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未,加光宗皇帝謚曰循道憲仁明功茂德溫文順武聖哲慈孝皇帝。
是月,李好義等討龍川蕃部,以選士二百人深入,渡大魚河。蕃人望見,即走入深箐,官軍追之,斬八級,蕃人走險,官軍不能進,乃還,焚其部帳。蕃人怒,復糾合以追官軍,凡三十餘裡。會日暮,好義等僅得濟河。翼日,還至濁水寨。既而蕃人約降,制置司不能決。
八月,壬寅,增置襄陽騎軍。
初,吳玠第四子扌怱。嘗提舉四川茶馬,坐事貶秩,旋與祠。扌怱與從子曦不相中,每丐任使,曦數陰沮之。時故大成為茶馬,盡核諸場額外之茶,且損蕃商中馬之值。舊制,買馬必四尺四寸以上,乃大成損馬值,而馬至益稀,所市僅四尺一寸,而斃者復眾。朝議不以為便,扌怱乃與殿司統制官彭輅謀,納賄于蘇師旦,且說之曰:「馬政積弊如此,非西人諳其利病,不能更張,不若復委吳扌怱。」師旦然之。詔以扌怱仍提舉茶馬,為給事中所駁,改知潼川府,而提舉仍未得其人。輅乘間見師旦,自言世西人,今西蕃多善馬,特茶司損其值,故以駑駘入市;誠以善價招之,宜可得。師旦喜曰:「無逾公者矣。」遂引之見韓侂冑。
丁未,詔曰:「茶馬司所發綱馬,全不及格,積弊極深,宜有更革。自今差文武官各一員,令三省、樞密院條具來上。」辛亥,命直秘閣、知瀘州王大過與輅分領之。大過置司成都,輅置司興元府。輅至司,而馬終不及格,以深蕃道梗自解,朝議始悟其詐。扌怱至蜀,以謁璘廟為名,與曦樂飲結歡而去。
丙辰,陳自強等上《皇帝會要》。
甲子,詔:「刑部歲終比較諸路瘐死之數,以為殿最。」
九月,庚午,參知政事袁說友罷。
壬申,以宗子稀某為莊文太子嗣,更名搢,授右千牛衛將軍。
癸酉,命坑冶鐵冶司毋得毀私錢為銅。
戊子,金以萬寧宮提舉司隷工部。
己丑,詔南郊加祀感生帝、太子、庶子星、宋星。
金自邊境多故,徵調滋繁,國內多盜。壬辰,詔:「千戶穆昆受隨處備盜官公移,盜急,不即以眾應之者,罪有差。」
先是薩哩部犯金邊寨,丞相崇浩以兵追躡,與布薩揆軍合擊之,殺獲甚眾,敵遁去。詔崇浩還朝,優獎厚賜之。
冬,十月,庚子,詔宥呂祖泰,任便居住。
癸卯,以費士寅參知政事,華文閣學士、知鎮江府張孝伯同知樞密院事。
甲辰,申酉間,天大赤,夜將旦,亦如之。金宰相薦信安杜時升博學知天文,可大用。時升謂所親曰:「吾觀正北赤氣如血,東西亙天,天下當大亂,亂而南北當合為一。消息盈虛,循環無端,察往考來,孰能為之!」時金國風俗侈靡,紀綱大壞,時升乃南渡河,隱居嵩、洛山中。
丙午,命兩淮諸州以仲冬教閲民兵萬弩手。
戊申,龍川蕃部降,李蒙大率其徒二百人至濁水寨,守臣楊熹遣江油令馬崇廉往受其降,蕃人獻六牛為禮。朝議,蒙大本以漢人竄蕃界,誘之人犯,應逮治,論死;制置司言恐失蕃人向化心,乃止。蕃人獻水銀、硃砂窟,制置司謂此皆蕃人養生之具,奏給還之。復增濁水寨屯兵,自是蕃部稍帖息。
壬子,金右丞布薩揆至自北邊。丙辰,金主召至香合,慰勞之。
庚申,金左丞完顏匡等進《世宗實錄》。
壬戌,金奉禦完顏阿嚕岱使宋還,言宋權臣韓侂冑市馬厲兵,將謀北侵。金主以為生事,笞之五十,出為彰德府推官。
十一月,甲戌,朝饗于太廟。乙亥,祀天地于圜丘,大赦。
十二月,鄧友龍使金,有賂驛使夜半求見者,具言金為蒙古所困,饑饉連年,民不聊生,王師若來,勢如拉朽。友龍大喜,歸告韓侂冑,且上倡兵之書,北伐之議遂起。
辛亥,金詔:「諸親王、公主每歲寒食、十月朔,聽朝謁興、裕二陵,忌辰亦如之。」
癸丑,金詔:「監察御史分按諸路,所遣者女真人,即以漢人朝臣偕往,所遣者漢人,即以女真朝臣偕往。」
丙辰,命四川提舉茶馬通治茶馬事;以彭輅言不驗,故複舊制。
戊午,金定行宮之名曰先春。
辛酉,詔禁將帥掊克。
是冬,起參知政事張岩帥淮東,同知樞密院事程松帥淮西,侍郎邱崈守明州,大卿辛棄疾帥浙東,以李奕為荊、鄂副都統兼知襄陽,聲言備金人啟釁,其實韓侂冑欲用兵北伐也。
是歲,初以諸司官理通判。
蒙古特穆津為長子卓沁求婚于托哩汗托哩汗之子圖薩哈亦求婚于特穆津,俱不諧,自是有違言。
初,特穆津與托哩汗合軍攻奈曼,約明日戰,薩穆哈言于托哩汗曰:「我與君家是白翎雀,它人鴻雁耳,白翎雀寒暑常在北方,鴻雁遇寒則南飛就暖。」喻特穆津心不可保也。托哩汗疑之,遂移部眾于別所。
及議婚不成,薩穆哈乘隙謂托哩汗子伊喇哈曰:「君能加兵蒙古,我助君。」伊喇哈大喜,數遣使言于托哩汗。托哩汗曰:「吾身之存,實太子是賴。髭鬚已白,遺骸冀得安寢,汝乃喋喋不已耶?善自為之,毋貽吾憂。」太子,謂特穆津也。
是歲,托哩汗父子謀殺特穆津,遣使來曰:「向所議姻事,今當相從,請來飲酒。」特穆津以為然,率十騎赴之。至中道,心有所疑,命一騎往謝,遂還。托哩汗謀既不成,即舉兵來侵。特穆津整兵出戰,屢敗之,射伊喇哈中頰,托哩汗引兵退。