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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也用疼、餓、渴等等感覺告訴我,我不僅住在我的肉體裡,就像一個舵手住在他的船上一樣,而且除此而外,我和它非常緊密地連結在一起,融合、摻混得像一個整體一樣地同它結合在一起。因為,假如不是這樣,那麼當我的肉體受了傷的時候,我,這個僅僅是一個在思維的我,就不會因此感覺到疼,而只會用理智去知覺這個傷,就如同一個舵手用視覺去察看是不是在他的船上有什麼東西壞了一樣;當我的肉體需要飲食的時候,我就會直截了當地認識了這件事,用不着饑渴的模糊感覺告訴我。因為事實上,所有這些饑、渴、疼等等感覺不過是思維的某些模糊方式,它們是來自並且取決於精神和肉體的聯合,就像混合起來一樣。
此外,自然告訴我,我的身體周圍還存在着許多別的物體,在這些物體中我應該趨就某一些、躲避另一些。而且當然,從我感覺的不同種類的顏色、氣味、滋味、聲音、冷熱、軟硬等,我確有把握地斷言,在產生這些不同的感官知覺的物體裡,多種多樣的東西與這些物體相應,雖然它們也許實際上和這些物體不一樣。而且在不同的感官知覺之間,有些使我舒服,有些使我不舒服,所以我可以得出一個完全可靠的結論,即①我的身體(或者就我是由肉體和靈魂組合成的而言,不如說整個的我自己)是能夠從周圍的其他物體那裡得到不同的安或危的。
①法文第二版:「所以毫無問題」。
可是有許多別的東西好像也是自然告訴我的,不過這些東西卻不是我真正從自然那裡得來的①,而是由於我有某種輕率地判斷一些東西的習慣把這些東西引進我的心裡來的;
這樣就能夠很容易使它們包含什麼虛假。舉例來說,就像我認為凡是在一個空間裡沒有什麼動的,觸動我的感官的東西,這個空間就是空的空間;在一個熱的物體裡有跟我心裡的熱的觀念相似的什麼東西;在一個白的或黑的物體裡有我所感覺到的同樣的白或黑;在一個苦的或甜的物體裡有我所感覺到的同樣的味道或滋味,以及其他的一些東西也一樣。星體、塔以及其他一切距離遠的物體都是像它們離我們的眼睛很遠的地方所表現那樣的形狀和大小,等等。
①法文第二版:「從自然那裡知道的」。
可是,為了在這方面把什麼東西都領會得清清楚楚,我正應該在我說自然告訴我什麼東西這句話上把我真正所指的意義限定一下。因為我在這裡對自然改採用的意義比我把上帝給我的一切東西的總體稱之為自然的意義狹小;這是因為那種包羅萬象的總體包括了很多隻屬於精神的東西。我在這裡說的自然,不是指那些東西說的。舉例來說:我關於真理的概念:事情一旦做出來了就不能再是沒做出來;還有不用物體的幫助而由自然的光明使我認識到的許許多多類似的事情。同時,也還有隻屬於物體的東西,那些東西在這裡也不包括在自然的名稱之下,比如物體具有重量的性質,以及諸如此類的很多東西,我也不是指這些東西說的,而僅僅是指上帝所給的、作為精神和肉體的總和的那些東西說的。這個自然確實告訴我躲避給我引起痛苦之感的東西,趨就給我引起愉快之感的東西;可是,除此而外,我看不出它還告訴我,我們從這些不同的感官知覺裡應該對於在我們之外的東西做出什麼結論,除非經過精神加以仔細、成熟的檢查。因為,我認為認識這一類事物的真實性,這只是精神的事。
比如,星星給我眼睛的印象雖然並不比蠟燭的小小①火焰給我的印象大,可是在我心裡卻決沒有一種實在的或自然的功能使我相信星星並不比蠟燭的火焰大,不過我自幼年起就一直這樣判斷的,沒有任何合理的根據。在我挨近火的時候雖然我感覺到熱,甚至在我挨得太近的時候,我感覺到疼,卻沒有任何理由可以讓我相信火裡有什麼跟熱一樣的東西,也沒有什麼跟疼一樣的東西,我不過是有理由相信火裡有什麼東西,不管這個東西是什麼吧,它給我刺激起來熱或疼的感覺。
①「小小」,法文第二版缺。
同樣,在有些空間裡雖然我找不出什麼能刺激和觸動我的感官的東西,可是我不應該因此就斷言這些空間裡絶對沒有物體。不過我看出,不管是在這方面或者在其他許多類似的事情方面,我經常是把自然的秩序給弄壞、弄亂了,這是因為,感官的這些感覺或知覺之被放在我裏邊僅僅是為了警告我的精神什麼東西對總和體(精神是這個總和體的一部分)是有好處的或者有壞處的,到這裡為止,它們本來是相當清楚、相當分明的,可是我卻把它們當成好像是非常可靠的、我可以由之而直接認識在我之外的規律一樣來使用了,而關於物體的本質或本性,它們能告訴我的卻都是非常不清楚的。
可是我前面已經檢查得足夠充分了,儘管上帝是至善的,我有時在這一類的判斷裡仍會有錯。在有關自然告訴我應該趨就或躲避的東西上,在有關自然放在我裏邊的內部感覺上,到現在還出現困難;因為我有時看出錯誤,這樣我就直接被我的自然所欺騙。舉例來說,肉裡放上了毒藥而肉的滋味很香,可以引誘我去吃毒藥,這樣一來我就受了騙。不錯,在這方面當然是可以原諒的,因為它僅僅讓我吃滋味很香的肉,並沒有讓我吃它所不知道的毒藥,因而我只能由這件事上得出這樣的結論,即我的自然不能完全、普遍認識一切事物,這當然是沒有什麼奇怪的,因為人既然是一種有限的自然,就只能具有有限完滿性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