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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彗星如房星大,色白,狀如粉絮,尾跡約長五寸餘。彗指西南,漸向西北行。
三月,甲寅,漳州義士陳君用,襲殺反賊李志甫,授君用同知漳州路總管府事。
丙辰,赦漳、潮二州民為李志甫,劉虎仔脅從之罪,褒贈軍將死事者。
辛未,詔徙巴延于南恩州陽春縣安置;行至龍興路驛舍,病死。
庚辰,彗滅,自三月己酉至是日,凡三十三日。
夏,四月,丙午,詔封滿濟勒噶台為忠王,賜號達爾罕,固辭不受。御史請示天下以勸廉讓,從之。
五月,癸丑,禁民間藏軍器。
甲子,慶元奉化州山崩,水湧出平地,溺死人甚眾。
丙子,帝如上都。
六月,丙申,詔廢文宗廟主,遷太皇太后鴻吉哩氏于東安州安置,放雅克特古斯于高麗。
詔曰:「自武宗升遐,太后惑于憸慝,皇考出封雲南。英宗遇害,皇考以武宗之嫡,逃居沙漠,宗王大臣同心翊戴,以地近先迎文宗暫總機務。繼知天理人倫所在,假讓位之各,以寶璽來上,皇考推誠不疑,即立為皇太子,文宗當躬迓之際,乃與其臣伊嚕布哈、額勒雅、明埒棟阿等謀為不軌,使我皇考飲恨上賓。歸而再禦宸極,又私圖傳子,乃構流言,嫁禍于必巴實皇后,謂朕非明宗之子,遂俾出居遐陬,內懷愧歉,則殺額勒雅以杜口;上天不佑,隨降殞罰。叔嬸佈達實哩,怙其勢焰,不立明宗之塚嗣,而立孺稚之弟伊埒哲伯,奄復不年,諸王大臣以賢以長,扶朕踐位。賴天之靈,權奸屏黜,盡孝正名,不得復緩,永惟鞠育罔極之恩,忍忘不共戴天之意。既往之罪,不可勝誅,基命太常徹去圖卜特穆爾在廟之主,佈達實哩削太皇太后之號,徒東安州安置,雅克特克斯放諸高麗。當時賊臣布哈、額勒雅已死,其以明埒棟阿等明正典刑。」
監察御史崔敬言:「文皇獲不軌之愆,已撤廟祀,叔母有階禍之罪,亦削鴻名。盡孝正名,斯亦足矣。惟念皇帝雅克特古斯太子,年方在幼,罹此播遷,天理人情,有所不忍。方明皇上賓,皇弟尚在襁褓,未有知識,義當矜憫。蓋武宗視明、文二帝,皆親子也,陛下與太子,皆嫡孫也。以武皇之心為心,則皆子孫,固無親疏;以陛下之心為心,未免有彼此之論。臣請以世喻之,常人有百金之產,尚置義田,宗族困厄者,為之教養,不使失所,況皇上貴為天子,富有四海,子育黎元,當使一夫一婦無不得其所。今乃以同氣之人置之度外,適足貽笑邊邦,取辱外國;況蠻夷之心,不可測度,倘生它變,關係非輕,興言及此,良為寒心!望陛下遣歸太后、太子,以全母子之情,盡骨肉之義。天意回,人心悅,則宗社幸甚!」書奏,不報。未幾,太后崩于東安州,雅克特古斯于中道遇害。
己亥,秦州成紀縣山崩地坼。
庚戌,處州松陽、龍泉二縣積雨,水漲入城中,深丈餘,溺死者五百餘人。遂昌縣尤甚,平地二丈餘。桃源鄉山崩,壓死者三百六十餘。
秋,七月,甲寅,詔封微子為仁靖公,箕子為仁獻公,比干加封為仁顯忠烈公。
戊午,以星文示異,地道失寧,蝗旱相仍,頒罪己詔于天下。
戊寅,命翰林學士承旨腆哈、奎章閣學士庫庫等刪修《大元通制》。
是月,禁色目人勿妻其叔母。
八月,帝至自上都。
九月,辛亥,明埒棟阿伏誅。
癸丑,加封漢張飛「武義忠顯英烈靈惠助順王。」
丙寅,詔:「今後有罪者,毋籍其妻女以配人。」
冬,十月,甲申,尊皇考為「順天立道睿文知武大聖孝皇帝」,親裸太室。
壬辰,立曹南王阿喇罕、淮安王巴延、河南王阿珠祠堂。
壬寅,滿濟勒噶台辭右丞相職,仍為太師;以托克托為中書右丞相,宗正達嚕噶齊特穆爾布哈為左丞相。
滿濟勒噶台使人于通州開酒館、糟房,日賣至萬石,又廣販長蘆、淮南鹽,托克托不以為然,屬參政佛家律曰:「吾父喜君,君所言無不聽,盍諫吾父使解職!不然,人將議我家逐其兄而攘其位,眾口甚可畏也。」佛嘉律如其言,乘間諷之。滿濟勒噶台遂辭職家居,而托克托代其位。
是月,河南府宜陽等縣大水,漂沒民廬,溺死者眾;人給殯葬鈔一錠,仍賑義倉糧兩月。
十一月,辛未,以孔克堅襲封衍聖公。
十二月,詔復行科舉。國子監積分生員,三年一次,依科舉入會試,中者取一十八人。初,中書參知政事阿榮,精於數學,逆推多奇中。天歷三年,策士之日,與虞集會于直廬,語集曰:「更一科後,科舉當輟,輟兩科而復,復則人材彬彬大出矣。」已而果然。
戊子,罷天歷以後增置官屬。初,文宗設太禧宗禋等院及奎章閣、藝文監,至是大臣議悉革罷。翰林學士承旨庫庫曰;「民有千金之產,尚設家塾以延館客,堂堂天朝,一學房乃不能容耶?」帝然之,改奎章閣為宣文閣,藝文監為崇文監,就命庫庫董治,餘悉罷之。庫庫又請置檢討等職十六員以備進講,帝皆俞允。
虞集既謝病歸,帝嘗遣使賜上尊酒,金織文錦二,召還禁林。集病作,不能行,屢有敕即家撰文以褒錫勛舊,至是侍臣有以舊詔為言者,帝不怪曰:「此我家事,豈由彼書生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