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3頁
春,正月,庚辰朔,金太史奏:「日中有流星出,大如盆,其色碧,向西行,漸如車輪,尾長數丈,沒于濁中,至地復起,光散如火。」
甲辰,下詔招諭群盜,復詔戒監司、守令曰:「歲比旱、蝗,民食不登,捐瘠流亡,良可哀痛。而監司、守令,鹵莽具文,未悉朕志,其能案發而無拘攣與?撫字而無刻薄與?不然,何吾民不安業而忍為盜賊之歸也?」
金左丞孫鐸,以議鈔法不合,降濬州防禦使,猶以前論李新喜忤旨故也。
二月,辛酉,黎州蠻自艮溪寨用皮船渡河,攻相嶺寨,統領官董炤引所部兵百餘,由寨後突出禦之。賊登堡子城,炤又逐之。賊自旦至晚不得食,走河岸西漢地,土丁知賊饑困,欲會剿,炤恐分其功,戒勿動。會日暮,炤移泊姜地寨,夜,賊潛益兵,詰朝再戰,炤不能支,賊乃收兵而去。安癸仲旋還眉州。
壬午,以工部侍郎王居安知隆興府,督捕峒寇。
是月,金以禮部侍郎耿端義參知政事。
金地大震。
三月,己亥,以湖南轉運判官曹彥約知潭州,督捕峒寇。
庚子,賜彭龜年謚曰忠肅。
甲寅,誅楚州渠賊胡海。
丙辰,以久雨,釋兩浙州縣繫囚。
夏,四月,癸亥,峒寇李元礪偽請降,以書辭侮嫚,不許。元礪遂犯南雄州,官軍大敗。
戊辰,出內庫錢賑行在軍民。
是月,金主命校《大金儀禮》。
會徐、邳二州奏河清五百餘裡,金主以告宗廟、社稷,詔中外。臨洮楊珪上書曰:「河性本濁而今反清,是水失其性也,正猶天動地靜,使當動者靜,當靜者動,其為災異明矣。且《傳》曰:『黃河清,聖人生。』假使聖人生,恐不在今日。又曰:『黃河清,諸侯為天子。』正當戒懼以消災變,而復誇示四方,臣所未喻。」宰相以為妖言,議欲誅之,又慮絶言路,乃詔大興府鎖還本管。”
五月,乙未,淮東賊悉平,詔完恤殘破州縣。
甲辰,以去歲旱、蝗,百官應詔封事,命兩省擇可行者以聞。
乙巳,命沿海諸州督捕海寇。
戊申,經理兩淮屯田。
庚戌,以江陵忠勇軍為禦前忠勇軍。
癸丑,以久雨,發豐儲倉米賑貧民。
是月,贈朱熹中大夫、寶謨閣直學士,贈蔡元定迪功郎。
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丙寅,金地震。
己卯,封楊次山為永陽郡王。
詔:「三衙、江上、四川諸軍主帥核實軍籍,欺冒者以臓論。」
是月,李元礪犯江西,池州副都統制許俊、江州副都統制劉元鼎戰不利;知潭州曹彥約又與賊戰,為賊所敗,賊勢益熾。江西帥李珏、漕使王補之議平之,而各持其說。運司幹辦李璠曰:「寇非吾民耶?豈必皆惡!有司貪刻者激之,將校之邀功者逼成之耳。反是而行之,則皆民矣。」珏等曰:「幹辦議是。誰可行者?」璠請往,乃駐兵萬安。會近峒諸巡尉,察隅保之尤無良者易置之,分兵守險,馳辨士諭以逆順禍福,於是旁峒頗有慕義而起者。
金大旱。金主下詔罪己,賑貧民闕食者,曲赦西京、太原兩路,雜犯死者減一等,徒以下免。
秋,七月,辛卯,申嚴圍田增廣之禁。
癸卯,定南班宗室為三十員。
是月,金地震,後累月皆震。
八月,乙丑,金立皇子胙王從恪為皇太子。
是月,臨安府蝗。
夏自天會初與金議和,八十餘年,未嘗交兵,至是為蒙古所攻,求救于金。金主新立,不能出師,夏人怨,遂侵葭州,金慶善努擊卻之。
九月,丙戌朔,詔:「三衙、江上諸軍升差將校,必以材藝年勞;其徇私者,台諫及制置總領劾之。」
金主以地大震,詔求直言,招勇敢,撫流亡。
先是金納哈塔邁珠守北鄙,知蒙古將侵邊,奔告于金主。金主曰:「彼何敢然!且無釁,何能入犯!」邁珠曰:「近見者諸部附從,西夏獻女,而造箭制盾不休;凡行營則令男子乘車,蓋欲惜民力也。非圖我而何?」金主以為擅生邊隙,囚之。
會邊將築烏舍堡,欲以逼蒙古,蒙古主命哲伯襲殺其眾,遂略地而東。金承平日久,驟聞蒙古用兵,人情恇懼,流言四起。丙午,中都戒嚴。金主日出巡撫,百官請視朝,不允。既而知蒙古未嘗大舉,始解嚴,旋禁百姓不得傳說邊事。
冬,十月,乙丑,詔四川總領所毋受宣制。
十一月,乙巳,議收浮鹽。
李元礪迫贛州、南安軍,詔以重賞募人討之。
金同知興中府事伊喇福僧督民繕城濬隍,先事為守禦之備,百姓頗怨。頃之,蒙古兵果至,攻其北城。福僧戰其北,使備其西;薄暮,果攻其西,以有備,解圍去。時安國軍節度使賈益,亦豫修城郭為戰守備,按察司止之,不聽,曰:「治城,守臣事也,按察何為!」及蒙古兵至,亦以有備,引還。
十二月,戊午,參知政事婁機罷。機立朝能正言,好稱獎人才,疏列姓名及其可用之實,以備採取。至是以老罷。
丙寅,羅世傳縛李元礪以降。
時四州兵討元礪者皆失利,王居安以書曉許俊曰:「賊勝則民皆為賊,官勝則賊皆為民,勢之翕張,皆決於此舉。將軍素以勇名,為山賊所挫,可乎?」俊得書惶恐,乃為之儘力,敗賊于黃山。賊始懼,走韶州。居安駐軍廬陵,召土豪問便宜,皆言:「賊勇健矯捷,陟降險阻如猿猱,若鈔吾糧運,吾事危矣。」居安曰:「吾自有以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