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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格言:「近委省臣檢責左右司文簿,凡經監察御史稽照者,遺逸尚多。自今當令御史即省部稽照,書姓名于卷末,苟有遺逸,易於歸罪,仍命侍御史監視,失則連坐。」帝從之。乃笞監察御史四人。是後御史赴省部者,掾史與之抗禮,但令小吏持文簿置案而去,御史遍閲之,而台綱廢矣。
乙未,渾天儀成。
夏,四月,戊午,禁江南民挾弓矢,犯者籍為兵。
戊辰,安南國王陳日烜遣使來貢。
庚午,沙河決,發兵築堤以障之。
癸酉,以高麗國多產銀,遣工即其地,發旁近民冶以輸官。
甲戌,詔江淮行省參政實都赴闕,以戶部尚書王巨濟專理算江淮錢谷,左丞相蒙古岱總之。巨濟乘勢刻剝,遣使征徽州民鈔,多輸二千錠,巨濟怒其少,欲更益千錠,總管許楫詣巨濟曰:「公欲百姓死耶,生耶?如欲其死,雖萬錠可征也。」巨濟怒解,徽州敕以免。
置浙東、江東、江西、湖廣、福建木綿提舉司,責民歲輸木綿十萬匹,以都提舉司總之。
丁丑,尚書省言:「納顏已誅,其人戶月給米萬七千餘石,父母妻子俱在北方,恐生他志,請徙置江南,充錫布鼎所請海船水軍。」從之。
福建行省參政魏天祐,執宋謝枋得至燕。
初,天祐見時方求才,欲以薦枋礙為功,遣其友趙孟郔誘枋得入城,與之言,坐而不對,且有嫚辭。天祐不能堪,乃曰:「封疆之臣,當死封疆。安仁之敗,何不死?」枋得曰:「程嬰、公孫杵臼,二人皆忠於趙,一存孤,一死節,一死於十五年之前,一死於十五年之後;漢亡十四年,龔勝乃餓死;司馬子長云:『死有重於泰山,有輕於鴻毛。』參政豈足知此!」天祐怒,逼之北行。枋得以死自誓,自離嘉興,即不食,二十餘日不死,乃復食。既渡採石,惟少茹蔬果,積數月,困殆。是月朔日至燕,問太后攢所及瀛國公所在,再拜慟哭。已而疾甚,遷憫忠寺,見壁間曹娥碑,泣曰:「小女子猶爾,吾豈不汝若哉!」留夢炎使醫持藥雜米飲造之,枋得怒,擲之於地。不食,五日死。
五月,庚辰,浚河西務至通州漕渠。
丙申,賊鐘明亮率眾萬八千五百餘人來降。
行御史台復徙于揚州,浙西按察使徙蘇州。
以實都為尚書左丞,何榮祖參知政事,張天祐為中書參知政事。
辛丑,禦河溢入安山渠,漂東昌民廬舍。
青山苗蠻三十三寨相繼內附。
六月,辛亥,安山渠成,凡役工二百五十一萬七百四十有八。河渠官張孔孫等言:「開魏、博之渠,通江、淮之運,古所未有。」詔賜名會通河,置提舉司,職河渠事。
詔以雲南行省地遠,州縣官多闕,六品以下,許本省選闢以聞。
丙寅,頁特密實請以降賊鐘明亮為循州知州,宋士賢為梅州判官,邱應祥等十八人為縣尹、巡尉。帝不許,令明亮、應祥並赴都。
甲戌,西南夷中、下爛土等處峒長忽帶等,以洞三百、寨百一十來歸,得戶三千餘。
乙亥,立江淮等處財賦總管府,掌所籍宋謝太后貲產,隷中宮。
濟寧、東平、汴梁、濟南、棣州、順德、平灤、真定霖雨害稼。丁丑,詔免田租十萬五千七百四十九石。
秋,七月,戊寅朔,哈者兵犯邊,帝親征。
辛巳,兩淮屯田雨雹害稼,蠲今年田租。
雨壞都城,發兵、民各萬人完之。
甲申,四川山齊蠻民四寨內附。
丙戌,命百官市馬助邊。
敕以圖嚕哈及侍衛兵百人為僧格導從。
戊子,太白經天。
甲午,禦河溢。
戊戌,誅信州叛賊鮑惠日等三十三人。
辛丑,發侍衛親軍萬人赴上都。
壬寅,賊百官家制戰袍。
癸卯,沙河溢,鐵燈桿堤決。
哈都兵至和林,宣尉司奇卜反,應之。其副劉哈喇巴圖爾乘間脫歸,入見,帝喜曰:「人言汝陷賊,乃能來耶!」命與酒餚。顧謂侍臣曰:「譬諸畜犬,得美食而棄其主,奇卜是也;雖未得食而不忘其主,此人是也。」更其名曰察罕斡托齊。
初,托克托呼從皇孫噶瑪拉征哈都,抵杭愛嶺。賊先據險,諸軍失利,惟托克托呼以其軍直前鏖戰,翼皇孫而出。追騎大至,乃選精鋭,設伏以待之,賊不敢逼。至是帝巡幸北邊,召見,慰諭之曰:「昔太祖與其臣同患難者,飲班珠爾河之水以記功。今日之事,何愧昔人!卿其勉之!」
八月,霸州大水,發直沽倉米糶之。
辛酉,大都路霖雨害稼,免今年田租。
癸酉,以台、婺二州饑,免今歲田租。
甲戌,徙浙東道按察司治婺州,河東、山西道按察司治太原,宣慰司治大同。
九月,己卯,置高麗國儒學提舉司。
丙戌,罷濟州泗、汶漕運使司。
丙申,江淮省平章錫布鼎,言提調錢谷,積怨于眾,乞如約蘇穆爾例,發戍兵三百人為衛,從之。
冬,十月,丙辰,禁內外百官受人饋酒食,犯者沒其家貲之半。
甲子,享于太廟。
閏月,戊寅,帝至自上都,大宴群臣。謂托克托呼曰:「朔方人來,聞哈都言,『杭愛之役,使彼邊將皆如托克托呼,吾屬安所置哉!』」論功行賞,帝欲先奇徹之士,托克托呼言:「慶賞之典,蒙古將吏宜先之。」帝曰:「爾毋飾讓,蒙古人誠居汝右,力戰豈在汝右耶!」召諸將頒賞有差。帝嘗以奇徹人為民及隷諸王者,皆籍之以隷托克托呼,歲選其材勇以備禁衛。及晉王征哈都,托克托呼最有功,故賞先奇徹之士雲。
尚書省言:「南北鹽均以四百斤為引,今權豪家多取至七百斤,莫若先貯鹽于席,來則授之為便。」從之。
僧格輔政碑成,樹于省前,樓覆其上而丹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