來,從我現在存在並不說明我以後還應該存在,如果,姑且這樣說,我不是每時每刻都重新被什麼原因創造的話,我就毫無困難地把這個原因稱之為動力因,它不斷地用這種方式創造我,也就是說它保存我。這樣一來,雖然上帝過去永遠存在,可是,因為事實上是他自己保存他自己,所以他被說成並且叫做自己是自己的原因,這似乎是相當正確的。(雖然如此,必須指出,在這裡我的意思並不是談由動力因的任何一種實在的、肯定的影響做成的保存,我僅僅是談上帝的本質是這樣的,即他不可能不是永遠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