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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元將宋都木達等長驅而進,所至莫當其鋒,隆興轉運判官劉盤以城降。不數日,取江西十一城,進逼撫州。時黃萬石為江西制置使,開閫州治,聞兵至,奔建昌。都統密佑率眾逆戰進賢坪,元兵呼曰:「降者乎?鬥者乎?」佑曰:「鬥者也。」麾其兵突進,至龍馬坪,元軍圍之數重,矢下如雨。佑身被四矢、三槍,猶揮雙刀,率死士數十人斫圍南走,前渡,橋板斷,被執。宋都木達曰:「壯士也!」欲降之,系之月餘,終不屈。罵萬石為賣國小人,使我志不得伸。宋都木達又命劉盤、呂師夔以金符遺之,許以官,佑不受。復令佑子說之曰:「父死,子安之?」佑斥曰:「汝行乞于市,第雲密都統子,誰不憐汝?」怡然解衣請刑,遂死,元兵皆泣下。佑之先,密州人,後渡淮,居廬州。
元兵進入建昌,黃萬石走入閩。
元改順天府為保定府。
元樞密院言:「新附郡縣,有既降復叛及糾眾為盜,犯罪至死者,請從權宜處決。」詔:「今後殺人者死,問罪狀已白,不必待時即行刑;其奴婢殺主者,具五刑論。」
癸未,元兵入興化縣,知縣胡拱辰自殺。
甲申,元巴延至常州,會兵圍城。知州姚訔,通判陳炤,都統王安節、劉師勇,力戰固守。巴延遣人招之,譬喻百端,終不聽。巴延怒,命降人王良臣役城外居民,運土為壘,土至,並人以築之,且殺之,煎油作炮,焚其牌杈,日夜攻不息。城中甚急,而訔等守志益堅。巴延叱帳前諸軍奮勇爭先,四面併進。攻二日,城破,訔死之。炤與安節猶巷戰,或謂炤曰:「城北東門未合,可走。」炤曰:「去此一步,非死所矣!」日中,兵至,死焉。巴延命盡屠其民。執安節至軍前,不屈,亦死。師勇以八騎潰圍走平江。安節,堅之子也,事聞,贈龍圖閣待制,炤直寶章閣,並官其子。
乙酉,升宜興縣為南興軍。
以江東提刑謝枋得為江西招諭使。初,枋得聞淮西、江東、西州郡守將,皆呂師夔部曲,故爭降附,自以與師夔善,乃應詔上書,保師夔可言,宜分沿江諸屯,以師夔為鎮撫使,使之行成,且請身至江州見文煥與議。朝廷乃以枋得為沿江察訪使以往,會文煥北還,不及而反,遂改知信州。
丙戌,禮部尚書兼給事中王應麟,請為濟王立後,乃詔贈太師、尚書令、進封鎮王,謚昭肅,擇後奉祀,賜田萬畝。
留夢炎用徐囊為御史,擢黃萬石、吳浚等。王應麟繳奏曰:「囊與夢炎同鄉,有私人之嫌。萬石粗戾無學,南昌失守,誤國罪大,今方欲引以自助,善類為所搏噬者,必攜持而去。吳浚貪墨輕躁,豈宜用之?況夢炎舛令慢諫,讜言勿敢告,今之賣降者,多其任用之士!」疏再上,不報,出關俟命,再奏曰:「因危急而紊紀綱,以偏見而咈公議,臣封駁不行,與大臣異論,勢不當留。」遂歸。
己丑,元兵破獨松關,馮驥死之,守將張濡遁。詔贈驥集英殿修撰。
獨松既破,鄰疆守者皆望風而走,朝廷大懼。時勤王師僅三四萬人,文天祥與張世傑議,以為:「淮東堅壁,閩、廣全城,若與敵血戰,萬一得捷,則命淮師以截其後,國事猶可為也。」世傑大喜。陳宜中白太后降詔,以王師務宜持重,議遂止。秘書監陳着上疏請從天祥之義曰:「與其坐以待困,曷若背城借一!萬有一幸,則人心賈勇!且敵非必真多智力,不過乘勝長驅。若少沮之,則主兵之與懸軍,其壯弱即異矣。」宜中不聽,出着知台州。
元董文炳破江陰軍。
元以高麗國官制僭濫,遣使諭旨,凡省、院、台、郡、官名、爵號與朝廷相類者,改正之。
乙未,左丞相留夢炎遁。
十二月,丁酉朔,詔賈似道歸葬,返其田廬。
庚子,以吳堅簽書樞密院事,黃鏞兼權參知政事。
時陳宜中當國,遭時多難,不能措一策,唯事矇蔽,將士離心,郡邑降破,方且理會科舉、明堂等事及士大夫陳乞差遣,士人覬覦恩例。至是遣柳岳奉書如元軍,稱「廉尚書之死,乃盜殺之,非朝廷意,乞班師修好。」岳見巴延於無錫,泣謂曰:「嗣君幼沖,在衰絰之中,自古禮不伐喪。凡今日事至此者,皆奸臣賈似道失信誤國爾。」巴延曰:「汝國執戮我行人,故我興師。錢氏納土,李氏出降,皆汝國之法也。汝國得天下于小兒,亦失之於小兒,天道如此,尚何多言!」遂令囊嘉特偕岳還。
癸卯,以陳文龍參知政事,謝堂同知樞密院事。
丙午,追封呂文德為和義郡王。朝議以呂文煥為元嚮導,乃追封文德,而以文德子師孟為兵部侍郎,覬成和議。
平江通判王矩之、都統制王邦傑,以城迎降于常州,巴延使呂文煥先往受之。
丁未,巴延入平江,張世傑未至,城已破,乃以兵入衛。
戊申,元右丞相呼圖岱爾請上尊號曰憲天述道仁文義武大光孝皇帝,皇后曰貞懿順聖昭天睿文光應皇后;不許。
庚戌,柳岳至自元軍。癸丑,陳宜中復奏遣岳及宗正少卿陸秀夫、侍郎呂師孟等同囊嘉特使元軍,求稱侄納幣,不從則稱侄孫,且敕呂文煥令通好罷兵。秀夫等見巴延于平江,巴延不許。宜中乃白太皇太后,奉表求封為小國,太后從之。
以文天祥簽書樞密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